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可为”助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升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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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禁止即可为”助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升级

郑雪松

北京韩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100161

摘要:在社会不断进步的今天,各行各业都渴求在自己的领域获得新的突破,在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方面,也在寻求着新的发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在自身寻求市场与突破的同时,还受到国家提出的“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法制理念的推动,其在于大力推动市场的发展,如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在管理升级创新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局限,“法无禁止即可为”在于授予公民和市场更大的自由,来激发市场活动和民众的创造力。本文就主要把“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法制理念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相结合起来讨论,旨在对“法无禁止即可为”助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升级方面进行细致探讨。

关键词:法无禁止即可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升级

物业服务企业是依法成立、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活动。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的对象是人,是集管理、经营、服务于一体的有偿劳动,所以属于第三产业,其劳动是一种服务性行为。物业管理服务,对建筑物及附属物配套设施及环境进行管理、维护,提供相应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满足人们居住、工作、消费等需求,使物业保值增值。为此物业服务企业一直在管理革新,不断加强提高管理的层次,以使其在现实中能提高更为出色的服务。本文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升级与“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法制理念相联系起来,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宽松环境下如何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升级,及在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的具体体现,从以下四个点就这两者之间的相辅关系进行具体阐述。

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指导

“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法制理念是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其指出:对市场主体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而言,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其中“法无禁止即可为”针对的对象是市场,是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为宗旨。“法无禁止即可为”在于授予公民和市场更大的自由权力,通过简政放权来激发市场活力和调动社会的创造力,减少权力寻租,在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

人们应当明白“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理念的内涵指导意义,从某个侧面理解“法无禁止即可为”为政府放松管理,授予公民更多权力,只要是法律没有规定和禁止的行为都可以去做。这种消极的理解方式当然是错误的,因为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国家出台这个理念方针主要是针对市场来说,其是为了帮助市场经济跳出传统的桎梏,注入新的血液,放手让我国市场经济在世界这个大舞台上获得更好的发展。我国各项企业都在相互竞争中发展,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就必须进行不断的革新,如近些年来在我国发展较快的物业服务企业,就需要在管理的过程中柔和“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理念,以引导该企业在市场的竞争中找到新的突破点,脱颖而出。

二、目前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手段落后

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其需要跟上时代的发展,不断进行革新。然而在目前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中,许多企业中相关管理部门或管理者在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中所使用的管理手段都比较落后,不能在管理层面上发挥较好的效益,起到实质性的作用。例如,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在技术服务层面上就跟不上新科技的发展,像许多先进的企业早已运用了互联网技术、通讯技术等来协助管理,而一些小型的物业服务公司还在采用传统的计时性的服务管理手段,两者相较之下,后者的效益明显低于前者,其技术含量也较低。除此之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手段落后还体现在企业内部的协调运行方面,会极大的阻碍该企业的发展,人们很有必要认识到这一点并加以及时的修正。

2、人员配置不合理

与其他企业相比,物业服务企业是一个人员需求多、人员流动大的企业,因此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中对企业人员的合理配置就相当重要了。但就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内的人员配置情况来看,还存在着诸多的不合理之处,其主要表现在人员的闲置、人员的缺少、人才与岗位不匹配、人力的浪费等等方面上,因为人才不能得其用,人员分工协作存在不足,在实际服务工作中就会浪费了企业资源、不能按照顾客的要求完成任务或是服务质量低等现象反复出现。企业人员的配置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基础,但却往往得不到企业的真正重视,导致企业内部出现更多的问题,给该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

3、服务观念意识薄弱

物业服务企业是服务行业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其对服务品质有着更高的要求,物业公司的信誉和企业形象都与该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的质量密切相关,这就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中强调服务意识,企业要以极强的服务意识为核心,企业内部人员也要时刻持有满足顾客需求的服务观念。然而在目前物业服务企业重管理、轻服务,不能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致使员工的服务态度显得随意、责任感低下、做事不认真负责、服务态度差等现象屡见不鲜,其主要是给业主留下极其不好的印象,致使业主对物业企业的偏见已成社会常态化,败坏了社会风气。使物业行业的信誉与形象受到极大的冲击,严重阻碍行业的发展,使得物业服务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所处的地位越来越弱。

