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企业招标管理工作不足及其对策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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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企业招标管理工作不足及其对策的若干建议

林美燕(福建省南平市电业局,福建南平353000)

作者简介:林美燕(1974-),女,福建泉州人,大学本科,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电力招标管理。摘要:本文阐述了农电企业招标管理工作现状以及不足,并对其改善做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农电企业;招标管理;对策;建议

规范招标管理工作是国有企业法定的要求。当前,招标已越来越被人们所熟悉,对于省公司系统的电力改造与建设息息相关。按照省公司系统发展规划,2004年至2010年我省电力将投入422亿元建设现代化电网,另外还有大量的技改、大修、维护工程和固定资产购置,需要招标的项目将不断增多,招标管理工作已成为公司电力建设、生产运行维护以及科技、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中重要的一个环节,直接关系到各项工作开展时间进度、安全质量和效率效益。对于提升电网装备水平、技术水平,充分利用市场手段,降本增效,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规范关联交易,增强辅业、多经企业市场竞争力将产生深远的意义。规范招投标不仅有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防止交易中的“暗箱操作”,而且也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有效地提高企业投资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

1农电企业招标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不足

农电体制改革前,县供电公司因供电企业体制和自身规模等条件的限制,招标管理工作存在不规范,部分电力公司依法招标的观念仍旧比较欠缺,对招标工作还存在抵触情绪。

2007年3月南平局组织有关专家历时半个月对九个县级供电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经过几年的农电两改工作,各电力公司已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招标管理工作也有了较快发展,但与国网公司及省公司招标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对比,还存在一些普遍的问题:

没有建立统一领导机制。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到位,招标工作或是多头管理或是管理松懈;有的单位虽成立了招标办,却没有真正履行招标管理职能,招标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职能部门;工作分散,难于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没有制定统一的招标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许多单位没有制定招标管理规定,有的招标管理规定存在着与国网及省公司管理规定相违背;招标需求不按规定上报,或上报没有考虑招标所需的法定程序和时间;对管理规定和程序提出种种非议,对权限范围内的竞争性谈判随意操作等。

招标与技术协议产生偏差。签订的技术协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存在偏差的问题普遍存在。如:招标结果出来以后,签订的技术协议中往往会增加许多新的要求,随意增加招标范围以外的设备,造成签订的技术协议与招标文件存在偏差,而引起中标价格变更,且价格变更、技术参数的修改等报送审批环节太多,流程很大,工作效率较低,影响合同签订,物资供应乃至工程建设。

没有建立统一监督体系,中标结果执行缺乏严格的监督。没有形成相互制约机制,难于实现全程的闭环监督。推荐、评标、定标没有按规定“三分离”。企业推荐的评标专家虽熟悉专业知识但对招标法律法规知识较为欠缺,影响了评标质量;有的评标专家违反保密规定等。企业应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和管理。

根据物流体制改革精神,省公司定标后由各级物资公进行分层经营采购。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中标结果与合同履行结果不同的情况。

2农电企业招标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议

规范设置组织机构。供电公司设立招标领导小组,并按专业分设电力工程建设招标专业小组、物资采购招标专业小组和招标监督小组等专业管理、监督组织。招标领导小组在供电公司职能部门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明确公司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人员。

招标专业小组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职责;招标管理办公室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通过规范招标组织机构,为实施招标集约化、专业化管理创造条件,为实招司法职权分离制、多级审核制、集体讨论审批制,建立相互制约机制提供了组织保障。

转变观念,切实提高招标管理工作的认识,把工作落在实处。招标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协调面广、复杂而又敏感的工作。公司系统招标管理工作处于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为了掌握最新的知识动态,有关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招标法律法规知识,查阅配套法规及案例。并将学到的理论带到实际工作中,通过不断实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寻找对策。为了让各县电力公司及有关人员充分认识规范招标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认真执行招投标规范工作的要求,基层局还应通过组织培训以及召开宣贯会等多种形式增强有关部门及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首先注重从思想认识层面强化招标管理人员的招标法制化管理观念:一是举办招标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学习省公司招标及非招标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加强对实际工作及流程的技术指导。二是利用纪检监察会、物资管理工作会的机会,宣贯招投标法及招标体制改革精神,解释非招标管理相关规定和流程,提高广大员工对招标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到各县电力公司座谈、调研、指导各县电力公司规范开展招标管理工作。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推动招标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为强化招标法制化管理,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的流程,县供电公司应在省公司、电业局招标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完善、补充,逐步建立起适合本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制度,明确招标及管理工作的标准、权限划分、工作程序、纪律约束等。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招标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招标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流程不清等问题,供电公司应规范招标管理流程和表单形式,使有关人员一目了然其工作、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是对达到省公司招标金额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在一定的期限内上报。二是对供电公司生产急需、量少且未达到招标金额的项目,省公司及电业局应及时给予批复,协调解决招标时限与生产需要的予盾。三是省公司针对招标管理流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举行招标管理制度研讨会,对招标需求申报流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为了有效地防止招标与技术协议产生偏差的问题,供电企业在提供招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时应按不同物资的不同技术要求确定不同商务、技术权重及不同的计价评分标准,技术要求高的设备设定均价为基准价,同时技术分权重也大;技术要求一般的设备设定最低价为基准价,同时商务分权重也大,有效地利用招标这一市场的手段让投标人进行竞争,实现招标结果物美价廉。同时技术规范应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有利于增强技术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规范执行中标结果。招标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协调面广、复杂而又敏感的工作。要求招标管理工作人员正视招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寻找易产生腐败的土壤和空间,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注重自身道德、法纪观念的修养,提高防腐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从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要在头脑中时刻绷紧廉洁守纪的弦,在思想上牢筑廉政防线。通过招标实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寻找对策,切实从制度上依法规范招标活动,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3结语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各级招标结果执行人应规范执行招标结果。在执行招标结果过程中,各单位、部门应加合同、协议的管理,明确各级管理者、各有关部门、人员的权限责任。对于违反规定和程序的应对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严厉地处罚,以确保招标结果的有效执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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