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长期护理制度建设的文献综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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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长期护理制度建设的文献综述

宋超

山西财经大学

摘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人口数量不断提高;家庭核心化,小型化;疾病结构慢性化,中国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已经逐渐发展为当前社会的重要矛盾之一。大量学者研究表明,当前中国有必要建立一项专门的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学者们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内容上不断丰富,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不断创新,为中国长期护理制度建设提供了宝贵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基于现有成果的主要内容,以文献综述的形式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以厘清长期护理制度在我国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从而把握该领域的最新动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见解,探索未来的研究空间。

关键词:长期护理;制度建设

一、引言

长期护理制度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施行,这一制度在解决现实长期护理矛盾方面作用明显。随着中国老龄化状况的加深,家庭功能的弱化,疾病结构慢性化等方面的影响,中国已经进入建设长期护理制度的窗口期。本文就是对前人的研究进行整理,在此基础上了解长期护理制度在中国的发展现状,厘清相关问题。

二、长期护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长期护理制度相关概念界定

邓大松(2017)认为长期护理是指在持续的周期内,为因疾病或年老或事故等出现失能,失智的人员提供一系列日常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支持等服务,以满足其正常生活需求,促进其行为能力改善的活动。目前学界对长期护理的基本概念达成一致,但在具体细节上存在不同认识,李珍(2018)认为长期护理包含两个内容,一方面是日常生活照料有关的筹资与服务,另一方面是医疗护理有关的筹资与服务,这里没有把精神支持包括进来。

李珍(2018)钟仁耀(2017)等认为长期护理属于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部分,长期护理制度建设主要针对老年全体,国际上很多国家也是如此。日本针对20岁至39岁的长期护理需求是通过残疾人福祉来对应的(小岛克久2019)。

(二)长期护理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长期护理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包含老龄化,家庭功能弱化,疾病结构慢性化三个方面(吕学静2015;张瑞2012)。

中国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中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以上占总人口8.87%,2009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数据显示,80岁以上占全国总人口的1.54%(张瑞2012)。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全部失能的老年人口数为4063万,占全体老年人口的18.3%(钟仁耀2017)。但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失能人口超千万的国家(吕学静2015),庞大的失能老年群体,特别是完全失能老年群体的照护问题将日益严重。

中国从1981年正式开始计划生育制度,以最佳适龄生育年龄23-30为口径,那么计划生育的第一代人也将达到61-68岁,家庭结构小型化,计划生育家庭将面临更大的老人护理负担。加之工业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就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大量妇女进入就业市场,传统的家庭照护功能弱化,这些直接导致了家庭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的需求增加(张瑞2012)。

在现代社会,各种严重疾病发病率与慢性病发病率逐年上升,重大疾病致残率非常高,不仅直接治疗费用巨大,而且后期护理费、营养费、康复费等开支也相当庞大,这些都对患者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据《2010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2008年调查地区居民慢性病患病率为15.7%,比2003年患病率上涨3.4%。除此之外,慢性病患者的长期行为依赖与情绪障碍,也加大了对长期护理的实际需求(张瑞2012)。

综上所述,人口老龄化,家庭功能弱化,疾病慢性化等方面的原因造成针对老年人长期护理的大量需求,当前中国建设长期护理制度具有必要性。

(三)长期护理制度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当前中国进行长期护理制度建设的可行性,主要是指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否有能力支持国家进行完备的长期护理制度建设,在这方面学者们存在争议。

李珍(2018)认为由于中国传统的以家庭为核心的安排,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定位于保基本,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和就业二元结构,以及中国现在人均GDP只是处于中等偏上水平等方面的原因,当前不适宜建立以长期护理社会保险为核心的长期护理制度。相关研究表明日本,韩国,德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时,人均GDP达到了2万美元(张瑞2015)。鉴于中国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加之当前我国经济呈下行期,企业个人社会保障负担重,当前建立完备的长期护理制度确实存在成本压力。

但2018年中国人均GDP达到64644元,张瑞(2015)等认为我国初步具备了建设长期护理制度的经济实力。王保玲,孙健(2018)基于第6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老年人口家庭、健康与照料需求成本研究;联合国2015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采用自下而上的动态测算方法,估测出2015—2050年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模式下的保险缴费率和财政补贴率分别处于0.13%~1.18%和0.04%~0.20%,长期护理津贴模式下的财政补贴率大致处于0.07%~0.35%,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模式下的保险缴费率和补贴率分别处于0.01%~0.03%和0.05%~0.27%。而且林宝(2016)对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模式下的缴费率进行预测,到2050年缴费率控制在1%左右,而制度建设初期,缴费率相对更低。

戴卫东(2017)等学者对试点地区青岛,长春,南通,海淀四个试点区进行的长期照护保险模式进行了研究,为中国建设长期护理制度提供了经验。小岛克久(2019)对日本人长期护理制度进行了研究。还有大量学者对发达国家长期护理制度模式进行了研究。以上学者在对不同的国家研究中为中国制度建设提供了借鉴,在制度责任主体,制度模式,资金来源等方面为中国指明了方向。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当前建立长期护理制度虽然面临一定的成本压力,但由于制度初期较低的缴费率,国内国外大量的实践经验,以及中国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建设长期护理制度具有可行性。

三、结论与研究展望

相关研究成果为中国建设长期护理制度建设在理论和经验上做出了巨大贡献,本文从制度的角度总结分析了中国长期护理制度相关概念,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两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得出以下几条结论。

第一,当前中国有建设长期护理制度的必要性,制度建设尤其可行性。

第二,在当前经济下行趋势下,政府应当承担制度建设的主要责任,同时个人,社会,市场也要承担其必要责任。

长期护理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老龄化压力下应保持耐心与谨慎。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相关研究不够深入,对于一些问题的认识还太浅显。未来可就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进行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戴卫东.中国长期护理制度建构的十大议题[J].中国软科学,2015(1):28-34.

[2]钟仁耀.提升长期护理服务质量的主体责任研究[J].社会保障评论,2017,1(3):79-95.

[3]李珍.关于完善老年服务和长期护理制度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8,11(8):1-7.

[4]曹信邦.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的理论逻辑和现实路径[J].社会保障评论,2018,2(4):75-84.

[5]刘昌平,毛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模式比较研究[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6(6).

[7]邓大松,李玉娇.健康中国战略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理性、供需困境和路径选择[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2(5).

[8]小岛克久(日).日本经济与社会保障:以长期护理制度为中心[J].社会保障评论,2019,3(1):76-88.

[9]林宝.中国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水平的初步估计[J]财经问题研究,2016,10:75-86.

作者简介

宋超,山西省晋中市,硕士,山西财经大学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