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中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措施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1-21
/ 4

干部选拔任用中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措施研究

高雷

摘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当前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放权于民,做到群众公认,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举措。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成为干部选任过程中的新问题,如果理解“票”,分析“票”,用好“票”,本文从简单以票取人的原因出发,提出了完善民主推荐测评机制、构建合理的干部立体考察体系和日常干部考核体系以及强化过程监督几个方面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干部选任公信度简单以票取人

[中图分类号]D26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12)11-0014-03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1]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的新要求。随着近年来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以及学者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实践和研究,干部选任工作呈现出民主、科学、公平、公正的新局面。但在推行干部选任的民主进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其中“简单以票取人”成为干部选任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简单以票取人机械、片面地理解公信度的含义,把民主推荐结果理解为群众公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直接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在实际工作中,“不简单以票取人”这个问题,执行过程中不易把握,也很容易被滥用。在干部选任中,“唯票取人”的做法往往是操作过程中民意失真的变异,要做到不简单地以票取人,首先要从简单以票取人的原因下手,找准问题,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选任体系。

一、干部选任中简单以票取人的原因分析

导致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简单以票取人的原因很多,表现在思想认识、责任意识上的缺失是深层次的问题,推荐程序的不科学、不完善是造成简单以票取人最直接的原因,配套制度没有跟上也是造成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简单以票取人的重要原因。

(一)对“票”的认识存在误区

一是把民主推荐票数理解为群众公认。从理论上讲,由于民主推荐和测评的范围本身的局限性,民主推荐票代表着一定范围内的民意。从实际情况看,民主推荐往往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民意失真的问题。在推荐中出现了诸如人情票、利益票、圈子票、垃圾票等多种不正常的票,这就必然表现为民意失真,实际上民主推荐票并不完全同民意划等号。二是将民主推荐与民主选举混为一谈。民主推荐与民主选举具有相似的形式,但民主推荐是干部群众通过一定的方式把自己认为优秀称职的干部介绍给组织,并希望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及任用;而民主选举则是用通过表决直接选举出代表人或负责人,是纯粹的以票取人。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在整个过程中所处的阶段不同,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一个基本环节,而民主选举直接产生结果。

(二)推荐程序的不完善,执行中出现偏差

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道重要程序和基础环节,其具体方法应是多途径、多层次的,推荐途径上,包括了匿名投票推荐、署名推荐、群众个别谈话推荐等等,推荐层次上,包括了领导推荐、同事推荐、服务对象推荐等。近年来,由于匿名投票可以使参与推荐的群众隐蔽真实身份,所以群众更愿意采用这种方式。同时,对于组织者来说,采用匿名推荐方式,也比较省事方便,避免了不少“麻烦”。于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单一的采用了匿名推荐的推荐方式,使理应体现多层面、多渠道的民主推荐异化为唯票取人。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对于程序规范性不够重视,比如民主推荐应到人数比例的规定,计票和监票的规定等,甚至出现人为的造票、篡改等现象。

(三)责任意识的淡化

由于责任意识的淡化,造成民主推荐和测评结果不能如实地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甚至会出现严重的扭曲。一方面涉及投票人责任意识问题,在投票过程中,参与投票的群众不重视“票”,不知道“票”的分量,认为的自己票可有可无,不会对干部选任工作产生影响,放弃自己的权利,从而使推荐测评过程失去了意义;另一方面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领导班子不敢坚持原则,增强责任意识,对推荐、测评结果没有进行深入具体地分析,做到由表及里、去伪存真,仅仅简单的通过票数作为干部选拔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还有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领导班子放弃原则,操作投票过程,通过任意设定条件,控制推荐测评的范围,把按得票多少取人当作推卸责任、消除争议、平衡关系的“高招”。

(四)配套考核制度的不够完善

配套考核制度的不够完善滋生简单以票取人,凭实绩用干部,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应坚持的正确用人导向。但由于没有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实绩考核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缺乏行之有效的、适合不同岗位职责实绩考核要求的具体量化考核办法,在经常性实绩考核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不能对有关人员的工作实绩有一个比较客观、公允的评价,对实绩如何、贡献大小心里无数,或者担心临时匆忙地考核工作实绩又怕结果失真、引起非议而不能服众,所以最终选择也就只能简单以票取人了。[2]

