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抗旱抽水用电管理新模式,实现供需双赢

/ 2

农田抗旱抽水用电管理新模式,实现供需双赢

杨展望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湘潭县供电分公司

湖南省地处丘陵地区,以水稻种植为主,为了满足水稻生长的用水需求,抗旱抽水所需的电量在社会总用电量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加之传统计量装置只能针对一户进行结算,鉴于以上原因,湖南省大部分地区采用租用表计按用电量结算、按田地面积收取一定数额的电费进行电量结算、安装专门的抽水表进行电量结算等模式进行临时用电管理。此模式存在电量无法准确计算、电费回收风险大、初期资金投入大等诸多不利因素,导致部分村民采用挂钩取电(将导线做成钩子,直接挂接在供电线路上)且屡禁不止,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且造成供电企业电量的严重损失。国网湘潭县供电公司通过创新农田抗旱抽水临时用电管理模式,依托多功能抽水抗旱购电装置,对现有的临时用电管理模式进行改革,突破原有的“一户一表”的局限,用户通过购买购电卡进行用电,同时实现不同的购电卡可在同一购电装置上使用,同一个购电卡可在不同的购电装置上使用,进而有效杜绝挂钩用电行为。目前此模式在湘潭县供电公司射埠供电所试点成功,解决了临时用电电费回收存在风险、农田抽水一户一表安装投入大、村民无电抽水到处挂钩等多方面问题,试点的6个台区线损指标均为12%以下,累计线损下降幅度24.86%,合计减损电量9156kWh,用电秩序得到根本治理,实现供需双赢。

台区线损管理水平综合反映和体现了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水平,是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技术指标。湖南省地处丘陵地区,以水稻种植为主,为了满足水稻生长的用水需求,抗旱抽水所需的电量在社会总用电量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加之传统计量装置只能针对一户进行结算,鉴于以上原因,湖南省大部分地区采用租用表计按用电量结算、按田地面积收取一定数额的电费进行电量结算、安装专门的抽水表进行电量结算等模式进行临时用电管理。此模式存在电量无法准确计算、电费回收风险大、初期资金投入大等诸多不利因素,导致部分村民采用挂钩取电(将导线做成钩子,直接挂接在供电线路上)且屡禁不止,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且造成供电企业电量的严重损失。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切实降低台区线损,国网湖南湘潭县供电公司多方调研,创新临时用电管理模式,依托多功能抽水抗旱购电装置,缓解用电供需矛盾,大大提升供电管理水平。

一、传统抗旱抽水临时用电模式的弊端

抗旱抽水临时用电是指用于农田抗旱抽水,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性用电。湖南省存在季节性抽水抗旱,即雨水较多时需要将田地里水排至河流,雨水较少时将水抽至田地里,以保证水稻的生长需求,此用电时间一般在1-2天之内,而且用电位置变化较大。原有临时用电管理模式一般采用租用表计按用电量结算、按田地面积收取一定数额的电费进行电量结算、安装专门的抽水表进行电量结算等方式进行管理。传统抗旱抽水临时用电模式存在四“大”方面缺陷。

电量损失大。传统抗旱抽水临时用电模式大多按照一定的电量进行结算,甚至直接未通过电力公司同意采用挂钩用电(即窃电)的方式进行用电。由于用电时间短、用电位置不固定、用电相对隐蔽,导致供电企业的电量损失非常大。

电费回收风险大。抗旱抽水临时用电季节性变化较大,台区管理人员催缴电费时,部分客户存在拖欠电费的情况,采取停限电措施对此类客户影响有限,导致电费不能按时足额到位,电费回收风险较大。

安全风险大。采用挂钩用电方式的客户在整个用电过程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果用电设备发生漏电情况不能及时断开电源,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供需矛盾大。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保证供用电双方交易的公平性,供电企业加大了挂钩用电的取缔力度。但是取缔挂钩用电后,老百姓田地要抽水抗旱时又无处取电,每块田地装表成本较高,存在较大的供需矛盾。

二、有的放矢,创新管理模式,有效化解缺陷

为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切实降低台区线损,湘潭县供电公司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听取用电客户、村支两委、用电管理一线人员的意见,依托多功能抽水抗旱购电装置,对现有的临时用电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在保证客户方便用电的同时增加企业的供电效益。

