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患者的治疗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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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患者的治疗

刘佩兰

刘佩兰

(黑龙江省鹤岗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154100)

【摘要】目的:浅谈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患者的治疗方法。方法:对我院2012年6月~2013年6月收治的35例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患者的资料进行总结分析。结果:35例患者经过我院的精心治疗,34例已经完全恢复健康,1例患者进行转院治疗。结论:正确的治疗方法可以帮助患者尽快痊愈,恢复正常的生活。

【关键词】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患者治疗

【中图分类号】R714.2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4)05-0190-02

慢性肾炎肾脏血流量减少,血液尿素氮和肌酐浓度升高,胎盘血供不足,影响胎儿发育;可造成流产、死胎、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发生率升高。但如肾功能损害轻微,孕期适当监护,多数能维持到足月,亦有少数重症患者经透析治疗或肾移植后获足月分娩;妊娠合并慢性肾炎者约有50%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使病情恶化,易发生急性肾功衰竭,围生儿死亡率高;肾功能不全者约半数有贫血,同时大量尿蛋白使血浆蛋白浓度下降,皆影响胎儿发育:妊娠预后与肾脏病理密切相关,系膜毛细血管型肾炎对妊娠预后不利,可致流产、早产和围生儿死亡,甚至危及孕母生命;而微小型病变影响较小;一般不影响宫缩和产程。回顾性分析我院2012年6月~2013年6月收治的患者资料,现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本院收治妊娠合并慢性肾炎患者35例,年龄23岁~37岁。

1.2方法与结果:治疗方法为抗生素、降压药物治疗。结果:患者经过治疗后康复率高,35例患者中已经有34例患者痊愈满意出院,1例患者进行转院治疗。

2治疗

2.1产科的处理原则

在病情平稳,并确保胎儿存活的前提下计划于35~36周终止妊娠;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慢性肾炎病情恶化纠正无效时应及时终止妊娠,以避免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脑血管意外、心力衰竭等严重情况危及母儿生命;对胎儿肺未成熟者先促成熟;胎儿监护提示宫内窘迫,经治疗无效者及时终止妊娠;若病情平稳,胎儿胎盘功能尚正常,可争取阴道分娩,产程中持续监护胎心和宫缩;对重症患者或产程进展不顺利者应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以减轻肾脏及其他有关脏器负担,同时挽救胎儿。

2.2药物治疗

对慢性肾炎的治疗:目前尚无针对肾炎的特效药物,治疗的目的在于保护肾脏功能,防止衰竭,维持水和电解质平衡,防止发生严重并发症。孕妇应好好休息,避免感染,适当控制钠盐摄入。高蛋白饮食会加速肾功能衰竭的进程,故内科主张给低蛋白饮食。然而低血浆蛋白不利于胎儿发育,故产科专家建议摄入适量的优质蛋白饮食以供给必需氨基酸满足胎儿的需要,治疗中应避免使用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预防各种感染;36周前分娩,此前测胎儿成熟者度,肺未成熟先用地塞米松促其成熟。一般降压药虽可控制系统血压,但由于能导致入球小动脉阻力下降,而出球小动脉阻力改变不明显,使肾小球内压仍保持高水平,对肾小球无明显保护作用。但从防止孕妇脑血管意外考虑,仍需要适当使用降压药。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药通过降低血浆血管紧张素Ⅱ和醛固酮水平能使系统血压和肾小球高压受到控制,可延缓病情。糖皮质激素能使肾小管毛细血管压明显升高而加速肾小球结构的损害。使用抗生素时亦应慎重选择,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为保护肾功能,有报道建议孕期每日1次滴注丹参36g加10%葡萄糖液500ml,4h内滴完,分娩前3~4d停药以防产后出血。常用药物:

2.2.1抗生素

原则上影响肾功能的药物慎用或禁用[1]。

2.2.2降压药物

原则上选用不减少肾脏血供药物。

(1)卡托普利(开搏通)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在血压调节中意义重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可抑制血管紧张素I转换酶的活性,从而减少血管紧张素Ⅱ的形成,卡托普利等血管紧张素I转换酶抑制药可使血管扩张,有效降低血压,可降低肾脏病等引起的肾小球损害。用法:12.5~50mg/次,2~3次/d,口服。注意事项:属妊娠期C类用药,首剂可发生低血压,应注意,易发生刺激性干咳,肾功能不全者可发生高血钾,对胎儿的颅骨、肺发育有一定影响。

(2)赖诺普利(捷赐瑞)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用法:2.5~20mg/d,单次或分2~3次口服。注意事项:一般不推荐使用。

(3)硝苯地平(心痛定)属于钙通道阻滞药,对高血压降压有明显效果(参见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节)。用法:10~20mg/次,6~8h1次,口服。注意事项:肾性高血压慎用,长期使用可加重肾功能损害。属妊娠期C类用药[2]。

3讨论

临床症状:慢性肾炎早期常先有夜尿增多、色清、比重下降(<1.020),提示肾浓缩功能受损;患者可有头痛、心悸、体力衰退、水肿、贫血等症状,严重者少尿,或出现胸腔积液、腹水;孕20周以前出现蛋白尿、血尿、甚至高血压,是区别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重要依据;慢性肾炎以尿的异常为主,除蛋白尿及血尿外,常见各种管型;产后6周至3个月尿检仍为阳性者多为慢性肾炎;眼底有视网膜血管变化,并有渗出或出血;血生化检查:正常孕妇血清尿素氮值>4.6mmol/L(13mg/d1)提示肾功能受损,>10.7mmol/L(30mg/d1)提示肾功能受损严重。孕妇血清肌酐>79.6μmol/L(0.9mg/d1)为肾功能轻度受损,>132.6tLmol/L(1.5mg/d1)为肾功能明显受损。尿素氮或肌酐检查可疑时查24h内生肌酐清除率,<l00ml/min为肾功能受损。慢性肾炎的血清尿酸值正常,此值升高提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血清补体测定,有些慢性肾炎患者可出现低补体血症,而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血清补体在正常范围;肾功能不全者多有贫血,并随病程进展而加重。肾性贫血属小细胞性,补铁效果不明显;B型超声检查肾脏缩小。

参考文献

[1]王秋冬;孕期用药四注意[N];中国医药报;2008年.

[2]吴志华;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药物治疗[J];中外医疗;2013年0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