二、干部选任中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的措施

通过以上对干部选任过程中简单以票取人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要防止在干部选任中简单以票取人,必须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多位一体的干部选任过程控制和监督体系。

(一)完善民主推荐测评机制,提高选任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要进一步改革和创新民主推荐测评工作,扩大民主推荐测评工作中的民主,提高民主推荐测评质量。

1.合理确定民主推荐测评的范围。要根据代表性、差异性、知情度和关联度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让更多的党员群众参与推荐测评工作,同时,结合所推荐职位的情况,合理地确定参加民主推荐测评人员结构。

2.不断改进民主推荐方法。一是建立无预告直入式的二推一述制度。减少和杜绝民主推荐过程中拉票的机会,确保民主推荐结果的真实有效;二是要进一步规范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工作,完善两种方式相互印证的具体办法;三是推荐测评加权评分制度。根据可信度的不同,对本单位的推荐测评结果测算的比例加权统计,使各方面的参与权和意愿都能得到恰当的反映;四是实行民主推荐跟踪记录制度,将干部历次的民主推荐测评结果纳入干部选任程序,通过归纳分析推荐结果,用好“民意票”;五是构建网络民主推荐测评系统。通过构建网络推荐测评系统平台,改善推荐测评环境,同时,适时公布推荐测评结果,提高推荐测评效率,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率。

3.完善民主测评指标体系。构建科学的民主测评项目指标体系,是民主测评工作的基础。注重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把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笼统评价,转化为能够反映干部各项素质和能力的具体实施指标,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准确了解和掌握真实的民意。

4.建立科学的得票结果甄别机制,在提高民主推荐票的质量上下功夫。尊重推荐测评结果,正确分析推荐测评结果,科学运用推荐测评结果,使推荐测评结果与用人标准有机统一起来。

(1)认真鉴别得票结果。将民主推荐结果进行深入具体分析,做到四个结合:将推荐结果与外部反映情况、群众认同情况结合起来;将推荐对象近几年内的推荐、考核、测评结果结合起来;将同一单位推荐对象的推荐结果或不同单位同一职位推荐对象的推荐结果结合起来;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领导意见与推荐结果结合起来。[3]

(2)客观对待得票结果。辩证地分析得票结果与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之间的关系。在研究确定考察人选时,必须做到在深入分析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基础上做出决策。

(3)正确运用得票结果。一是要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得票相对集中、相近的人选要参考平时掌握的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等因素实行差额考察;同时要运用民主推荐结果储备后备人才。

5.完善民主推荐配套制度。改进和完善民主推荐测评工作,需要建立和健全一系列相关的制度,形成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工作机制。

(1)规范初始提名制度。必须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制度,建立多层次、多途径、多元化初始提名方式。应将上级分管领导、组织部门、推荐职位所在基层党组织、党委委员、广大干部群众纳入初始提名范畴。

(2)建立优先使用培养制度。针对民主推荐得票相近的实际问题,要结合个性特点、岗位需求和近几年的民主测评情况,区别对待,慎重取舍,坚持把民主推荐结果与量才适用原则相结合。坚持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优先,适应班子结构要求的优先,纳入干部后备人才库优先。

(3)健全民主推荐的反馈机制。推行民主推荐结果适度公开制度,民主推荐结果应逐步公开,并做好民主推荐全程记实及档案归卷和上报。

(二)加强任职考察,构建合理的干部考察体系

干部考察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环节,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处于核心位置,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必须认真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将干部考察作为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关口。

1.注重考察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科学化。一是要让考察程序公开透明。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全面实行考察预告。扩大预告范围,规范预告内容,丰富预告方式。三是将座谈考察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到实际工作中去考察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四是创新考察手段。积极收集、加工、整理干部考察结果,尽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2.加强干部实绩量化考核。在考评的过程中,要以科学的政绩观和综合考评体系为依据考核干部政绩。构建合理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注重考察指标覆盖面的广泛性,二是要注重考察指标的层次性,三是要注重考察工作的连续性,四是要注重考察结果评价的科学性。在考察评价方式上,实现由定量考察为主向定量考察与定性考察相结合转变。将岗位关联度与学习专业背景、基层任职经历、重大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立功受奖、学术研究和创新创造成果以及其他能够反映实绩项目纳入量化考核程序,全面反映考察对象在工作实绩上的表现。

