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拟中药HP1号与呋喃唑酮联合治疗高原幽门杆菌阳性相关性胃炎的临床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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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拟中药HP1号与呋喃唑酮联合治疗高原幽门杆菌阳性相关性胃炎的临床研究

王仲勋王凯歌

联合治疗高原幽门杆菌阳性相关性胃炎的临床研究

王仲勋王凯歌(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医院青海西宁810007)

【中图分类号】R2-0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0)19-0258-02

【摘要】目的探讨中西药联合治疗高原幽门螺杆菌(HP)相关性胃炎的疗效。方法:选择来自海拔3000m以上患者118例,经胃镜检查,胃粘膜HP检测,证实有HP感染的慢性胃炎服用HP1号合用呋喃唑酮,治疗3周后进行胃粘膜HP复查。结果:经中药HP1号与呋喃唑酮联合治疗后,HP转阴率为91.5%(108/118),且安全、费用低。结论:中西药联合治疗高原幽门杆菌阳性相关性胃炎具有良好的抗感染、改善胃粘膜供血、阻止胃粘膜屏障机能下降和H+胃粘膜的逆弥散,达到消除HP的目的。

【关键词】高原慢性胃炎幽门螺杆菌中药呋喃唑酮

慢性胃炎在高原人群中常见,大量研究表明,HP是人类慢性胃炎,尤其是活动性胃炎的主要病因,而根除HP是治疗慢性胃炎的主要途径。我们本着高原低氧、寒冷的地理环境特点,自拟中药联合呋喃唑酮治疗HP相关性慢性胃炎取得了疗效,现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118例均为男性,年龄18—36岁,病程最长3年,最短4个月,选择2003年10月至2008年12月,海拔3000m以上有慢性上腹部疼痛、腹胀、呕酸、嗳气等症状的病人,经胃镜检查、胃粘膜HP检测,证实为有HP感染的慢性胃炎。本组本人在我院接受检查、治疗前3个月内未接受过抗HP和摄入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史,除外消化性溃疡病、胃癌、胃手术史。

1.2胃镜检查和HP检测:受检者不用咽喉麻醉剂,不用硅油润滑胃镜,活检钳、镊子以75%酒精刷净后用灭菌生理盐水淋洗。由固定内镜医师操作,按照《消化道内镜术》[1]一书标准作出诊断。粘膜组织均在胃窦部(距幽门5cm以内)钳取一块做尿素酶实验,再常温下观察颜色变化,周围出现红色或橘红色者为阳性,表示存在HP,24小时无颜色变化者为阴性。

1.3方剂和治疗方药:(单位:克)

蒲公英20.0黄连10.0党参15.0丹参15.0。每日一剂,每剂煎水取汁500ml,分早晚两次口服,连服3周,呋喃唑酮每次100mg,3次/日,维生素B6每次10mg,3次/日,饭后服,连用14天,3周后纤维内镜复查及尿素酶试验。

2.治疗结果

本组118例慢性浅表性胃炎HP转阴92.2%(59/64),慢性萎缩性胃炎HP转阴92(23/25)糜烂性胃炎转阴89.7%,HP总转阴率为91.5/%(108/118)。118例治疗中出现恶心12例,头痛头晕17例,皮疹5例。

3.讨论

高原地区气候与平原相比有不同特点,高原地区是以低气压低氧为主的高原气象,在海拔3000m高度,大气压的含氧量为海平面大气含氧量的72%[2],由于高原低氧环境的影响,胃黏膜微循环不能进行有效的物质和气体交换,导致无氧代谢增加,当胃粘膜功能受损后,大量的H+返弥散,可刺激胃蛋白酶原和组织胺的释放增加等一系列病理改变,在方中选用了党参能调节胃电节律紊乱。调整和抑制胃分泌及胃的蠕动,有抗胆碱能神经机制的作用,从而起到改善胃黏膜供血,阻止胃黏膜屏障机能下降和H+向胃黏膜的逆弥散。同时,配用丹参活血以改善微循环增加胃黏膜血液灌流量。

国内研究发现HP是一种生长在胃黏膜与黏液之间的弯曲状细菌[3],依据这一理论,我们选用了蒲公英以清热消炎[4],资料报道蒲公英体外HP药物敏感试验发现提取煎夜对HP杀菌效果和羟氨类似,配用黄连这一广大谱抗菌药物[5],以抑制和杀灭胃黏膜下的HP,在应用中药的基础上合用呋喃唑酮,形成一个中西联合的方案。此方案具有良好的抗感染,改善胃黏膜供血,阻止胃黏膜屏障下降和H+胃黏膜逆弥散达到消除HP目的。此方法明显高于资料报道的单独用呋喃唑酮HP消退率59.3%[6],且药物副作用减轻,药源充足,费用低,适用于高原地区临床应用。

参考文献

[1]吴锡深主编.消化道内镜手术[M].第一版.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39-40.

[2]张彦博,汪源.刘学良,等.高原疾病[M].第一版.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3:13.

[3]刘宏群.十二指肠溃疡合并胃部疾患机制研究[C].第二次全国消化内镜学术议论文汇编,1998:82.

[4]李忠,赵莉敏主编.现代中医治则法学[M].第一版.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1992:166.

[5]江苏新医学院.中医大辞典[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2549.

[6]李盖农,夏志伟.必光等呋喃唑酮与胶体铋剂联合应用治疗幽门螺杆菌相关性胃炎的疗效观察[J].中华消化杂志,1995,(4):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