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西部大开发利用外资问题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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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西部大开发利用外资问题的思考

柳治国

柳治国(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长沙410004)

摘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规模与水平都有所提高,但与东部地区相比,差距甚远。针对这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制约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主要因素,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西部大开发;引进外资;制约因素

中图分类号:F20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09)16-0201-02

引进外国的资金和先进技术,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来说,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省、区在外资利用方面取得引人瞩目的进展,但是,从总体上看,与东部沿海省、区相比,差距还很大,有待于从战略的高度加以完善和推进。

一、西部地区投融资中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

(一)利用外资总体规模偏小

以2008年为例。外商投资达561.40亿美元,西部12个省(区、市)仅占17.24亿美元,占全国的比重为3.07%。而东部仅江苏省就吸引了约105.64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18.83,广东省约占100.94亿美元,占全国总量的17.9%,山东省占10.72%,上海市占9.74%。四省合计占全国外资利用比重的57.27%,西部地区利用外资数额总体规模非常小。

(二)投资结构不尽合理

外资企业在西部的投资主要集中于两大类。一类是与优势产业或企业进行合作,并迅速占领当地市场,以制造业为代表。例如2008年制造业投资42760万美元,约占其当年西部总投资的37.30%。另一类主要是原材料粗加工、房地产、建筑、化工业等劳动密集型及高能耗、高污染产业。2008年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26880万美元、建筑业4350万美元、农牧渔林业3930万美元,三项合计34160万美元,约占30.67%,两类投资共占67.97%,超过总投资的1/3。与此相比电力、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投资却很少,2008年投资额仅为4595万美元,而资本密集型的国有企业改制、高新技术密集型产业、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更少。

(三)直接利用外资比例低

在我国直接利用的外资中,东部地区所占比重在70%左右,西部仅为30%左右。由于直接利用外资项目较少,带来的影响是:一方面,可能为西部地区在技术、管理、产品、机制、产业建设等方面所带来的积极效应和收益必然少于东部地区。另一方面,相对较多的间接利用外资的方式,在对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对汇率制度进行调整,西部地区的许多项目因此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四)利用外资的质量不高

起步较晚、尚处于利用外资初期的西部地区,由于受到投资环境等诸多方面不利因素的影响,在吸引大项目、消化国际先进技术、模仿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均大大落后于其他地区。引进项目以劳动密集型、传统产品、小项目居多,跨国公司大项目进入西部很少。利用外资的质量比起其他地区,存在很大差距。

二、对于西部吸引外资问题的解决

(一)改革投资环境

从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来看,资本在全球的流动速度加快,大量资金需要寻找新的投资场所。就国内来看,近几年,我国坚持实行扩大内需的基本政策,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中国是一个巨大的不可多得的市场,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近几年发达国家在经济整体发展上的不景气,为中国扩大利用外资提供了机遇。

就东部地区而言,由于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便得其以劳动密集型为特征的初加工产业的竞争优势已逐步减弱。然而西部地区由于拥有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和相对较大的潜在市场,可以成为对国外投资者具有巨大吸引力的地区。

西部地区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市场潜力巨大;国家为西部开发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西部各省区一定要抓住机遇,采取更加有利的措施,积极改善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在内的投资环境,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随着投资环境的逐步改善,将会有更多的外资被吸引到西部地区来。

(二)扩大利用外资的领域,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放宽利用外资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外商投资西部地区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能源、市政公用、环保等基础产业或基础设施建设,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享受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扩大西部地区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对一些尚未全面开放的领域,可选择西部地区先行试点。将外商对银行、商业零售企业投资的试点扩大到西部地区中心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城市)。将中外合资外贸公司的试点扩大到西部地区中心城市,并在中外双方的资格条件上比东部地区适当放宽。

用好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用于西部地区教育、卫生、扶贫、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积极争取国际多边、双边赠款,优先安排西部地区项目。

(三)探索利用外资的新方式

1.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

积极采用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方式,更好地利用国外的中长期投资。近几年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中,直接投资占了绝大部分,而加工装配、发行股票方式利用外资只占卉小一部分。因此,通过证券市场吸引外资的潜力很大。同时,还应积极探索以中外合资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方式引入外资,鼓励合资企业到西部再投资。

2.“外资并购国企”的方式

结合西部地区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抓紧研究跨国公司并购国有企业的政策措施;鼓励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支持西部地区属于国家鼓励和允许类产业的企业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兼并重组等方式吸引外资。这对于改善部分国有企业的经营窘境和资金饥渴,提高整个国有经济的活力,必将大有益处。

3.BOT项目融资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是在近二十年中得到许多国家实践验证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成熟模式。BOT方式的运用,打破了大型基础设施投资由国家包下来或中外合资的模式,创造了以少量的国家资本引导国内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既可以缓解政府建设资金的不足,又能起到引导集体、个人投资方向的作用,从而可以为西部开发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

三、结语

随着西部地区开发与建设步伐的加快,资金缺口日益成为遏制该地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瓶颈。因此利用外资积极发展西部地区不仅与当地的需求相吻合,而且顺应目前国家“战略西移”的政策。西部地区应抓住目前我国入世和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两大机遇,改善引资环境,扩大外商投资领域,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发挥优势,增强引资的能力,以实现当地经济的腾飞。除此以外,还应在人力资源、人文环境、企业文化、地域化、道德诚信、社会治安等环境方面,不断改善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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