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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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

张荣华

关键词: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Thediscussiondeepensthestateownedenterprisejointstocksystemreform

ZhangRonghua

Abstract:Thestateownedenterpriseisourcountrynationaleconomybackboneandtheprop,becausethehistoricalreasononcerevolvedundergovernmentsdirectintervention,lackstheindependentrighttoindependenceandtheselfaccumulation,managedfortheenterprisebringstheheavyclothwrapper,theenterprisehasbeenunabletowithstandtheload,behardtoesstart.Helpstheseenterprisestolaydownthehistoricalburden,notonlyistheseenterpriseownneedtodevelop,alsoisourcountryeconomypromotionandthedevelopmentneeds.

Keywords:ThestateownedenterpriseJointstocksystemReform

【中图分类号】F276.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2-0059-02

1.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理论

从国外经验来看,当企业陷入债务危机时,通常可以采取两种办法解决:一种办法是消极的办法,即通过资本市场变卖企业资产,或诉诸法律,破产清算,以抵偿债务,企业从此宣告结束。另一种办法是积极的办法,即通过企业改组、股份制改造等,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寻找新的发展机遇,企业获得一次再生的机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改革的方向。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全面把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突出国有大中型企业这一重点和难点,推进企业的股份制改革。

2.中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现在有些企业实行股份制的主要目的是为筹集资金,并没有将股份制视为一场能够促进效率提高的产权变革。认为原来亏损企业只要搞股份制就可转亏为盈,所以很多企业都争先恐后地要上股份制项目,一时间刮起搞股份制的风。然而,在操作上却是“穿新鞋走老路”。牌子换了,但是厂子里依旧如故,什么都没变,经营效益改观成为了泡影。

2.2有些改制后的企业经营者,基本上还是通过上级行政命令指派,代理人其实还是由政府按任命干部的方式挑选,并且大部分仍旧委托给原来的经营班子。股东东大会除了在制订分红方案时起有限作用之外,在选举董事会方面,并未享有相应的权力。不少公司的股东大会还未召开,董事会已宣告成立。不少企业反映,由于董事长和总经理常由一人兼任,而董事会成员基本上都是本企业职工,根本管不了也管不到自己的顶头上司,实际上并不能参与、了解决策过程,因此,董事会形同虚设。

2.3企业财产权利私人化与财产责任公有化,使得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与企业财产之间没有建立权责结合机制,经理层照样享有支配财产权利却不承担资产损失的责任,依旧是以前那种“包盈不包亏”的模式。

2.4股金运用基本上处于不受监控状态:有的将筹集的资金拿去放高利贷,有的拿去炒房地产、股票、期货。还有的企业在投资时,不遵照法定程序和募股书中的承诺,随意支配资金,改变用途。

3.解决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一套完备的约束股份制企业经理阶层行为的外部校正机制。也就是要有一套监督、约束的制度,以便股份制经济能够健康地运行,发挥出由于制度创新而带来的效率提高的潜能。我认为这种监督、约束制度应分为体制上的监督体系和法律上的监督体系两大类。前者是一种事前控制,可以起到硬约束,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后者是一种事后控制,对于一些由于违规违法的行为而造成国有资产和社会财富严重损失的当事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3.1体制上的监督体系。

3.1.1实行国有控股公司交叉持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解决完全由行政命令指派董事长、总经理的问题。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股份公司产权主体多元化,以利于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彻底分离,以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如果一个国有企业的大股东除了自己上级国有控股公司(原行业性主管部门)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国有控股公司对其参股,那样就可以形成一种“多元制衡”结构。如果几个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比较接近的话,那么这种制衡作用将更加明显。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向企业派遣代理人是一项重大的人事决策,由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就可改变原先由一家国有控股公司说了算的局面,需在几家大股东之间协商产生。为了维护自身的投资权益,保证在自己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能够保增值,这时推选出的代理人往往是一些精投资、善管理的经济专家、金融专家和企业家,或者是有过较好经营业绩的经理、董事。这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一家部门说了算或个别领导说了算的弊病。实行这种做法的目的在于弱化本不属于产权范围的行政权力约束,尽可能地将属于政府的行政权能从国有产权结构中分离出去,使政府的行为目标不再通过国有产权的职能直接实现。

3.1.2加快建立起“所有者对经营者有效治理结构”的市场机制,使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能够达到理想的体制效率目标,同时也规范了股份制的市场运作。因为,经济体制伪效率最终要靠健全的市场机制才能实现,要达到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预期目标,就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者对经营者有效治理结构”的市场机制。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股金运作不受监控和“穿新鞋走老路”等问题。

3.1.2.1激励机制是一种利益调整机制,也就是,企业资产所有者要想使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就必须把自己剩余索取权的一部分让渡给企业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如经营者和高级技术人员,让经营者的管理劳动得到合理的报酬,让技术人员的智力劳动和成果得到经济资产上的体现,形成收益与劳动绩效相匹配的格局,尽可能避免企业“搭便车”行为。这种机制的目的在于避免经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于自己付出的劳动和所得到的报酬不对称而做出损害企业所有者利益行为或怠慢行为的产生,同时有利于激发他们对工作的热情。

3.1.2.2破产机制、兼并机制和经理市场机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有效的约束机制。企业的破产兼并是对经营者最严厉的制裁。一旦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企业亏损,甚至破产和被兼并,企业经理的直接下场就是被解雇。在经理市场上,这位经理的身价将一文不值,将来不会有任何企业再去雇佣他。这样的机制是“硬”约束,可以保证财产权利私人化与财产责任公有化现象的消失,迫使经理们谨慎、认真地思考经营方针和策略,从而能长期保持自己的地位和利益。上述的市场机制的作用就在于实现经理层人员权、责、利三位一体,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一约束”制度,以起到监控经营者行为的目的,保证所有者的投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能够使所有者的资产保值增值。

3.1.3建立公正合理的经营评价指标体系,以目标来激励约束经理人员,从而达到监控目的。

4.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的注意事项

4.1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一般要保持控股;对于那些经济效益比较好的国有企业,也没有必要为了改革而改革;对于处于夕阳产业而且自身素质已经非常差的企业,不应该指望外部资本购买这类企业的股票,而应该更多地采用并购重组、整体破产的方式处理。

4.2为了保持国家利益不受损害,要借鉴国际经验,在股份制改革方案中加入限制国家股权利或保留某些权利的内容,以减少外部资本进入企业的顾虑。应采取以下措施:其一是制定保证国家在持股比例较低的公司中特殊权益的“金股”制度。即通过立法或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在一定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政府对企业决策有否决权。二是设定特许经营制度等委托经营方式和“优先选择权”,即对一定股份设定“优先选择权”。在一定情况下,政府有权按固定价格重购这一部分股份,从而形成多数行使控制权。三是制定个别不受一般商法约束的例外规定。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通过立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持少量股份的国家,可派代表在董事会或监事会中占多数席位。

4.3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创造良好竞争环境。国家需要通过立法继续清除各种障碍,在部分公共行业如金融、电信等领域不断引入竞争机制,改善竞争环境,允许符合条件的外部资本更多地进入垄断行业,从而推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