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医疗废物管理现状与管理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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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医疗废物管理现状与管理对策研究

齐雪晶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甘肃张掖734400)

【摘要】目的:主要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我县)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处置现状进行研究。方法:对我县医疗废物的产生、处置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结果:我县医疗垃圾的分类、处置还存在诸多不合理的问题有待解决。结论:应重视和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处置方法,规范医疗废物的科学管理。

【关键词】医疗废物;处理现状;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7)16-0308-01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疾病传播、威胁健康,是一种极其危险的废物,被我国列为47类危险废物的首位。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对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1.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危害

1.1医疗废物的分类

医疗废物分为5类:(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2)病理性废物。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3)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4)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1]。

1.2医疗废物的危害

医疗废物已经成为医院感染和社会环境公害源,不仅对现有的环境造成危害,还会造成永久或长期的环境影响。有害的医疗垃圾在传染病的传播、流行过程中起到扩散疾病的作用,若不加以控制,将会导致土壤、地下、地表水体和空气等多方面的严重污染,甚至会严重危害到人们的健康。

2.我县医疗废物处理现状

我县地处河西走廊中部、祁连山北麓一线,辖6乡2镇,共计9个医疗机构。全县七个乡镇卫生院的住院病人每年不超过500人次,县级医院每年的住院人次为2千余人次(其中手术800人次左右),因而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少。据统计县医院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量不到25Kg,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所就更少,全县2016年处置的医疗废物为4.8吨。医疗废物主要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其他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几乎没有。

目前全县病理标本暂交由甘肃省同享医学检验中心进行病检后处理;其他医疗废物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九个医疗机构可由就近市县的医废集中处置中心收取处置。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单位暂存垃圾的时间不能超过两天,但各医疗机构距就近的医废处置中心在几十到近百公里不等,运输的成本居高不下,只能协商为一周收取一次。即便如此,二家最远的卫生院仍无条件收取,至于偏僻或交通不便的村卫生室就谈不上合理处置,因此医疗垃圾处理不当和不及时的情况持续存在。

3.管理对策

3.1严格执行政府职能

当地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理的管理和监督,适当增加医疗废物处置的专项投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转运条件尚可的医疗机构仍然由就近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转运处置,建议政府适当增加医疗废物的专项投入,给予转运中心一定的补助,增加转运次数,做到至少两天转运一次;对不具就近转运医疗废物条件的偏远乡镇医院或村卫生所制定专门的措施,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医疗机构内部或该小范围地区建立小型的处置设施自行就地处置(如焚烧;消毒后集中填埋)其产生的医疗废物。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减轻处理难度,降低处理成本[2]。

3.2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医疗机构应当对全体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提高认识,强化法律意识和环保责任感,要求全员参与医疗废物的管理[3]。认真学习《医院废物管理条例》,明确医疗废物的概念,了解医疗废物的危害。通过学习将医疗废物的管理变成自觉行动,有效地处理好医疗废物。

3.3加强制度管理

(1)根据《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制订出适合各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和落实各类各级人员的责任,使医疗废物的管理能在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框架下得到严格管理和有效的执行。(2)严格分类管理,医疗废物中的塑料制品和其他的医疗垃圾占有很高的比例,尤其是塑料制品的焚烧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可能成为人类潜在的健康“杀手”。因此,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落实好《医院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使用不同颜色的废物袋,严格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分装,减少混装、乱装造成的危害。(3)要求废物不能装满,一般不超过容量的3/4,保证封扎牢固。运送的车辆密闭,以便于清洁、消毒和搬运。废物运送、贮存、焚烧均严格做好记录。同时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时,做到凡对环境和人群没有构成危害的医疗废物,如治疗室产生的药物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外包装、输液瓶以及未受血液、体液污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经毁形后随生活垃圾处理,不纳入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范畴。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减少废物的焚烧量,防止有害气体排放而造成空气污染。(4)严格医疗锐器废物的管理,所有锐器废物必须置于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直接运送处置,防止损伤工作人员而发生职业暴露,造成医院感染或疾病传播等严重后果。(5)每日产出的医疗废物必须放入内置废物袋的垃圾箱内,派专人负责收集、运送,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h。(6)严格登记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经办人等的登记工作,确保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理。(7)制订医疗废物处置不当的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杜绝因医疗废物管理不良而引发的医院感染暴发和流行。

3.4加强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地处理医疗废物。设专人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如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和焚烧程序进行监控,特别要加强对感染性废物的管理。同时还应当对重点和薄弱环节的管理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之中,定期进行质量讲评,实行监、控、管一体的管理模式,有效地避免由此引发的医院感染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亢宏之,魏英.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现况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6,13(5):357-358.

[2]梁道宝,李书建.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管理模式探讨[J].中国公共卫生,2002,18(2):252-253.

[3]刘苏燕,姜亚绒,杨聪梅.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的探讨[J].实用预防医学,2006,13(1):19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