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养老院养老对象分级护理的差异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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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养老院养老对象分级护理的差异性

杨雪莲

杨雪莲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附属养老院广西梧州543001)

【摘要】目的:分析养老院里的养老对象的级别照护与照护服务需求的一致性,探讨准确客观的老年人照护的护理等级评定方法。方法:对160例等级照护的照护对象按医嘱照护分级、标准照护分级及Barthel指数分级法,分为自理(一般照护)、介助(半照护)、介护(全照护)三个级别,对不同分级法的差异进行比较。结果:医嘱照护分级与标准照护分级、Barthel指数分级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均P<0.01),标准照护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比较,有差异但无显著性意义(P>0.05)。结论:医嘱分级法与中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有比较大的差距,在改进措施(增加医护人员、改善客观条件)的同时,将Barthel指数分级法作为标准分级的补充替代医嘱分级法,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中老年人的养护需求。

【关键词】养老院;养老对象;分级护理;差异性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5)19-0018-02

养老院是一个专门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及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的专业机构,既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也可以是附属于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的一个部门或者分支机构。它服务的主要对象是老年人。养老院既要满足老年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照料需求,还要满足老年人的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护理与康复、精神文化、心理与社会等需求。这就要求养老院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共同努力,做好陪伴老人走完人生最后里程的准备,“全员”“全程”服务。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养老院是以帮扶、救助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且多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故此其公益性的特征比较明显。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多在70岁以上,加上一些客观的外在因素,使得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为高危人群。通常情况下,养老院的分级照护是由医生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和需求,结合其家属及养老机构行政人员的意见后制定的,以医嘱的形式下达,再安排照护人员进行照护。这种照护分级方法往往会受到医生主观因素和外界客观因素的多方面影响。为了探讨较为准确的照护分级评定方法,本人收集和调查了我院近两年来通过照护分级方法所照护的160例老年人,并对其生活能力采用了Barthel指数作评估和量化分析。现报道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我院等级照护老年人160例,男75例,女85例,年龄65~00岁,平均82.5岁。年龄小于65岁、语言交流有障碍、神志迷糊不清和需要特别照护的老人均被排除。

1.2方法

1.2.1照护分级将选取对象的照护分为一般照护、半照护、全照护3个等级。一般照护是针对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日常生活能自理者;半照护是针对身体健康状况一般、但功能减退,活动能力不强、部分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者;全照护是针对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功能减退、活动有障碍、无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专人照护者[1]。

1.2.2护理级别评定方法分级照护资料从本院现行的业务主管部门获得,由本人对所选对象的当日医嘱的照护分级进行登记,并按照《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中的照护分级依据,评估老年人实际需要的照护级别,即一般照护、半照护、全照护(标准照护分级)。再根据Barthel指数分级法,对老年人进行分级,Barthel指数计分≤40分为一般照护、半照护、全照护,41~60分为半照护,>60分为一般照护。

1.2.3统计学方法数据输入计算机,经过逻辑检错后以SPSS11.5软件包作χ2检验。

2.结果

医嘱分级、标准分级、Barthel指数分级三者比较,χ2=10.94、20.42,均P<0.01,其差异显著,又统计学意义;标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二者比较,χ2=1.96,P>0.05,有差异但无统计学意义。见表。

3.讨论

养老院的服务宗旨是安排、照料、护理好老人,让老年人满意、子女亲属放心,为政府和社会分忧。目前国内较为普遍采用的描述语言有:“尊老、敬老、爱老、热情、周到、服务”、“关爱、真诚、沟通、服务”、“勤恳、热诚为入住老人服务”、“老人至上、服务第一”、“让老人满意,让亲属放心”、“替儿女尽孝,为政府分忧”等。

3.1老年人的心理特点非常明显,诸如体质弱、脏器功能越来越差、心理不平衡、意志薄弱、易激怒、多疑、不信任、焦虑、抑郁、固执、恐惧、适应能力差、情感沟通有障碍等,老年患者的心理状态随着住院生活规律改变而发生变化[2]因此,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照护意义非常重大。

3.2分级照护是护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养老机构对各级护理级别都有明确的依据和要求。所以,分级照护的制度落实,是规范和指导照护人员照护工作和提高照护服务满意程度的有力保障。

3.3本研究的结果表明,医嘱护理分级与Barthel指数分级、标准护理分级都有显著性差异(均P<0.01),但Barthel指数分级与标准照护分级之间的比较没有显著性差异(P>0.05)。由此可见,医嘱分级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有一定的差距。目前,多数养老院里的医务人员缺少不能满足养老照护工作的实际需求,养老对象的病情变化不能得到及时的监测和治疗,养老对象的照护等级难以做到根据实际需求来调整[3]。

3.4不同的照护等级,收费也不同,养老对象能够享受到什么样的等级照护,多数都会受到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制约,包括养老对象家属的意愿,儿女孝敬,经济条件又好,老人就会受到较高级别的照护,反之,结果正好相反[4]。

3.5具体负责执行照护工作的人员的文化程度应相应提高,这样才能保证照护级别与老年人自理能力有差异时,避免简单机械的执行,从而使得需要调整照护等级的养老对象能够得到恰当合适的照顾[5]。

3.6国内《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出台较晚,各地多数都是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各自制定照护等级和内容,许多养老院照护等级的划分没有统一的标准和依据。Barthel指数分级法是国际公认的ADL评定方法之一,具有评定简单、可信度和灵敏度较高的特点[6]。

本研究得出的结果与标准护理分级评估结果相符,说明国际公认的Barthel指数适用于我国的老年人,可以此为依据对国内的老年人的功能进行评定。国内现行标准护理分级制度应补充进Barthel指数分级,以此强化人性化管理和人性化护理,最大限度地满足养老对象的实际需求[7]。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S].民发[2001]24号,2001.

[2]朱慧明林晓红,老年外科手术患者的心理护理[J].中国实用医药,2013年第36期.

[3]俞华珍,老年腹部外科手术的护理[J].浙江中西医结合杂志,2010年第20卷第2期第81页.

[4]刘纯燕主编,社区护理学,湖南湖南科技出版社,2001。142-149.

[5]王淑琴,刘雁梅,汤红梅,等.军队医院病人分级护理差异性分析[J].护理研究,2005,19(6):51-52.

[6]李建英,何青秀.老年痴呆患者的护理.护理研究杂志,2004,12(4):1060.

[7]姜涛,孙彬,李晓虎.养老护理在国外[J/OL].http://www.js.xinhuanet.com/fangtan/2004-03/22/content18219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