4、物业服务体系不完善

物业服务体系不完善是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中的重点与难点。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行依靠的是一系列复杂的体系的协同合作,需要许多方面的密切配合。目前物业管理的服务体系还存着法规体系不完善,衔接工作的说明条例不清晰,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界定不明确等等问题的存在。以致于企业工作人员所工作的环境氛围不够融洽温馨,各个部门之间的衔接沟通工作难度加大,领导的管理工作进行存在极大的阻碍,人们对物业服务条款的遵从度不够,长期以往这样下去,整个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结构松散,员工凝聚力弱,工作态度也会逐步变得消极起来,企业有逐步走向衰败的危险,极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掉。

三、“法无禁止即可为”助力物业服务企业各管理层次升级的具体体现

1、在物业服务企业绩效管理上的管理升级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任何一个部门来说,企业绩效管理都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在于改进员工的工作方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助力物业服务企业绩效管理升级上,主要在于鼓励企业的相关领导者根据时代发展的特点,充分考虑企业员工的需求和企业发展的市场需求,对企业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呈现的业绩等各方面进行公正全面的考核,然后据此在不违反法规制度的条件下,大胆创新绩效管理上的规章制度,为企业内员工制定出最能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提高业绩的管理方案。例如,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每一个月对企业内员工的业绩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对每个员工在这一个月的缺勤次数、迟到次数、顾客投诉次数等方面进行统计,根据每个月企业员工的业绩综合排名,排名靠前者则有免费的高级技术培训的机会,休假日期的奖励,并把员工的业绩与奖金联系起来;每一个季度就员工在这三个月内的平均业绩进行比较,以此作为依据,适当进行员工职位的调动和升降职位的调动。这么一来,企业内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就会得到极大限度的提高,业绩自然上升。“法无禁止即可为”还在于发散各阶层人员的思维,推动管理创新、工作创新、从而推动精益生产带动企业绩效改进,支持在企业内部大胆实施新的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绩效管理的反馈机制,设定客观、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能有效听取员工的意见,使物业服务企业的绩效管理不再拘泥于传统的落后方式,而是更加贴近的员工的实际,让物业服务企业绩效管理上升一个新的层次。

2、在物业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上的管理升级

物业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劣与企业未来的发展息息相关,如今市场的竞争愈来愈激烈,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保持物业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的稳定就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制理念方针指导下,号召企业管理者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投入更多的精力,“法无禁止即可为”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言,力求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向高层次发展,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质量,拓宽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层面的要求,对企业员工的健康素质、智力素质、道德素质、技能素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提高。在新理念的指导下,接受来自国内外市场的更加严峻的挑战。在物业服务资源管理上,目前最需要人们注意的就是员工流失的问题,因为员工的频繁流失而给物业服务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法无禁止即可为”就启发人们在面对企业人力资源的相关问题上,要想到创新,这包括了企业前期招聘模式的改革,便于企业发现更多的人才,员工制度和福利的完善,使员工在受到制约的同时也享受更好待遇,而不像以往那样一味的束缚员工,要在一定限度下给员工充分的自由。例如,某企业会定期每个月为员工进行综合培训一次,在培训的过程中发现不同的员工的长处,以后在安排员工工作的时候就以此作为依据之一,同时,还在企业内部设置健身房、休闲室,给予员工适当的休息,并适时为员工组织户外休闲活动,使员工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还有放松的时间,增加对该企业的依存感。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式上改革上,一是要考虑企业的效益与现状,二是要考虑员工的综合情况,对员工工作的安排放松弹性,并做好人员安排的后备工作。

