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竞争法制三十年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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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孕育、部门和地方立法到全国统一立法的三个时期,我国基本形成了以竞争基本法主体,以单行竞争法、附属竞争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竞争法体系,竞争立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竞争法制建立与完善的过程,是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合乎规律的当然结果,体现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中国法治进程的微观缩影和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