1、抗旱抽水临时用电管理模式技术支撑方面的创新

新的管理模式是在多功能抗旱抽水购电装置的安装与运用的基础上进行,该装置突破了原有的“一户一表”的局限。一个用户(一卡)可在多个购电装置(不同地点)插卡用电,多个用户凭卡可在同一套购电装置分别计费,实现一卡多表通用,一表多卡共享,实现了由“一户一表”向“一户一卡”模式的过渡,采用??购电方式,有效化解电费风险。

为了保证装置的可靠使用,国网湖南湘潭县供电公司出台了《国网湘潭县供电公司购电装置管理办法》,临时用电所用购电装置纳入计量管理,与国网智能表串联使用,确保电量准确计量,客户购电量、用电量、剩余电量三者对账清楚。与此同时,在购电装置前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确保客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2、临时用电的安装及管理方面的变革

临时用电的发起由原来的客户申请临时用电后装表用电,变为供电企业安装抗旱抽水购电装置,客户购卡取电使用。因此新模式下,临时用电的发起势必与台区线损情况、村民抗旱抽水需求情况建立联系,有效化解供需矛盾。

湘潭县供电公司制定了《关于加强临时用电管理的通知》,对临时用电的发起要求:抗旱抽水临时用电的发起必须建立在台区线损、村民抗旱抽水情况的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确保安装的可行性、实效性,有利客户用电和供电企业降损。

抗旱抽水临时用电的安装审核由原供电所审核安装变更为营销部审核确定,以台区线损率、线损电量、抗旱抽水电量在线损电量中的占比为主要依据。如发现可行性分析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台区降损成效不明显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3、新模式下各级管理部门职责的确定及要求

人员力量保证。各所应明确专人对购电式计量装置定期巡查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各所应按照职责分工要求为客户提供一流的全天候优质服务,包括节假日照常服务,紧急情况下夜间服务等。及时排除各类故障,保证购电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对采用新模式的台区,加大客户的引导,保证实施效果到位,公司层面加强分析人员培训,保证正常运转。

部门职责的确定。供电所负责本所抗旱抽水临时用电表计的安装、抄表、收费等工作,负责本所范围内的高损台区安装抗旱抽水购电装置的可行性分析,负责本所范围内抗旱抽水购电装置安装后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安装抽水购电装置后台区线损运行监控及成效分析,对已安装抽水购电装置的台区仍挂钩用电的进行严厉打击。县公司负责临时用电管理流程的明确及相关制度的修编,负责对安装购电装置的可行性分析的审核及安装效果评价,负责对安装购电装置后台区线损的测算及指标下达。

新模式运行后的要求。抗旱抽水购电装置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关注台区线损的运行情况,加大跟班稽查力度,严厉打击挂钩用电,引导客户使用购电装置进行抗旱抽水。高损台区线损下降后,注意定期进行现场检查,避免挂钩用电等窃电行为的反弹,减少因此带来的电量损失。

三、效益优先,实现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双赢”

新的抗旱抽水临时用电管理模式有效的缓解了供用电双方的供需矛盾,实现了企业效益和客户利益的双重实现,获得了一致好评。

经济效益:对于用电客户,新模式下一定区域内田地只需安装一块表计,客户凭卡用电,大幅度减少了客户临时用电设备的支出,有效的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对于供电企业,新模式有效的杜绝了挂钩用电行为,防范电费回收风险,台区线损得到有效的控制,创造了良好的效益。以湘潭县供电公司射埠供电所清塘村、泉加村两个村为例,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农田抗旱用电完全要抽水才能解决稻田用水,因此挂钩用电抽水现象十分严重,且屡禁不止。2015年5月份起陆续安装抗旱抽水购电装置85块,较未追补电量前线损率减少损失电量9918度,折合电费7041元。

安全效益:新模式下挂钩用电得到遏止,用电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农田抗旱抽水一般采用自购小水泵进行,由于厂家多,标准不一,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新安装的购电装置具备漏电保护功能,如客户的用电设备发生漏电,装置自动切断电源,有效减少人员触电的风险。发生故障时,漏电保护很快切断故障设备,避免了更大范围的停电,有效的提高了供电可靠性。

社会效益:新模式下供电企业的效益和农民的利益均得到保证,政府部门、广大群众更加支持供电企业打击窃电行为,缓解了供用电双方的紧张关系,有利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共计在17个台区安装200套抗旱抽水计量装置,购电金额15130元。9月份开始用电的42套抗旱抽水购电装置电费为930元。装置的应用得到了村、支两委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安装后村委书记、村长积极配合供电所取缔挂钩用电,台区线损得到持续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