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合并白内障摘除人工晶体植入术的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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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合并白内障摘除人工晶体植入术的护理

潘婷岳引吕惠华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江苏无锡214000

【摘要】目的:探讨合并糖尿病白内障围手术期的护理措施。方法:回顾性分析60例糖尿病性白内障患者围手术期护理方法。对患者采取病情观察和护理、心理护理、康复指导等护理措施综合护理,有效减少和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合并糖尿病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应观察干眼症状、泪膜破裂时间、角膜荧光素染色等情况。术后并发症角膜水肿、纤维素性渗出膜、虹膜后粘连、晶状体表面色素沉积、后囊混浊两组患者无统计学差异。结果:经过细致护理及观察,60例患者均顺利完成手术,术后视力均不同程度提高。结论:合并糖尿病性白内障患者在术前加强健康教育,控制血糖,做好饮食指导,术后严密细致地观察与护理,正确指导术后用药,是提高手术成功率、减少并发症和减轻人工晶体异物反应的关键。

【关键词】糖尿病;白内障;手术;护理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8999(2015)6-0096-01

白内障是糖尿病的并发症之一,多为双眼发病,严重影响正常生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糖尿病患病率正逐渐上升,已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以及糖尿病患者预期寿命的延长,糖尿病性白内障不断增多,大约有10%的白内障患者有糖尿病,针对糖尿病患者的白内障手术愈合能力差,易发生出血、感染、虹膜粘连和使视网膜病变恶化等并发症,我们配合医生加强围手术期护理,并观察了60例糖尿病患者的白内障手术,手术前后血糖水平控制在6.0~8.9ramol/L以内是降低手术并发症的关键,并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现将本组病例围手术期护理要点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2013年5月~2014年12月我科行白内障超声乳化本组病例60例79眼,均诊断为合并糖尿病的白内障,男33例,女27例,双眼手术者19例,年龄42~76岁,均采用白内障摘除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糖尿病病史2年以下16例,2~8年38例,8年以上6例,术前空腹血糖9~16mmol/L,尿糖(++)~(+++),手术前尽力控制血糖,使空腹血糖稳定控制在8.1mmol/L以下。

1.2术前检前术前根据糖尿病诊断标准确诊为糖尿病,均是2型糖尿病。术前在门诊均经糖尿病饮食控制或降糖药物治疗,住院手术时(60例)血糖控制在8.33mmol/L以下。有高血压者15例,心电图提示有冠心病17例。尿蛋白(±)或(+)11例,全身和眼部均未发生严重并发症。眼部检查:术前视力在0.05以下者42例,0.06~0.1者4例。色觉和光定位及眼压均在正常范围。裂隙灯检查:虹膜轻度萎缩8例,散瞳检查:晶体皮质混浊38例,后囊下混浊8例,健眼可看清眼底者发现7例有糖尿病性网膜病变Ⅰ或Ⅱ期。

1.3手术方法常规消毒眼及周围皮肤,常规铺巾,滴表麻药及球后注射,铺有授水袋的眼膜,开睑器开睑,剪开球结膜,做反眉状巩膜板层切口,板层刀做巩膜遂道,用15度穿刺刀在鼻外上方角膜缘处作侧孔,前房注入透明质酸钠,连续环行撕囊,水分离皮质与核,超声乳化吸出晶体核,注吸吸净囊袋内皮质,前房及囊袋内注入透明质酸钠,扩大切口至5.5mm,放入合适的人工晶体,注吸,缩瞳,根据病情不缝线或用8/0线缝合1针,球结膜下注射庆大霉素2万单位、地塞米松2mg,包扎患眼。

1.4护理

1.4.1术前护理

所有患者均采用超声乳化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现将术前护理体会表述如下:

1)糖尿病健康教育本组病例中约2/3病人手术前检查发现为糖尿病。病人对糖尿病一无所知,所以对糖尿病病人进行健康宣教非常重要。我们在对待糖尿病病人时一定要充分调动病人及家属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学会运用知识很好地控制影响糖尿病病情的因素,使病人了解长期高血糖的危害性,特别是对控制未达标而又慢不经心的高血糖患者,要让其了解慢性高血糖与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发生发展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其充分了解糖尿病是可以控制的,树立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由于病人面临手术时得知自己患有糖尿病,容易产生焦虑、恐惧、悲观、烦躁等不良心理,我们应给予耐心的心理劝导,主动与其接触,关心体贴病人,及时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使他们保持乐观态度,积极配合治疗[1]。

2)控制血糖查出有糖尿病血糖升高者,应给予降血糖治疗,待血糖控制后再进行手术。手术前空腹血糖应控制在8.1mmol/L以下,尿糖控制在(-~+),隔日监测血糖和尿糖,根据结果口服药或应用胰岛素。注意观察服药或使用胰岛素后有否低血糖发生[2],待空腹血糖控制在8.1mmol/L时再做手术可以取得满意效果。

3)饮食指导指导病人及家属掌握饮食疗法并应长期坚持,根据病情和个体需要,计算每日病人对糖、脂肪、蛋白质的需要量,然后将一天的热量按早餐1/5,午餐2/5,晚餐2/5的比例进行分配,并详述食谱之间的转换,保证有利于血糖控制,又不至于营养不良,有利于胰岛功能恢复[3],告知病人禁烟酒少食油炸食物,尽可能改变不良的生活、饮食习惯,且注射胰岛素30分钟后必须让病人及时进食。

