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0年经验者教师研修的实施及对我国的启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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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10年经验者教师研修的实施及对我国的启示

高向杰翟泽

高向杰翟泽河北大学

【摘要】日本中小学教师研修制度在二战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成为许多国家学习的典范。继1989年开始实行新任教师研修制度后,日本为适应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10年经验者研修,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文简要论述了10年经验者研修实施的背景、内容、成效和存在的不足,以及对我国教师研修发展的启示。

【关键词】日本10年经验者研修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4810(2010)09-0031-02

一10年经验者研修制度的确立

战后,日本开始实行开放制教师培养体制,规定不论是国立公立大学还是私立大学,只要符合标准都能从事教师培养工作。开放制教师培养体制满足了战后初期教师紧缺的状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其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再加上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单纯依靠职前培养已不能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与职前教育相比,在职教育显得更为重要。因此,日本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兴起历史上第三次教育改革后,将在职教师的研修作为教师教育的重点。

1989年,日本开始实施新任教师研修制度(初任者研修),规定新任教师在第一年的工作时间内,要进行班级管理、学科指导、道德教育、特别活动、学生指导等领域的研修,研修费用全部由文部省负担。

新任教师研修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后,教师特别是新任教师的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增强了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教10年这一阶段是非常关键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教师有可能成为教学业务骨干或者管理人员,但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教师也很容易陷入因循守旧、陈规老套的状态。因此,处于此阶段的教师也是在学科教学和学生指导方面勤于改进的教师与不做改进的教师、乐于参加研修培训和不乐于参加研修培训的教师逐渐拉开差距的分水岭。基于上述原因,这一阶段的教师研修尤为重要。鉴于以上情况,教育职员养成审议会在1999年12月提出“关于教员培养和录用研修协调发展”的报告,建议充实社会体验研修,提出了《教职经验者研修等的更正》提案,指出“为了充实在职教育,需要重新审视有教职经验的教员的研修。该报告中涉及到各都道府县以及指定都市中1997年中小学教员的教职经验者研修的实施状况,并以已经在48个县市实施10年经验者研修的实际情况为基础,中央教育审议会在2002年2月的报告中提出了《对于10年经验者的研修构成》的提案。为了实现该提案,2002年6月,部分修改了《教育公务员特例法》,规定:小学等的教谕任命权者,必须在教员工作年限(包括私立学校的小学等的教谕等的工作年限)满10年(特殊情况下,以10年为标准任命权者所规定的年数)后的相当期间内,根据每个教员的能力和特性,对小学中的教谕等,实施为提高教员素质所必需的研修。与新任教师研修一样,10年经验者研修也属于法定研修,于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

二10年经验者研修概要

由于各地区、各学校具体实施状况和条件不同,参与10年经验者研修的教师并不单指具有10年教龄的教师,很多具有11年、12年教龄的教师也参与到该研修中来,因此10年经验者目前来讲是个概称。

与以前施行的研修培训不同的是,10年经验者并不仅仅是为了保证教学质量维持在一定水平,而是为了更大程度地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10年经验者研修改变了以往研修中用广泛、空洞的内容来培训所有的人的现象,力图切合每个教师个人能力和所擅长的领域,强调研修的自主性和主体性。1997年7月28日教育职员养成审议会的咨询报告中体现了10年经验者研修的上述特点。在此报告中提出了针对教师研修的三个重要的观点:(1)教师的资质和能力并非一成不变,教师的能力具有可塑性;(2)通过教育实践和教师自己的钻研谋求教师能力的提升是根本;(3)防止教师能力模式化,积极促进教师个性能力的发展。上述三个观点在文部省第575号关于10年经验者研修的通知中得以体现。

具体来讲,日本10年经验者研修指以任命权者对10年经验者教师的评价为基础,通过符合教师的能力和适应性的研修,提高教师教育科目指导以及学生指导等方面的能力。实施者是各都道府县、指定都市以及核心市教育委员会。大致分为:假期研修,20天,由教育中心等实施模拟上课和教材研究等;工作期间研修,20天,主要是在学校内实施研究上课和教材研究等。在具体的研修内容方面,几乎所有的县市都进行了教育科目指导、学生指导和教育相谈方面的培训,此外大多数县市实施了特别支援教育、信息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在研修方式方面,主要与大学、研究生院合作,由大学、研究生院派遣培训讲师、编订研修教材、通过讲座等方式实施专业性研修。此外,近年来,各种教育教学研究的民间组织也广泛的参与到教师研修中来,与民间组织进行合作开展教师研修的县市逐渐增加。

2004年,日本全国10年经验者研修对象的总数为15984名,其中幼儿园教师522名,小学教师6230名,中学教师4321名,高等学校教师3720名,特殊教育诸学校教师1186名,中等教育学校教师5名。研修天数,中小学、高等学校、特殊教育诸学校、中等教育学校教师平均为35天,幼儿园约为18天。

