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公众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之内的实践与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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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公众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之内的实践与思考

利登峰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518000

摘要:图书馆是文化的聚集地,是文化的象征,其中蕴含着多种多样的知识点,旨在满足不同读者群体的需求,能及时丰富读者的知识素养与人生阅历。20世纪以来,图书馆产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公共图书馆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硕果累累,建立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机制,实现了我国公共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主张依法治国,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再加之社会犯罪现象日趋恶劣,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保证国家健康发展的关键。本文以深圳南山法院公众法律图书馆为例,就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到公共图书馆总分管制体系之中的实施予以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法律图书馆;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实践

崇尚法制建设,一直是我国国家管理的基本政策和理念,借助法律手段来约束国民的不良行为,端正国民的行为,进而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大环境,为伟大中国梦的实现做好准备工作。在我国,法律图书馆比较常见,其中珍藏的文献都是与国家法律相关的,读者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借阅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今,国家推崇民主法治建设,注重提升国民的法律素养与思想品质,应为公民提供更多的法律知识普及与教育机会,加强对法律图书馆运行机制的创新成为重要选择。在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背景下,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其中,能提升法律图书馆的影响力,也可增强对公民的普法力度,一举两得。

一、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的发展价值分析

公共图书馆属于国家的公共文化类事业,是国家的文化产业链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国家发展进程中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公众法律图书馆是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建设的具有公益性质的法律图书馆,占地约500多平方米,馆藏的图书多于2万册。此外,还建立借书还书信息系统以及在网上链接CNKI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图书资源馆[1]。

为了实现对公共图书馆的统一化管理,将相对分散的图书馆进行整合,由分散的运行模式逐渐走向合作与协调并进,进而建立了完善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各个图书馆间都能做到互相交流、信息共享,使得整个公共图书馆的实力更为雄厚,馆藏内容更为丰富,当读者需要相关的书籍时,可通过电子平台实现对相应图书的调度,大大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实现图书资源的共享。

总分馆模式的构建,对职能进行划分,总分馆各自负责不同的内容,都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为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为读者提供高质量的图书读物,提高读者的满意度。与此同时,读者的需求在不断创新,尤其是信息技术与网络环境的不断优化,读者往往会出现个性化的需求,若仅仅是一所图书馆很难满足读者的需求,实现总分馆模式,能将公共图书馆进行联网,实现图书资源的及时共享,可及时满足读者对目标图书的渴望,服务水平大大提高。社会环境的不断发展与变化,为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的运行注入了新的活力[2],也赋予了新的内涵与职能,实现了图书文化产业发展思维的不断创新,对于公共图书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二、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公众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中的作用

1、法律图书馆的发展概述

新时期,随着我国社会形态的不断变化,民主化趋势越来越得以体现,满足国民的基本要求,提高国民素质,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2009年9月9日开始,国家图书馆中的“法律参考阅览室”正式对外开放[3],这也标志着我国的国家法律开始走向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日常的法律知识提供建议与解答,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成果。自此以后,各个省市、大学等都纷纷建立起法律图书馆,此专项法律图书馆的建立,对我国法律事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2、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公众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中的作用

2.1、对法律图书馆的影响

依法治国是我国治理国家、管理国家重要事务的重要依据,借助法律标准来衡量公民的行为,针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的规章制度,以提高图书馆的运行质量。新时期,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到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中,对于法律图书馆而言是一项重大的进步,能扩大法律图书馆的影响力与社会地位[4]。

(1)影响力扩大

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到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机制中,让法律图书馆成为公共图书馆的一员,形成总分馆关系,让读者到图书馆借阅时,接触到法律图书馆的机会更多,对读者的兴趣有一定的刺激性。通常来讲,法律具有高度的威严性,甚至很多法律条文很难理解,且法律图书馆都是单独存在的,无法引起公民的关注,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致使法律教育问题变得更为被动,且法律图书馆较少,读者寻找起来难度大,制约着法律图书馆的发展与建设。若将其纳入到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之中,能让读者更多的感知与接触法律知识[5],使得法律图书馆的影响力大大扩大,是提高国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

(2)服务水平在不断提高

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机制的实施,为法律图书馆提供了发展机遇,且服务模式也在不断创新,借助计算机与电子平台实现法律图书资源的共享,可为读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短暂的时间内即可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本法律图书服务。由于出入公共图书馆的读者人数多,通过不断的发展,法律图书馆在运行的过程中也会不断的完善自身,顺应公共图书馆的运行模式,根据读者的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以提高读者的满意度。

2.2、对公共图书馆的作用

所谓的公共图书馆,其中蕴含有大量的文献,数不胜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文献应有尽有,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其中,实现公共图书馆总分馆运行模式,能及时丰富公共图书馆现有的藏书类型与数量,以更大程度上的满足读者的需求。法律图书馆的加入,公共图书馆除了为其提供良好的展示平台与宣传平台外,对公共图书馆自身也是一项重大的进步,是现代图书馆文化产业进步的重要表现。

三、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公众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的实践途径

1、建立统一的电子图书服务平台

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公众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中,对于二者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果,总体来讲是为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6]。为此,为了提高读者的满意度,应建立统一的图书馆电子服务平台,建立联网系统,将公共图书馆与法律图书馆建立联通关系,以计算机为重要平台,借助QQ、微信、网站交流软件等开展交流,读者可通过手机、电脑客户端的方式,键入相应内的关键词,搜索法律专栏,进而可搜索出目标性图书,若无法获取图书信息,可与服务人员取得联系,将感兴趣的法律书籍信息提供给服务人员,服务人员会与法律图书馆取得联系,尽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准备好读者所需要的书籍。

2、建立完善的图书馆服务团队

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制的构建,象征着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有了新的发展趋向,对我国公共文化事业来说是一项重大的进步。为了保证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公众图书馆总分馆制这一执行策略的实施效果,必须打造专业化的图书馆服务与管理团队,加强对服务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态度与技能等训练,不仅要具备基本的图书馆服务意识,还要掌握与客户的实际交流技巧,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借助网络平台与读者实现在线交流,为读者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图书服务。

3、建立严格的总分馆管理体制

为了规范法律图书馆纳入公众图书馆总分馆体系中这一行为,必须制定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对此模式运行过程中人员的行为予以规范,对各项责任问题进行明确划分。对图书馆运行过程中,服务态度恶劣、服务水平低下或图书管理不到位等行为,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建立相配套的奖惩措施,以达到警示的目的,是提高图书馆总分馆管理体制运行水平的重要保障。

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了解到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到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之中是正确选择,能有效增强法律图书馆的影响力,也能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并逐渐实现对国民法律知识点的灌输,是法律图书馆发展与建设的重要价值。此外,将法律图书馆纳入到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体系之中,可实现法律知识点的数字化与电子化传播,借助计算机与网络平台来进行法律信息的共享,大大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水平,最终实现国民法律素质的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金武刚,李国新.中国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起源、现状与未来趋势[J].图书馆杂志,2014,05:4-15.

[2]龙滔,周铭蓉.“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图书馆的实践——基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的探索[J].图书馆,2014,03:31-34+46.

[3]熊伟,索新全,陈碧红,段小虎,李清.西部地区公共图书馆“馆点线制”服务体系建设研究——以宝鸡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设计为例[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3,04:16-25.

[4]王海茹,倪晓建.关于北京地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方案的探讨[J].图书馆建设,2014,11:69-72.

[5]金武刚.论县域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的构建与实现[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5,03:42-57.

[6]张行.图书馆总分馆制的特点及建设方法[J].图书馆学刊,2012,02: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