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成效做法存在问题及对策与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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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成效做法存在问题及对策与建议

李淑芬

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水务局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所云南宣威655400

摘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是保卫碧水蓝天、建设生态家园的重大民生工程。宣威市河(湖)长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2017年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从“见河长”到“见行动”、“建机制”向“见效果”转变,大力开展“河长清河”等专项行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关键词:河长制;成效;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一、宣威市河湖库渠的基本情况

宣威市位于云南省东北部,东经103°35′30″—104°40′50″、北纬25°53′30″—26°44′50″之间,属云南高原向贵州高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境内河流分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和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有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9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114条。1平方公里以下的湖泊4个,中型水库7座,小(一)型水库18座,小(二)型水库63座,具有人饮水源功能的小塘坝88座。全市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小(一)型以上水库、4个湖泊,设市、乡、村三级河长,其余河湖库渠设乡、村两级河长,村小组设河道专管员,全面建立市、乡、村三级河长及市、乡、村、组四级治理体系。

二、工作成效与做法

(一)健全完善体系制度

2017年8月3日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议,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全市28个乡(镇、街道)及时召开会议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确保河长制工作传达到基层,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形成了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1.组织有序、体系完善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市级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河长、市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河长,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各乡(镇、街道)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工作。

二是建立河湖库渠全覆盖的三级河长、四级治理体系。对39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段、25座小(一)型以上水库、4个湖泊设立市级河长,其余分级设立相应的乡、村级河长,村小组设专管员,全市共设立各级河长626名、设专管员615名。

三是建立有效的督察督导体系。由市委专职副书记为总督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政协主席为副总督察,市人大、市政协分别成立河长制督察组,市人大河长制督察组负责督察珠江流域26个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的实施,市政协河长制督察组负责督察长江流域5个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的实施,形成了总督察、副总督察牵头督察,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督查,行业部门督查的工作格局,加快督促跟进各项具体工作。

2.方案先行、制度保障

结合全市河湖库渠管理实际,制定并印发《宣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和《宣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确定了河长制的组织形式、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各级河长是河湖库渠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全市28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乡级工作方案出台。先后出台《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市级工作督办办法》等8个制度3个办法,为河长制高效推进提供了保障。

(二)全面开展“清四乱”行动和“河长清河行动”等专项行动

据省、市两级“河长清河行动”工作部署,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各乡(镇、街道)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筹集资金,抽调人员,掀起了清河行动高潮。开展“河长清河行动”以来,全市共出动人员4300人,投入资金1750万元,清理河道25公里,开展联合执法32次,恢复生态面积2.4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提升。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排查出“乱堆、乱占、乱采、乱建”问题84个,销号68个。通过全面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整治对河道两旁村民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从舆论上引起河流岸线居民改变生活陋习,不断提高水环境保护意识。

(三)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一河一档”系统录入及各类信息系统工作

2018年8月完成市级52个、乡镇级28个(以乡镇为单元打捆编制)“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9月完成市、乡两级“一河一档”系统录入工作。完成水利部河长制工作信息系统平台的工作方案编制情况、总河长设立情况、河长制工作机构设立情况及主要制度建设情况的工作进展填报和全市河湖库渠各类信息及河长巡河记录的填报,保证旬报、月报、季度、年度各类数据报表按时上报。

(四)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

自河长制工作以来,共完成工作简报53期,宣传报道36篇,印发市级河长工作手册220册、河流水系分布图200张、河长制宣传单2000份,沿河设置河长公示牌410块,增设永久性宣传牌16块。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河长制工作牵涉部门多,部分主要河流跨省、跨县,左右岸、上下游关系复杂,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系统工程。目前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河长履职不到位。河长制的推行,关键在领导干部。从当前情况看,河长制工作有亮点,但推进不平衡。因领导职务变化频繁,新任领导没有积极开展巡河工作,部分河长被动开展巡河,还没有上升到为治河而巡河,巡河不全不细,有的对发现问题不跟进、不督促整改,未能发挥河长的作用。

(二)河长制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在河湖库渠的管护治理过程中,需要河湖库上下游、左右岸的省际、县际、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治。相关主要部门在河长制推行工作中还没有形成“一盘棋”的攻坚合力,河长制工作只有水务、环保部门唱独角戏,部分责任部门只见制度责任、不见行动落实。省际界河、县际界河之间还没有建立协调联动治理机制,可共建共享的数据信息平台还未搭建。

(三)河长制工作缺乏项目支撑。由于河长制工作是一项新的任务,河道的污染源主要在岸上,岸上管控不好,河道就难以保障水清河畅。加之部分河道河堤老化,年久失修,生产生活垃圾等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特别是农村尤为突出,没有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缺乏资金来源,彻底解决根子问题难度较大。

四、下步工作中对策及建议

一是由全面落实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下发通知,督促各级河长按时巡河,把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河长制工作需要全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按照职能职责相互勾通协调形成攻坚合力,及时建立长效协调联动治理机制。三是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将村庄保洁、垃圾收集处理、管水治水等有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整合项目,积极争取项目支撑和资金支持,加大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消除污染源,保证河畅水清。四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标语、宣传栏、电子屏、流动宣传车,让“河长制”工作进企业、进学校、进课堂从娃娃抓起,让全民认知等形式,引导社会群体参与进来,营造“人人是河长”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

[3]宣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

[4]宣威市委宣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关于印发《宣威市河长制市级河长巡河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

[6]关于印发《宣威市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7]关于印发宣威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