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如何提高监督实效杨雪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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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如何提高监督实效杨雪

杨雪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23000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中坚力量,在社会维稳方面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革新国企纪检监察体制,实施纪检与监察合署办公,主要纪检监察人员配置上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衔接。明晰纪检监察的主要职能,以监督企业三重一大为核心,以惩防体系建设和纪律与作风建设为两翼,紧盯关键人、关键岗、关键环节,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实效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随着党的执政环境和历史任务的深刻变化,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国有企业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新时代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1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一,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不断的深入和推进,企业的各个层面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各种新兴的矛盾让国有企业要面临的政策问题越来越多,企业内部的利益冲突也更加的明显。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的行为的规范,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都需要纪检监督部门来实施,加强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刻不容缓。第二,国有企业在招投标、投融资、合作重组、选人用人等方面还是存在缺陷,而且对于工程建设等环节的制度还不是非常的完善。经常还是会出现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规不守的情况,让内部的腐败行为屡禁不止。国有企业内部的违纪违法事件多发,有的领导不能做到廉洁奉公,导致侵害职工和企业权益的问题依然存在。第三,在现行的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对于市场经济的环境管理不够严格。国有企业内部、深层次的问题并没有被触及到,改革还是停留在表面,企业内部腐败风险仍是居高不下。第四,国有企业的少数领导没有将反腐倡廉的工作放在核心事项上来,这就导致纪检监察力量十分的有限,国有企业的廉政建设还是流于形式。

鉴于以上各种问题,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的改革是刻不容缓。首先就是从思想上改变人员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帮助国有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于违反党的方针路线的行为绝不姑息,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而保证国有企业可以朝着党和政府指出的道路不断前进。其次是要及时的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的行为,保证国有企业内部政策的通行无阻,为企业营造一个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的环境。最后是要针对人员反馈的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捍卫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

2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如何提高监督实效

2.1逐步实行垂直管理领导体制

逐步实行垂直管理领导体制,增强独立性和权威性。一是完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全方位的、强有力的领导;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最大限度减少查办腐败案件的阻力和干扰;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防止对其工作评价、荣辱升迁由同级党委掌握。二是逐步实行以上级管理为主。将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和经费管理等重大权力收归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纪检监察机构的权限,将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立案决定权和重处分决定权赋予纪检监察机构;提升纪委书记在同级党委中的地位,弱化同级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三是向派驻机制延伸。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将“未用派驻之名、但行派驻之实、以派驻为要求为目标的创制性改革”向各层面国有企业延伸;在企业纪检机构未赋予监察职能时,可由具有管辖权的监委向国有企业派驻监督机构、监察专员的方式实施监察。

2.2创新基层监督方式

加强基层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需要紧跟社会发展步伐,在方式方法上不断探索创新。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通过建立纪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等方式,提升党支部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党风廉政信息员等监督主体作用,通过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完善管理考核机制等,充分调动队伍工作积极性,拓宽基层监督的覆盖面。加强对基层党员职工作风方面的监督,通过节日督查、操办婚丧喜庆方面检查等,深化基层作风建设,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实现监督工作点面全覆盖。

2.3打造纪检监察新队伍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离不开高素质、高水平的纪检监察队伍,这也是保障企业廉洁执政的关键所在。因此,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纪检监察队伍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是极为重要的,是深化国有企业廉政建设,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其中,打造作风优良、遵纪守法的纪检监察队伍,必须重点强调思想教育建设,通过加强对内部人员培训力度,重点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树立纪检为民的理念和意识。

2.4纪检组织要不断探索实践

近年来,纪检监察组织已经初步摸索了执法检查、效能监察、督查督办等在监督方式,和监审联席办公、资产损失问责等方法,对管理人员和业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进行再监督开展了积极探索,在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提升企业执行力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形势在发展,管理在创新。再监督工作也要适应新时代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不断总结有益经验,立足探索实践。要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组织和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理顺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与业务部门监管职责之间关系,强化业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推进直接监督管理,使业务部门破除凡是招标行为都要纪检监察部门旁站把关的习惯,走出凡事都依赖纪检监察组织参与监督检查的误区,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再监督内容和途径。

2.5强沟通交流,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应该说,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实际工作中必然会碰到各种问题,有些问题是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所难以解决的,这就需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注重加强和上级纪委部门的交流沟通,尤其是面对重要或复杂纪律审查案件时,应及时进行汇报,寻求支持指导。通过沟通交流,有利于及时开展案件审查,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率,并且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得到锻炼,最终实现多赢。

2.6再监督工作要制度化常态化

要立足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升再监督质量和效率。一方面要强化制度建设,及时查漏补缺、修订完善,提高制度适应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监督制度效能,降低监督成本。另一方面要提升监督机制的科技含量,积极运用成本、工程、财务和物资等系统平台,对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督促业务部门从传统监督向科学、全程、全面监督转变,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要善于运用“四种形态”,通过专项检查、巡视巡察、谈话提醒等机制,对有关人员和业务部门进行常态化监督,将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让权力始终在监督下运行。

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和企业管理工作是互相依存、结伴而生的。因此,要将廉政建设的推动力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约束力更好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同时要确保国有企业内部的廉政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在企业内部形成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保证纪检监察职能的高效发挥。

参考文献:

[1]林卫东.践行“三转”要求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J].法制博览,2017(23).

[2]何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察的难点和途径探析[J].办公室业务,2016(12).

[3]刘金程,任建明.集约共享: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机制的创新探索[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