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护区外铁路电力电缆保护措施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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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护区外铁路电力电缆保护措施研究

王雪飞

(天津南环铁路电务有限责任公司天津300000)

摘要:针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外铁路电力电缆被路外人为破坏多发,危及铁路运输安全,影响铁路运输秩序的情况,采取检查调研、专家咨询、数据统计等方式方法,按照系统安全理论,对涉及铁路电力电缆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不同层面的内容,进行全方位的梳理分析和归纳总结,找出目前线路安全保护区外铁路电力电缆防护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关键词:安全保护;区外;铁路电力电缆;保护措施

一、某辖区普速铁路电力电缆现状

铁路供电系统分牵引供电和电力供电2部分,牵引供电系统为电气化铁路的电力机车(动车组)提供电能,电力供电系统承担着铁路供电中除牵引供电以外的其他绝大部分铁路设备设施、生产生活用电。铁路电力供电电源来自地方,经变配电室将电压转换为10kV等不同等级,经一级(自闭)、综合(贯通)2条电力输电线路高压传输,经变压器(箱变)等设备为不同用电设备供电。为确保供电可靠性,通过一定的手段实现相邻变配电室之间、一级和综合2条输电线路之间互为主备。相邻变配电所之间的距离即供电距离为30~50km,如图1所示。铁路电力供电线路一般采用架空电线传输和电力电缆传输2种方式。

图1铁路电力供电线路示意

1、数量分布及事故统计分析

通过对某辖区3条普速铁路电力供电线路调查发现,供电线路设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外的占60%以上,其中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外采用电缆敷设的约占65%。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外电力电缆敷设均采用“铺沙盖砖”的方式,某辖区铁路电力线路基本信息见表1。

表1某辖区部分线路铁路电力线路基本信息调查表

通过对某供电段2016年以来人为破坏电力线路情况统计发现,2016年以来共发生10起,均为电缆线路,其中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外的9起,均是由于路外施工作业时,在未确定铁路电力电缆设备径路的情况下,使用挖掘机械盲目挖掘挖断铁路电力电缆造成的,某辖区铁路电力线路人为破坏情况见表2。

表2某辖区人为破坏电力线路数量统计

2、日常维修维护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第80条规定:绝缘电阻测量、接地装置检查及接地电阻测定每年不少于一次,负荷测定(不包括信号灯)、电缆盒及套管清扫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熔断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第81条规定:电缆线路径路巡视每季一次,电缆人孔井巡视每半年一次。特殊性(解冻、洪水、暴雨后)和故障后巡视,由各局根据情况决定。

某铁路局电缆安全工作细则规定:巡视电缆线路时,应沿着电缆路径巡视。主要检查电缆两端的终端头和电缆井是否有放声(油电缆是否有渗油的地方),接地端是否良好。路径的电缆标桩是否完好,沿途有无取土、搭建的房屋等。

供电段在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电力电缆设备巡查巡视、检查检测、维修维护的基础上,在新建、维修、大修、更新改造时,对施工、安装标准进一步细化,对电缆敷设深度、位置、之间的距离提出明确要求,如直埋电缆深度正常为0.8m,宽度以0.5m为宜,位于行车土道或农田时须加深至1m以上;电缆埋设要避免同沟,达不到要求时,要采取物理隔离和硬防护措施并加埋电缆标桩;电缆路径选择铁路保护区内,要尽量避开铁路护网内、环境污染较重、邻近热力、油、汽管线和易冲刷等地段;自闭、贯通信号高低压电缆敷设间距需保持3m以上,达不到要求时,要采取物理隔离和硬防护措施并加埋电缆标桩。特殊地段须同沟时采用上下分层、底层埋深1.2m、2条电缆物理隔离间距0.3m的方式进行埋设。