3、在物业服务企业知识管理的管理升级

“法无禁止即可为”不仅在物业服务企业一些硬件条件的管理层面上发挥很大的指导效益,在物业服务企业的软件条件——知识管理上也起到了很好的促进管理升级的作用,因此拓宽了知识的领域,使物业服务企业知识管理不仅在本行业上的发展,还把其伸向了更为广大的领域,细致分析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化、多元化和模式化的行业管理环境,对服务品质和技术都有了更高的要求,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促使了物业服务企业从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的转化,但这种转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企业管理者甚至员工脑中固存有“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让这一理念鼓动企业人员不断革新企业知识、创新技术,向更多的领域寻求知识的获取,不再局限与传统的知识技术,止步不前。如今的社会是科技的社会、知识的社会,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者,就更应当明白这一点,加强对企业知识的管理,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完善企业获取知识的手段与流程。例如,在物业服务企业内部专门设置一个信息辅助部门,并时常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学习更多先进的知识。

4、在物业服务企业顾客满意度管理上的管理升级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是满足顾客的要求的服务。在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服务之后,顾客对该企业提供服务的反应是检验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顾客满意度的高低直接影响该企业的形象与信誉,对该企业的市场发展来说极其重要。“法无禁止即可为”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在这个基础上,物业服务企业顾客满意度的管理需要引起全企业人员的高度重视,在其顾客满意度管理方式上就要根据顾客的反应不断进行改进了。为了跟上企业其它方面的发展,人们就必须对顾客满意度的管理进行全方位的提升。例如,在基于体验要素的服务企业顾客满意度管理上,我们就可以先建立顾客满意度管理模型,该模型中就包括了服务产品特点的研究分析、体验要素研究、要素改进方案实施、要素重要性和满意度得分以及要素改进方案设计等环节,然后根据收集到的顾客满意度具体的反响进行提升循环的建立,进可能的发挥我们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优势,最大限度的来提高顾客满意度。

四、“法无禁止即可为”助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升级的方式

1、大力发展市场经济

“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法制理念是针对市场提出来的,其主要就在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本文探究的“法无禁止即可为”助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升级方面,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就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助力物业服务企业升级的主要方式。物业服务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存在部分,其竞争的主要对象就是市场,这一理念就在于放松对市场的约束,激发市场活力,它鼓励国内外市场的联合发展,改变传统市场经济中存在的众多约束缺陷,不再是政府其主导作用的市场,而是渐进的市场开放节奏,给更多的企业生存的空间,加强资金的流通。

2、授予企业更大自由权力

在过去,企业要办理什么业务的时候,都必须得到政府的批准,为了一个项目跑前跑后在前期就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有些项目还得不到政府的批准,浪费了许多人力物力,还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在国家针对市场推行了“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理念后,就放松了对市场的约束,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其内的员工和整个企业都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在企业内部执行某项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新规章的执行效率就会大大加快。只要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公民可以最大限度的使用自身的权利为企业谋福利。

3、鼓励企业创新改革

时代在不断进步,要想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企业就需要不断进行创新。“法无禁止即可为”给了企业更大的自由发展空间,就是为了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进行改革创新。把这种创新理念运用到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上,引导该企业对内部的各种体系进行重新的审视,并用发展的眼观去看待市场,对企业内部一些不符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的规章体系进行适当的革新,通过创新来升级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4、维护市场公平

“法无禁止即可为”意在放手让市场发展,但并不意味着让市场的秩序受到威胁,对于市场中存在的一些搞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蓄意污染环境,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将会给予更大监管力度,所以,此种放松市场发展是在不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情况下进行的,公民在享受更大的自由权力之后,就会更加注意自己权力在可限范围内的使用。作为市场发展中一员的物业服务企业,无疑此种维护市场公平对其在物业服务管理升级上开辟了新道路。

五、结尾

总之,“法无禁止即可为”在助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升级上发挥了极大效益,其首先在授予公民和企业更大的自由权力,拓宽市场方面推动全企业的发展,另一重要的就是鼓励企业创新,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有了更多新鲜血液的注入,同时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宽松环境下也加快了行业内的优胜略太,所以在时代的飞速发展中要把握住契机、找准自己的方向,使企业不断提升过程中在行业内占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