对我院门诊药房药品退药的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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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院门诊药房药品退药的分析

江艳华曹恒炎

江艳华曹恒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龙岩第一医院福建龙岩364000)

【摘要】由退药的原因,及退药引起的弊端,总结分析减少退药的方法,保证用药的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关键词】药品退药服务质量

我院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及结合我院实际,对药品退药作了一些规定,允许部分的药品可退,但必须要有充分的退药原因及医生签字后,方可退回。现我院主要有以下这些原因进行退药:

①药的质量有问题;

②出现明显的药物过敏反应(应在病历上记录并填写药的不良反应报告表);

③特殊病种患者未携带特殊病种病历临时开药的;

④处方药品与患者所患疾病有禁忌;

⑤超过规定剂量和疗程开药;

⑥看多个科别医生,而出现重复用药;

⑦患者拒绝使用;

⑧医生电脑录错;

⑨家已有备药;

⑩经济原因的。

在允许退药的同时,也对不能退药的条件作了一些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予退药:

①凡在本院挂号就诊后,执业医师依据病情,使用院内处方,在本院购药3天以上的;

②需特殊条件(如冷藏、冷冻、遮光)运输、贮存才能保证药品质量的;

③已开启外包装,不能恢复原状。外包装已损坏,污染或已涂写字样的;

④已打开内包装使用的;

⑤已发放的拆零药品和本院制剂室生产的制剂;

⑥麻醉、精神药的;

⑦药品批号与我院采购批号不符的;

⑧为防止交叉感染,外用药品发到病人手中使用后,不得退换。

本来卫生部就有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1]我院为了避免浪费,最大限度的减少病人的负担,同时又必须保证病人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给予了病人方便,而准许退药。但是我院方便了病人,却又给自己增添不少的麻烦。因为有时正值我们繁忙时,病人拿着药回来要退,我们一边要忙着发药,一边又要检查退药是否符合要求,而往往是超过3天的药,或需冷藏、冷冻等特殊条件贮存的药品,这些都是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是不能退的。我们需跟病人作解释,现随着民众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他们又不肯轻易罢休。虽然退的药有的是医生多开,有的是经济原因,但我们却有时间条件限制,必须在3天内回来退,逾期不退,可是病人不管这些规定,执意退掉,因而时常引发争执,这使窗口出现不合谐现象,不仅影响了其他病人取药时间,又影响我们的服务质量。

为减少退药现象引起的弊端,建立和完善退药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不符合退药规定的医生要严格把关,不能随意签字退药。对于确有原因需要退的,医生应认真填写退药单,注明退药原因及数量,并签字,药房接到医生所开的退药原因单后,应仔细检查核对所退回的药品后,方可退药。为更好的提高医疗服务,减少矛盾的发生,需要医生和药师们的共同努力,医务人员以高尚的医德,高度的责任感和精湛的技术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药事服务,来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使患者更加满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Z].卫医发[2002]24号,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