3、设备防护

既有普速铁路在铁路电力电缆直埋敷设时一般采用铺沙盖板的方式,径路上每隔50~100m埋设标志桩。供电段在新建、维修、大修、更新改造时,对铁路电力电缆保护标准进一步提高,既包括提高铁路电力电缆埋设本质安全,如电缆施工必须采用电缆槽、水泥盖板、红砖保护;站场、居民区,线缆复杂多交叉区段全部采用电缆槽进行保护,区间采用水泥盖板;在无法开挖通过的建筑物、铁路、公路、河流及需保护的地面等地段使用拉管方式。

4、应急处置

铁路电力供电可靠性直接关系到运输生产秩序和行车安全,电力故障抢修按照“先通后复”的原则,迅速切除故障点,恢复信号设备供电,保障正常运输秩序,然后再进行故障处理工作。电力故障抢修坚持统一指挥,加强信息反馈,根据变配电室断路器跳闸类型迅速判定故障性质、范围,采取不同的措施:

1)2条线路同时故障时,操作远动开关,切除故障区段,尽快恢复非故障区段供电。当2条线路同时永久性故障,首先考虑启动发电机,应急恢复信号电源供电。

2)其中一条线路故障时,首先要确认非故障线路供电正常,然后对故障线路进行处理。

3)2条线路没有跳闸故障,首先确认一、二路信号电源状态。一、二路信号电源同时无电时,按照一定次序进行检查试送,尽快恢复一路电源供电,试送不成功的视为永久性故障。

4)其他故障:变配电所馈出断路器跳闸,并通过备送所备投(重合)或手动试送成功,若备投不成功,手动合闸试送一次,如再次失败,则视为永久性故障;变配电所调压器故障跳闸,如回路速断或过流跳闸,则判断调压器是由于线路故障引起的越级跳闸,如回路失压保护跳闸,则判断为调压器故障。

5)故障排查方法:电力线路故障在管内的,具备远动功能的线路,操控远动开关,相关变配电所按照统一指挥,分段进行试送,直至确定故障区间,然后操作线路隔离开关直至确定故障区段;不具备远动功能的线路,按照统一指挥,操作线路隔离开关,直至确定故障区段,进行巡视检查设备,直至确认故障点。不在管内的,统一指挥协调处理。

二、问题及建议

1、铁路电力电缆设计、施工、安装等标准对电缆防护规定不具体,防护要求不高。《铁路电力设计规范》、《铁路电力设备安装标准》虽然对铁路电力电缆埋设深度、标桩位置进行了规定,但对埋设径路、埋设位置(如距离铁路线路距离)没有具体要求,增加了铁路电力电缆与外部环境接触的风险,给电缆防护带来困难;既有普速铁路建设时,铁路电力电缆本质防护仅采用“铺沙盖板”的方式,防护结构过于简单,强度不高,防护水平较低,在未确定地下埋设电缆的情况下使用挖掘机械施工作业,很容易将电缆挖断挖伤,满足不了复杂情形下的防护要求;铁路电力电缆标桩地上高度为300mm,在环境复杂的地方不容易被观察到,不能起到安全警示作用。

2、法律法规对铁路电力电缆破坏行为的规定缺失。《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的“电力线路设施保护”仅适用于电网中的电力设备设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仅对破坏、损毁铁路信号设备的行为进行了规定,而未对破坏铁路电力电缆情景进行规定,既给铁路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带来困难,同时也不能及时对该行为采取法律手段,给以惩戒,起到警示教育和示范作用。

结束语

1)通过对铁路电力电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管理制度、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不同层面进行梳理分析,进一步理清了某辖区铁路电力电缆在事故分布、日常维修、设备维护、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现状。

2)利用系统安全原理和方法,找出了安全保护区外铁路电力电缆防护方面存在的3个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了5个方面的加强铁路电力电缆防护的措施。

3)建议综合考虑铁路电力电缆的安全防护、投资效益比,进一步开展研究。

参考文献

[1]原铁道部.铁路电力管理规则[Z].1998-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