3.注重对干部的扩展性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科学的规划干部考察范围,努力扩大测评推荐群众参与面,既要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下级有关单位的反映,同时又要注意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反映,做到考察工作进入考察对象的工作圈和社交圈,尽可能的从与考察对象相关的人群中获取信息,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是要处理好投票而又不唯票的关系,从根本上杜绝投票与业绩脱离的现象。[4]在考察方法上,确保干部群众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要坚持创新,广泛征求意见,多视角、多层次、大范围地考察干部,全面了解干部情况。

4.积极开展验证式考察。民主推荐测评结果,是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主要依据,为了更加准确的掌握推荐测评结果中反映出的问题或出现的异常情况,干部考察工作应增加验证性的工作环节。特别是在考察过程中,接受到群众反映问题的干部,在保持中立的前提下,既重视大多数人的评价,也注重少数人的评价,对于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推荐测评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进行有效核实。

5.注重对考察对象立体追溯式考察。将干部德才表现的考察从现所在单位延伸至原单位,通过拓展干部考察的纵深度,将干部的德才表现放到历史的空间中进行检验,让其原单位的干部群众对其做出追溯式评价。

(三)完善干部日常考核体系,构建科学的干部评价机制

考核评价制度是选人用人的基础和依据,对干部的从政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5]因此,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是组织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职责,也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检验,是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基础性工作。

1.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标准。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特点,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更好地体现科学发展的要求。健全完善干部的评价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

2.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要坚持把干部的年度考核和换届考核结合起来,强化经常性考核,完善定期考核,综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成果,使定期考核、平时考核与任前考察相互补充印证,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要科学运用民意调查、岗位目标考核、重大项目跟踪考核、实绩分析等有效办法,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强化群众参与和监督,切实把干部的业绩考真、考实、考准。

3.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建立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干部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要把干部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升降奖惩挂钩,建立干部考核考察与干部选拔使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相对接的良性机制。

(四)强化过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拔氛围

“监督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6]长期以来,干部选任过程监督制度的不完善,为简单以票取人提供可乘之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是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的有效保证。

1.扩大监督主体,实施全程监督。要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靠广大群众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民主监督。要建立健全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经常性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机制,做到事前备案监督、事中介入监督、事后检查监督和落实责任监督。[7]全面推行考察前的审查把关制度,加强事前监督,全面落实考察中的评议反馈制,加强事中监督,全面实行考察后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事后监督。

2.严格监督程序,严把七个关口。强化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要严把七个关口:一是严把提名推荐关。坚持把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首要程序,按规范严格执行。二是严把考察关。实行考察责任制、预告制、公示制和差额考察制,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提高考察质量。三是严把酝酿讨论关。在酝酿过程中,主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沟通,征求意见,进行廉政鉴定。四是严把审批决定关。坚持实行无计名票决制度,票决结果当场公布。五是严把任免公示关。坚持实行任前公示。扩大公示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六是坚持任前谈话关。对新提拔干部上岗前,都应安排专人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谈话教育。七是落实试用关。严格执行干部试用期制。

3.加大监督力度,建立纠偏机制。认真贯彻关于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若干规定,建立民主推荐责任追究制度、推荐工作回避制度、推荐干部责任制度、违纪违规惩处制度等,严肃查处干扰和破坏民主推荐正常运作的不良现象和问题,使干部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要建立纠偏机制,树立健康积极的用人导向。

三、结语

总之,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作,不仅仅是对推荐测评工作环节的监控,而是要把干部选任的各环节纳入整个监控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过程控制及监督机制,真正的发挥“票”的良性作用。

作者简介:高雷,西南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决策科学在读博士,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组织人事管理,组织行为研究(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省绵阳市,621010;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四川省成都市,610031)。

[参考文献]

[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A],2007年10月15日,http://www.xinhuanet.com/.

[2]徐志彬.《简单以票取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须排除的误区》,《党政干部论坛》,2008年第6期.

[3]于祖言.《选人用人不能简单以票取人》,《北京支部生活》2010年第5期.

[4]张辉.《选人用人公信度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学术研究》2010年第5期.

[5]李烈满.《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问题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293.

[6]徐治彬.《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中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党政干部论坛》2005年第10期.

[7]中共河南省商丘市委组织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问题调查》,《党建研究》200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