4)术前准备术前对患者行眼部检查。视力检查:光感~0.04者16只眼,0.05~0.09者24只眼,0.1~0.3者32只眼。视功能检查:光定位准确、光色觉正常者64只眼,有光定位或光色觉异常者8只眼。术前眼压控制在21mmHg以下,裂隙灯检查未见虹膜新生血管,眼底检查39眼可查见眼底,另21眼因晶状体混浊窥入不清,术前眼科B超检查排除视网膜脱离。术前3日开始用氯霉素眼液6次/日滴眼,术前一天术眼备皮剪去睫毛,术晨用生理盐水冲洗结膜囊并行泪道冲洗,术前1小时用复方托品酰胺眼液散瞳,每15分钟1次共3次,以使瞳孔在手术过程中始终保持散大状态,便于手术进行[4]。嘱患者手术开始后不要用手随意拉扯脸上的手术巾,尽量不要咳嗽、打喷嚏、憋气等。如想咳嗽、打喷嚏时可以用舌顶住上腭以缓解冲动,避免术中出血和玻璃体脱出而影响手术效果,同时非手术眼可轻轻闭上,使眼球处于安静状态,以确保手术顺利进行。

1.4.2术后护理

1)心理护理麻醉和手术使病人处于一种应激状态,使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分泌增多,作用于肾上腺皮质使糖皮质激素分泌增加,导致血糖增高”]。加上术后患者担心恢复情况而焦虑不安,精神紧张而使血糖升高。护士要耐心安慰病人讲解术后放松的必要性,使其主动配合治疗,利于血糖控制和术后恢复。

2)术后教育

让患者取平卧位,鼓励患者多吃蔬菜、水果,保证大便通畅,向患者讲清楚用力解大便可引起眼压升高。加重术后不良反应。坐起、下床时避免做低头动作及用力闭眼。禁止大声说笑,头部剧烈活动、咳嗽、打喷嚏。要保持眼部卫生,不要随意触摸、揉术眼。

3)病情观察术后注意观察术眼反应情况,观察敷料有无渗出。给予预防术后感染及并发症知识指导,若术眼出现视物不清、剧烈疼痛或视力突然下降,伴头痛、恶心、呕吐等情况时,及时与医生联系,以采取有效措施治疗和预防并发症,特别警惕术后眼内炎。

4)术后用药根据医嘱给予抗生素药物预防感染,局部滴抗生素及激素类眼药水,术后第1天换药打开术眼滴眼,每日4次,晚间滴托品卡按眼液1次,并交代各类药物的作用及注意事项,特别是激素类眼水,不可长期使用,定期检测眼压.

5)出院指导当病人出院时,护理人员要教会病人点眼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告知回家后继续药物治疗和坚持长期饮食治疗,嘱患者术后3个月内不要做重体力劳动及剧烈运动,尽量少看电视,阅读时间每天不超过1小时,防止眼睛过度疲劳,注意用眼卫生。控制血糖,教会病人自己监测血糖、尿糖的方法,并根据测定结果调整饮食和降糖药物;注射胰岛素的病人,教会胰岛素的用法、作用、注意事项及低血糖反应的处理等。指导病人按时来院复查,定期观察视力及眼部病情变化,定期作散瞳眼底检查。

2结果

经过细致护理及观察,60例患者均顺利完成手术,术后视力均不同程度提高。

3结论

60例(79)眼血糖控制在8.33mmol/L以内进行手术,从全身和眼部的手术效果证明术前血糖水平高于正常并不是手术禁忌证。术前空腹血糖仅代表采血时的实际血糖水平,是反映糖尿病病情的一个方面,不能全面反映糖尿病的全身损害程度,更不能单纯决定手术的风险,手术前必须结合患者血糖控制情况以及是否有全身严重并发症诸如冠心病,肾病变和酮症酸中毒等全面考虑是否适宜选择手术。本组病例术后视力恢复达0.5以上者为61例(82.6%)与俞淑华等报道的结果基本相似。本组中,人工晶体表面角膜后有色素沉着42例(60.86%),这可能与患者体内糖代谢紊乱,导致微循环系统病变,而使虹膜、睫状体组织的微循环障碍,以使手术中任何轻微的刺激均可能造成大量的色素脱落。控制的方法:术中控制出血和避免眼外部的血液流入前房,施行角膜缘切口前移和梯形切口,彻底止血,术中前房注粘弹剂保护色素膜,前房冲洗要清净,术后激素类药物结膜下注射。

一过性的术后高血糖反应,虽然血糖的升高是短暂的,但它和术后并发症密切相关,包括前房纤维渗出,前房积血,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加重。尤其在术后全身应用皮质激素的患者,因此在糖尿病患者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的病例中激素要以局部用药为佳。

参考文献

[1]李秋明,陆道炎糖尿病患者人工晶体植人术[J].国外医学?眼科学分册,1993.17(2):174

[2]叶任高,陆再英.主编内科学[M]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杜.20045;797.

[3]钟美容健康教育对提高精尿病病人的认诎l与自柠水平的效果分析[J]宴用护理杂志,2001.17(12):45—46.

[4]叶任高,陆再英,主编.内科学[M]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5:800.

[5]王殿义,张利光.汪浑.等糖尿病患者白内障摘除和人工晶体植人的疗效观察[J].眼外伤职业病杂志,2000,22(4):39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