如何对10年经验者的研修结果进行评价也是该研修实施的重要内容。在研修的评价方面,主要是对每个教师研修后的指导能力以及研修过程中所采用的研修方式进行评价。通常研修之后,要求每个教师提出研修报告然后对其进行评价,这是比较常用的方式;另外,研修之后,通过对教师的授课能力得到了怎样的提高进行评价也是常用方式之一。在对10年经验者研修进行评价时,不仅仅依靠教育行政,大学研究人员、现场教师以及教职员团体等都参与其中,之后将这些评价结果反映到研修方式之中,对研修计划进行不断的改善,提高研修的效果。

三10年经验者研修的特点

10年经验者研修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排除不适合,或者没有资格做教师的人员,而是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性”。

10年经验者研修是任命权者要求必须实施的研修,其主要内容包括积极促进教师擅长领域的发展、克服不擅长领域的困难,按照教师的需要进行研修。该研修并不仅仅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还包括通过研究生院、民间教育机构所进行的研修课程,通过不断调整研修计划达到提高每个教师的指导能力的目的。

另外10年经验者研修并不仅仅是针对10年经验的人员,还有11年经验的人员等也包括在内。

自主研修是10年经验者进行研修的非常重要的一环。其主要实施过程是:教师积极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以自费的形式参加各种各样的研修的同时,还要在学会在研究会上发表研究论文等。

四10年经验者研修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10年经验者研修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教师都认为一边进行教育活动一边进行研修对自己来说是个负担。教师因为备课以及对学生进行指导就已经很忙了,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准备研修,教师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从时间上都感到了负担的增加。这就是教师认为研修是多余内容的一个负面反映。该情况反映出必须对教师的自我提高意识进行改善。

对于由别的教师代课而进行的研修,教师们担心会增加同事的负担。特别是在小学一年级,由于一天的课程几乎都是由班主任进行的,所以对于代课教师来说负担就更重了。同时再加上其他活动,这对于代课教师来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接受10年经验者研修的教师由于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几乎都是担任班主任的教师,这就更进一步增加了研修的负担。此外,中学教师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有的教师担心由于参加研修而减少了与学生接触的时间。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在学生一天的学校生活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同时也具有非常重要的责任。由于参加研修与学生接触的时间就减少了,不能很好地了解学生的变化,这给很多教师造成了压力。但是最近,由于10年经验者研修多集中到假期进行,所以该方面的压力正在逐渐减轻。

10年经验者研修的具体内容并没有被深入开发,目前有些地区还只是注重形式上是否参加,流于形式,并没有达到有效进行教师培养以及现职研修计划的开发的目的。

10年经验者研修满足了具有一定教龄的教师的研修需求,根据不同教龄阶段的特点,日本各地根据地区的不同情况,已经或即将开展5年经验者研修、12年经验者研修、20年经验者研修等,以提高不同教龄的教师的素质和能力。以岐阜县为例,不同教职年限的教师研修有新任教师研修、3年经验者研修、6年经验者研修、9年经验者研修和12年经验者研修。新任教师研修是全国都统一实施的法定研修,这在前面我们已经介绍。3年经验者研修中,由于这些教师已经担任过教学课程,因此研修内容主要是围绕“年级管理”和“班级管理”等内容展开。6年经验者研修主要是以教学课程为主。12年经验者研修要求参加研修的教师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研究内容自己确定研修计划,暑假期间从岐阜大学教育学部开设的120个讲座中选择和自己课题相关的讲座,参加研修。尽管10年经验者研修存在上述问题,但瑕不掩瑜。10年经验者作为日本教职经年研修的开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教师进修的种类和方式越来越丰富和多样,但相对来说,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比如除新任教师进修外,我国还没有根据执教年数的不同而开展特定教职年数的进修。实际上将终身教育的理念与教师职业生涯的不同发展阶段相结合,根据不同执教年龄段进行进修,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保证师资质量;在职务研修方面,目前我国的这类研修主要是通过一些行政会议和学术团体会议进行的,应该说这种方式的进修在内容上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而且即便这样的进修方式,目前开展的也不是很多。因此我们有必要参照日本及其他国家的研修类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不断丰富教师进修种类。

参考文献

[1]数値については「教育委員会月報」1993-1996の各10月号及び1999、2001の各12月号掲の「教育職員に係わる懲戒処分等の状况について」を参照

[2]土屋基规著.现代日本教师的养成(鲍良译)[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

[3]〔日〕教職員課.教員研修の充実に向かて[J].教育委員会月報、第57巻第4号(総第670号),平成17年.第21頁

[4]〔日〕古田善伯、松川禮子、岩田惠司.岐阜大学教育学部における「地域?大学共生型教師教育」の展開と今後の展望[J].教師教育研究、第3号(2007年度)

〔责任编辑:冯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