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卫生监督机构人员需求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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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卫生监督机构人员需求状况调查报告

卞焱(沈阳市东陵区卫生监督所辽宁沈阳111000

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是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的基石,承担着数量庞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供水单位、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9部法律、20多部行政法规、200多个部门规章是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依据。当前,各级区级卫生监督机构面临人员编制不足、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下面,以沈阳市东陵区卫生监督所为例,浅谈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需求状况。

1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设置

1.1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39号令)有明确规定:“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中央、省、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内设卫生监督机构并下设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统称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在乡镇派驻卫生监督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关系概括起来就是,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卫生监督机构是卫生监督执法的执行机构,乡镇卫生监督员是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人员。卫生部39号令同时还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

1.2法律职责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执行医师法》、《献血法》等9部法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20多部行政法规,《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护士管理办法》等200多个部门规章。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还执行一些地方法规以信规范性文件,依法承担着保护广大市民健康的重要职责。卫生监督人员具体承担着上述卫生监督执法职责。

2东陵区卫生监督机构的基本状况

2.1人员现状

2003年9月1日,东陵区成立卫生监督所,组建编制28人,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处级),实际在册职工48人,超编20人,通过自然减员的办法来处理。除出编制中的行政工勤人员,实际在岗卫生监督员40人。

2.2主要职责

2.2.1卫生行政许可

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卫生行政许可事项。

2.2.2公共卫生监督

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直接从事食堂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它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2.3医疗卫生监督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乱纪法行为。

2.2.4其他

负责对乡镇派出机构或人员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卫生监督站,所有资源和工作由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管理。

3东陵区卫生监督机构的需求状况

卫生部第39号令第九条的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

3.1按服务人口的一定比例配置

参照北京市卫生工作委员会起草的《北京市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区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按2-2.5/万配置,全区人口总数为301356人,需要监督员的范围为60-75人,至少需要60人。

3.2以实际管理工作任务量的方法计算监督员数

参照卫生部《编制标准》,根据国内外通用的、可操作的对卫生服务人力需要量测算的简化公式,计算东陵区卫生监督人员的需要量:

卫生监督人员的需要量=∑年监督对象数(管理相对人数)×规范频度&pide;(人均日监督单位频次×年人均有效工作日)

依目前卫生部门的职责,东陵区共有管理相对人4500户;年人均有效工作日52周核计,每周扣除双休日以及参加培训和需要在办公室完成的工作各1天,并扣除全年节假日10天,计算出年人均现场监督工作日147天(365-104-104-10);每日工作量,根据《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对卫生工作量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卫生监督工作报表中的平均监督频次为全年4次(卫生部量化分级管理B级监督频次为4次/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测算结果:东陵区需要61名监督员(占本市常驻人口的2.0/万),比现有监督员编制多33人。

4讨论

4.1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对卫生监督员需要数量的影响

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指半年以上)的人口。本次测算卫生监督人员需求以东陵区2006年常住人口来计算。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区的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外来人员数量越来越多,他们参与生产与消费,都是卫生监督机构的服务对象,一部分人同时是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对象。

实际人口数量要大于常住人口数量,服务人口越多,实际需要卫生监督员数量要多于测算出的数量。

4.2卫生管理工作量(管理相对人的数量)对卫生监督员需求数量的影响

卫生监督管理对象数量是动态的,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几年来,卫生监督机构不断打击游医药贩、小摊小贩、黑加工等等,这些无证生产经营者同样是卫生监管对象,他们没有具体数量,却同样占据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量,并有着更大的潜在危害。

各种大型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量越来越大。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丰富,区级政府经常举办招商引资洽谈会、各种民间艺术节、各种旅游项目、大型政治活动等等,都需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厨,这些活动都不同程度地增加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不断增加卫生监督人员工作量。近几年来,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疫情的相继出现,引起了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视,国家相继出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条例》,明确了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责任。受理投诉举报、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及演练,都要增加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量。

4.3关于调整系数

2004年3月,卫生部召开了“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讨论会”的会议资料显示,《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报批稿)起草说明和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卫生监督机构人员配备研究》中的计算方法以及关于调整系数的说明,郊区县应增加调整系数41%(地形地貌10%、工作量增加10%、应急处理10%和各种活动保障系数11%),来计算监督员的实际需求数量。

5结论

5.1按服务人口的一定比例配置卫生监督员数量,再依据流动人口的数量相应地调整。按照3.1的测算方法,东陵区至少需要卫生监督员60人(占本市常驻人口的2.0/万),再根据流动人口的增加系数11%相应调整,实际上东陵区需要卫生监督人员67人(占本市常驻人口的2.2/万)。

5.2按实际管理工作任务量的方法配置卫生监督员数量,再增加调整系数。按照3.2的测算方法,东陵区至少需要卫生监督员61人(占本市常驻人口的2.2/万)。再根据增加系数41%相应调整,实际上东陵区需要卫生监督人员86人(占本市常驻人口的2.9/万)。

5.3东陵区卫生监督队伍需要人员数量应为60人以上,现有的在职职工47人(编制28人)远远满足不了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

5.4建议东陵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着手研究适合本地区的调整系数,并采用相应公式进行测算或按一定比例配置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增加卫生监督人员编制,以解决该地区卫生监督人员缺乏的问题,以便更好地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