缬沙坦对老年动态高血压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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缬沙坦对老年动态高血压的影响

任松峰

任松峰(山东沂水县人民医院276400)

【摘要】目的:探讨并总结缬沙坦在治疗老年的高血压对动态高血压的影响,进一步寻求更好的治疗措施。方法:选取2011年10月~2012年10月于我医院心内科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的老年患者100例,随机分为两组,每组50人。两组在性别、年龄、病程等因素上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实验组采用缬沙坦治疗,对照组采用氢氯噻嗪治疗。治疗后对比两组患者的高血压变化情况。结果:实验组与对照组治疗后血压均较治疗前均有改善,实验组患者血压下降程度较对照组患者的血压下降明显,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缬沙坦对老年的高血压患者动态高血压的控制情况较好,且安全性高,有很好的临床意义和推广价值。

【关键词】缬沙坦老年动态高血压临床疗效

【中图分类号】R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3)04-0134-01

原发性高血压的发病机制并不明确,但高血压若长期发展得不到控制,会引起心血管、肾脏等多器官严重的并发症,因此临床上对高血压的治疗十分重视[1]。老年高血压患者的常常会伴随其他并发症,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要及时控制血压,并要保持动态血压的稳定[2]。我们选取2011年10月-2012年10月于我院心内科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患者100例,随机分为两组,实验组采用缬沙坦进行治疗,对照组采用氢氯噻嗪进行治疗,现将研究结果作如下报告。

1资料与方法

1.1病例选择选取2011年10月~2012年10月于我医院心内科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的老年患者100例,随机分为两组,每组50人。实验组采用缬沙坦治疗,其中男性32例,女性18,年龄63~79岁,平均年龄(66.4±12.2)岁,病程3~25年,平均病程(13.5±4.1)年。对照组采用氢氯噻嗪进行治疗,其中男性34例,女性16,年龄61~80岁,平均年龄(67.6±13.5)岁,病程4~27年,平均病程(14.7±5.4)年。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病程等因素上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所选的患者均符合老年高血压的诊断标准。

1.2方法实验组和对照组患者均给予常规的治疗,与此同时实验组的患者给予缬沙坦治疗,每日1次,每次80mg[3];对照组患者给予氢氯噻嗪治疗,每日两次,每次12.5mg。

1.3评价指标观察并记录两组患者药物治疗前后血压变化情况。

1.4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完成。两组治疗前后差异采用方差分析χ2检,以及t检验,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实验组治疗前收缩压为(150.7±10.3)mmHg,舒张压为(106.1±8.6)mmHg,治疗2个月后收缩压为(131.5±6.4)mmHg,舒张压为(86.6±4.7)mmHg;对照组治疗前收缩压为(151.5±9.1)mmHg,舒张压为(107.6±8.3)mmHg,治疗2个月后收缩压为(141.5±6.6)mmHg,舒张压为(95.2±5.8)mmHg;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压变化情况见表1。

3讨论

高血压的病因有很多种,目前临床上主要的治疗目标是控制血压。[4]药物治疗可以有效控制高血压症状,临床上对于高血压患者血压的有效控制,可以大大减少患者高血压并发症,减少心脑血管等并发症。对于老年患者血压的控制常常不稳定,对老年患者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威胁[5]。缬沙坦为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可以抑制血管收缩和醛固酮的释放。

本次研究中,实验组患者治疗前收缩压为(150.7±10.3)mmHg,治疗后收缩压为(131.5±6.4)mmHg,对照组患者治疗前收缩压为(151.5±9.1)mmHg,治疗后收缩压为(141.5±6.6)mmHg。实验组与对照组治疗后血压均有改善,实验组的改善情况优于对照组,且两组数据的差异具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综上所述:缬沙坦对老年的高血压患者动态高血压的控制情况较好,且安全性高,有很好的临床意义和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梁通流.美托洛尔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的治疗效果[J].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2012,10(1):101.

[2]吴丽华,汪小华,卢环,等.30例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实施自我管理的效果[J].中华护理杂志,2012,47(2):176.

[3]王熙智.卡维地洛与撷沙坦联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临床研究[J].中国实用医药,2012,17(1):18.

[4]戎菊支,赵建国.美托洛尔、依那普利、螺内酯联合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疗效观察[J].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2012,10(2):237.

[5]徐巾林,赵义发,吴兰兰.叶酸对H型高血压同型半胱氨酸水平和主要心血管事件的影响[J].重庆医科大学学报.2011,36(6):73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