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企业防洪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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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企业防洪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阎锁岐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工程部天津市300400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石化企业工程设计中,不同厂址所在区域防洪设计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防洪石化企业企业规模最大潮水位

当洪水突然涌来冲向某个城市时的景象,每个人都是可以想象出来那是多么的恐怖。1998年特大洪灾,据统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300亿美元,并造成3004人死亡,2.23亿人受灾。洪水的一旦暴发,人类的力量是多么苍白,损失巨大,所以,我们要做好预防工作,将这项“百年大计”工程做好。

对于一个石化企业的防洪,如果做不好,小则厂区进水生产受阻;大则设备受淹,危险物品泄漏,这些将直接造成经济利益巨大损失,环境污染,工人生命受到威胁。所以,我们在其工程设计阶段就要从选址,厂区标高确定,洪涝的疏导等方面合理设计,防患于未然。防洪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如何合理处理防洪安全与经济的关系。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工厂的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同时对防洪安全要求将不断提高,所以,我们在工厂防洪设计中做好预防设计工作。

本文从三个方面论述工业企业防洪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1、防洪标准的执行

我国的国家标准将企业分成不同规模,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有针对性的确定出不同的防洪等级。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我国根据不同规模的工矿企业,设置不同的防洪标准。

根据我国的2017最新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中,规定了不同工业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我国这几年积极建设中的煤化工、氯碱化工等系列项目一般均已成为大型或者特大型的企业。比如,一个1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厂(包括烧碱装置、乙炔发生装置、VCM装置、PVC装置)一般投资在6~7亿,而现在普遍建设中的聚氯乙烯树脂厂均不小于10万吨/年,有的甚至40万吨/年。所以,这类工厂的建设规模均为大型企业,防洪标准应为100~50年。一个40万吨/年甲醇厂(煤制甲醇)一般投资在30多亿,而我国现在普遍建设中的甲醇厂规模不小于40万吨/年,有的拟建规模超过100万吨/年,所以,这类工厂的建设规模均为特大型的企业,防洪标准应为200~100年。而前些年的5万吨/年烧碱厂即被列为大型企业得历史已不在,如今这个规模的工厂只能算作是小型企业了。

以上数据提醒我们的注意事项是:原来我国一般建设的此类项目规模,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关产品需求量逐年增加,相应工厂生产规模也不断增大,对于设计人员来说,也因该意识到这一点,相应的设计参数也应该及时提高。

2、防洪标高的确定

我国国土辽阔,在工程设计中,拟建厂址位置可能是沿海、沿江、沿海,也可能是山区、丘陵,也可能是辽阔平原,所以,在工厂防洪设计中就这三种情况下如何合理确定出拟建厂区符合相应防洪标准的防洪标高,就需要设计人员有针对性的仔细分析。

一沿海、江、河地区。

当工厂处于沿海、江、河时,我们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海和江的潮水位问题和河的最大丰水位问题。此时工厂的整体标高的确定,除了要高出最大潮水位和最大丰水位0.5米外,还应考虑当有波浪侵袭或雍水现象对厂区的威胁,所以,在确定厂区最终标高时应加上波浪侵袭或雍水高度。

提醒的注意事项为:我们在作项目过程中,有可能遇到有的厂址标高低于最大潮水位或者最大丰水位标高,但是我们照样可以进行建设。此时因该是该区域对沿海、沿江、沿河整体作了防洪大堤,该大堤一般防洪标准均高于本工程的要求标准,这样就可以保证本工程所在区域免遭洪水侵袭的威胁,所以,工厂的防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只要考虑好厂区的防涝,不被雨水侵袭就可以了。假如说,现在有个拟建工厂,该工厂厂址所在场地标高低于最大潮水位或最大丰水位,同时,该区域没有修筑防洪大堤,而厂址所在区域标高也没有达到最大潮水位或最大丰水位,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确定拟建工厂的防洪标高呢?只有两个方法:一种是修筑该区域整体的防洪大堤;另一种是将厂区标高整体填高至防洪标准高度。第一种方法中,如果拟建工程是个大型或者超大型的企业为此修建防洪大堤,经过投资经济比较合理的话还可以,如果是个小型工厂或者经过投资比较不利的话,那就得不偿失了。同样,第二种方法也存在以上问题。如果填高的土方量少的话还可以,否则,这些方法均是理想状态的。由此可见,这两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均存在局限性。所以,在厂址选时,一定要注意,做好分析,确定出可操作性的厂址。

二山区及丘陵地区。

当工厂处于山区或丘陵地区时,厂址有可能在山体顶部,也可能在山体底部或者中部。当然,在山体顶部时是不会存在洪水威胁的。但是,往往厂址由于运输、供水等原因很少会选择山顶,而更多会选择在山体底部或者中部。此时,我们就要考虑到山洪暴发对厂区的威胁。山洪暴发有不同特点,除有大量雨水汇集在短时间内下泻外,有时还夹杂泥石流,所以,在工厂选址时,要避免厂址处于山洪排泄的通道上。如果无法避免,就要在厂外合适位置另行修建排洪渠,将排洪通路改道,疏通排洪通路,以保证厂区安全。当厂址不在山洪排泄口,但是四周为高山,此时工厂要受到山体漫流下的雨水威胁,如果强降暴雨更使工厂威胁严重。此时,我们应在厂区外修建截洪沟,将山体流下的水体进行截流另行疏导至厂区下游,有效避免山体漫流的雨水对厂区的威胁。

三平原地区。

平原地区一般不会受到洪水的威胁,除非该区域有河流,在突降暴雨的时候水位上涨,造成河水外流,在局部地区形成洪水,造成区域性土地淹没。在这些地区建厂时,我们要考虑是否存在以上情况,如果不存在,我们只要考虑厂区内排涝问题。如果存在,我们只有将厂址所在位置填高至洪水位线以上,别无他法。

3、工厂内防洪标高的基准

防洪标准的执行原则为“当工矿企业遭受洪水淹没后,损失巨大,影响严重,恢复生产所需时间较长的,其防洪标准可取表4.0.1规定的上限或提高一等。当工矿企业遭受洪灾后,其损失和影响较小,很快可恢复生产的,其防洪标准可按表4.0.1规定的下限确定。”所以,我们执行此规定时,要结合工厂总平面布置,有主次的进行防护,不能一刀切,将整个工厂大大小小的建、构筑物标高均达到洪水位线以上,而要以生产主装置为主要保护对象,其他的辅助设施,如三修、办公、食堂、倒班宿舍等适当考虑。特别是在高差较大的厂区,主要控制生产装置及其公用工程装置达到洪水位线以上,其他辅助建筑适当考虑就可以了。防洪标高控制的具体基准位置我认为以装置室外地坪标高点为宜。这样,即使在遭受洪水时,装置室内设备也不会受到水的浸泡,如果以装置室内为基准,水浪波动,势必造成设备被水浸湿或水直接进入地下设备层,造成设备的损坏。

以上文章可以看出,工厂防洪,要针对不同地区厂址,采取不同的分析法方法和采取不同的措施。同时,对于厂址选择时,更要注意厂址所在位置是否能够解决防洪问题,如果要付出大量财力物力来解决防洪问题,那么选择这个厂址就存在问题了。

针对石化企业,由于石化企业生产物料及产品绝大多数为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一旦受到洪水侵袭,造成物料泄漏,会对周围水体、土壤、生物等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更要做好防洪工作。

参考文献

1、《防洪标准》(GB50201—2014)

2、2017最新发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