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理论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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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理论思考

吴肖天

吴肖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北京100000)

摘要:本文主要对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理论进行分析。

关键词: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创新,从一般的意义上理解,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

“十二五”规划核心主题就是社会管理问题。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管理的体系问题。社会管理的体系包括管理体制改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相应的一些社会机制的建设,最后是重大的社会问题的解决等五个方面。从党十七大的提出,到“十二五”规划的确立;从理论界的论证,到政治家的诠释,这个概念正在指引着当前的工作。

1治理、善治(元治理)理论是新世纪的政治管理与社会管理理论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社会管理理论已经从统治走向了治理。新的世纪,是一个全球化和不确定性日益增加的大变革时代,各个国家都在寻找一种更好地适应环境的新的治理形式,以便在经济的竞争中赢得优势并让社会获得稳步的有质量的增长,治理理论正成为回应这一变革的强势政治理论话语,支持这一话语体系的价值观和以之相一致的知识文本,修正了主流政治学的统治理论,并在全球范围引起政治家、学者以及官员、实业家的共识。立于中国公共管理实践理解治理理论时,我们深感这对于重构中国民主政治知识体系,寻求善治即良好治理的制度平台和有质量、有效率的公共政策制定模式,摆脱市场化进程中公共管理的低效甚至多方面的失败,在新的合法性基础上重建社会信仰,均是十分重要的理论资源。“元治理”理论认为,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一样,治理也同样会失败。失败源于治理各方在谈判和协作过程中,由于各自不同的地位和立场,以及各自不同的利益考量,使他们无法达成共同的治理目标。要在多元的治理体系中协同不同力量和组织的立场,是他们达成共同的目标,国家(政府)要承担起“元治理”的角色,因为其是保证社会机制完整的责任承担者。“但这种责任并不是要构建一个至高无上、控制一切的政府,而是政府要担当制度设计、提出远景的任务,使整个社会体系在良好的制度安排中促进不同领域的自组织”,从而达到社会治理的目标。因此,“元治理”的本质是在政府的良好安排和指导下,形成良好的社会管理机制。承担指导责任和确立行为准则的责任。不具有最高绝对的权威。“元治理”与“治理”理论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在坚持治理理论基本理念的同时,强调国家(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杰普索指出:“虽然治理机制可能获得了特定的技术、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职能,但国家(政府)还是要保留自己对治理机制开启、关闭、调整和另行建制的权力。”在中国的当前发展中,党和政府无疑要承担起元治理的角色。在学界、政界和民间共识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把治理、善治理论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后,确立了社会管理的新格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中国正在发展公共管理制度,开始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公共管理的知识,以便为有效地治理中国提供基础性条件。

2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应有的政治意蕴

关于社会管理创新,一个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一个是改革创新。内容涉及的非常丰富、非常具体。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是加强控制,站在控制、限制,甚至站在取缔的角度,来看社会组织的,而是把社会组织当做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力量;更不是政府唱“独角戏”,回到传统的政治管理中去。其暗含的政治意蕴十分深远。表明了党中央对僵化的政治体制开始撬动。不动声色、渐进地开始肃清“文化大革命”的余毒。不能否认国家乃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但在新世纪,无论如何不能以暴力工具的形式治理社会。不发展经济、不增加人民的物质利益,就会失去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同样,党和政府部门忽略了社会矛盾、忽略了为社会和公民服务的功能,政治统治的合法性也必将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如何受到社会的尊敬和增强道义上的威望,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需要认真思考的永恒课题。面对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不断地寻找公安行政效能提高的途径,使公安机关由控制型、限制型管理模式向服务型管理模式转变,使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行政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起来。

3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是为政府的政治“合法性”做出的积极努力

在当今中国,“应该由谁来统治”的问题解决以后,最核心的政治问题是,“应该如何统治”。处于领导地位的阶级和政党,他们的权力只能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和授权,并且这种权力始终都具有临时性质。被统治者可以通过和平方式摆脱他们不甚满意的统治者,这是社会最基本的政治特征。政治改革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同时,最根本的是解决一党领导下的政治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最为关心的不光是如何维系一个政党的权力和少部分人的利益,而是努力赋予民众必要的政治权利,使他们能够通过和平的方式选择及改变统治者的行为。从这一意义上,公安政治在应然上解决了为党和政府工具的性质以后,最为关键的是在实然上为政府的“合法性”作出自己的贡献。目前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就是这样一种积极的努力。具体地说,公安机关要通过以下原则和途径建立广泛的政治合法性基础:(1)程序合理化原则。(2)公共物品和服务原则。公安机关作为公共权力的机关,其基本任务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安物品和公共服务,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取决于提供的物品和服务的质量,以此才能成为政府权威的重要来源。(3)共同政治价值和理念原则。广泛的社会共识是一个稳定的政治体系和政治秩序的文化基础。公安机关通过认真研究,耐心细致的工作,把不同族群、不同阶层和不同政治力量之间就正义、平等、权利及程序等根本的价值与观念形成比较一致的看法,获得民众的认可与支持,使民众接受政府的“文化领导权”。否则,背离了大众的共识而行事,不仅造成政权资源的浪费,还会导致整个社会信念的耗散。(4)共同商讨原则。各级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重大的决策问题和社会公共安全等问题上,作为政府的先锋队,要主动并提醒各级领导吸收主要社会团体和力量参与决策,形成协商机制。让利益团体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理性协商,以此强化政治合法性。现代公安行政不是“全能行政”,而是有限行政、责任行政、服务行政、民主行政、法治行政与公安专业化和警察结构合理化。这是公安政治的要求,更是当代中国的政治诉求。

4中国社会管理是“四方共治”、“官民共治”的政治逻辑

周永康同志在很多地方强调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第一次提出了党委、政府、社会和公众四方共治的概念。这里面包含了一些创新制度安排并有很丰富的思想和内容。“四方共治”既有中国传统“官民共治”的政治逻辑,又有当代治理的政治意蕴。周永康同志的讲话,把每一个格局的每一个系统都做了解读,而且解读都有着丰富的创新思想在里面。

总之,实践必将还会证明,当下中国的社会治理格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新形势下的发展和继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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