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河道工程的问题及项目管理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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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河道工程的问题及项目管理对策

叶玉铉

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杭州3100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工程建设也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变化,各级政府对河道的治理更加重视。河道工程是人们为控制、开发、利用河道水资源,在河道及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和其他水利工程。河道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对水资源实行科学管理、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的重要基础设施。其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有效使用,而且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但目前在河道工程建设中尚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对其进行了相关的讨论,仅供参考。

关键词:河道工程建设;存在问题;管理讨论

一、目前河道工程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1)施工力量弱。施工力量弱增大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难度。河道工程项目由于投资小,项目总利润不多,一般大公司直接参加投标的不多。大部分都是挂靠人以某大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又以大公司的名义组成独立的项目部,由项目部组织施工;即使是大公司自己投标,中标后也是转包,以包代管的多;即使是大公司自己组织施工的,也是派一些新招聘的没有施工实践经验的人员到工地锻炼,把这类项目作为培养人才的实验基地。上述三种施工组织管理形式,无论是哪一种,其施工力量、组织管理能力都是很弱的,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质量意识差、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三检制不落实、施工计划不具体、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等问题。

(2)监理力量弱。监理力量弱降低了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的要求。根据规定,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及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的现场监理机构。一般的监理单位在编的监理人员都不多,都是在接到监理任务后,确定一名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一名监理工程师一般都同时担任几个工程的总监),再临时聘请现场监理人员。由于河道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较少,现场监理人员一般只有1-2名,总监一般不住工地。这种现象首先在客观上削减了现场监理力量。其次,由于现场监理人员是临时招聘的,他们与监理单位只有短时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加上工程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在主观上容易造成现场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再次,现场监理人员往往只有职称证书,没有监理人员上岗证书或者资格证书,缺乏熟练的监理业务知识,有的甚至缺乏施工经验,造成在施工中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不能适时地进行有效控制并且碰到问题也不会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

(3)质量监督工作薄弱。由于河道工程项目小,且分散,质量监督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大、中型项目的监督管理上,对一般项目无暇顾及,放弃了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很少到工地进行检查、检测。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也很少有时间到这些项目工地进行视察检查,使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不能得到有效监督,施工中的一些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

(4)现场建设管理力量不足。现场建设管理力量不足增加了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负责的风险。河道工程项目一般只配备1~2名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管理,现场建设管理力量明显不足,很难及时有效地协调、帮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很难及时有效地指导、检查、监督各参建单位严格按规范、图纸、合同要求施工;很难及时发现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5)清单漏项及图纸不够完善。在实际工程管理过程中,由于有些项目是市对区考核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原本设计单位对河道整治类项目本身就缺乏重视,在与清单编制机构的沟通问题上会产生概念偷换的情况,从而导致清单漏项而影响整个项目进度情况。比如说对整治类拓宽段河道项目,其拓宽段的土方清单认为是清淤工程,设计认为是挖填土方。

二、河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对策

(1)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根据河道工程项目的建设状况及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法人负责”十六字方针,确保河道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关键在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首先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要认识到工程的重要性和施工的复杂性,认识到自己身上责任的重大。绝不能认为有监理、有现场管理人员就轻视自己的责任,放松对项目的建设管理。其次,要认真组建强有力的现场管理机构,并明确各自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使其成为政治可靠、工作扎实、技术过硬的合格现场管理人员。第三,要经常深入工地,正确行使检查、监督的权力,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施工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只有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才能创造出良好的施工环境。在不少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极少数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对工程施工进行阻挠或刁难。一般施工企业到工程驻地人生地不熟,在工程施工用地、用水、用电、用路、用房、用工、用料等问题上,需要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作为建设单位,首先要能全面预见到影响工程建设的有关问题,并向地方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及早做好宣传和群众工作,提前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确保施工企业进场后能及时开工。其次,要求地方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建设单位、工程所在地派出所、行政村等有关单位领导组成的施工环境协调小组,负责施工期间的环境协调,及时消除影响工程施工的不利因素,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3)合理选择施工单位。施工力量是确保河道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基础。第一,河道工程项目,能打捆招标的应尽量打捆招标,以增大标的,吸引大的施工企业投标。不能打捆招标的,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满足项目施工的企业资质。即使是几百万元的项目,对于一个一级资质的大公司来说不算大,但对于一个资质的小公司来说,可能就算大项目,其重视程度肯定会比大公司要高,因此,河道工程项目选择施工单位时,不宜过分追求一级资质的大公司。第二,严格投标资格审查,除审查企业资质外,还要重点考察企业的施工实际能力、信誉度等,特别是有无违法分包、转包的劣迹,是不是挂靠投标。要求施工企业在投标前作出不是挂靠投标以及中标后不分包、转包的书面承诺。中标后,如发现是挂靠或有转包、分包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必须予以清退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第三,严格按投标文件落实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一些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为了取得评委好的印象,推荐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等都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人员,一旦中标后,不是调换就是只挂个名,实际现场施工管理是另一套人马。作为建设单位,一定要对照投标文件,严格查验施工企业“五大员”的有关证件,发现有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一定要严肃提出并责令限期纠正。

(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是前提,至关重要。离开了这个前提,讲质量保证就是空话。建设单位一定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第一,要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检测、检验制度及质量评定考核制度。第二,要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使全体参建人员树立工程质量无小事的思想,严把施工各个环节的质量关。第三,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三检制”。施工中的每道工序都必须执行三检,未三检或三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第四,要协助施工单位严把工程原材料检测、检验关。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4)充分发挥现场监理作用。现场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经费的控制,起着重要作用。作为建设单位,第一,要合理选择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要认真审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的资质、能力以及监理工作计划。第二,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建设单位与监理,不是上下级的关系,而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合同双方平等互利、互助协作的关系。要尊重监理人员,不得干预和影响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监理人员的指令。要保证监理在工程量签证和工程进度款支付环节上的签认权力。第三,要加强监理人员的管理。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共同学习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共同研究施工中的有关问题,帮助监理人员提高思想、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发现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要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调换。第四,要关心监理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现场监理由于人员少,食宿环境艰苦,建设单位可适当提高监理人员食宿条件,以增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有利于工程建设管理。

(5)完善沟通机制。针对设计、清单编制机构、建设单位需建立起“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原则,要建立起良性沟通机制,形成有效的书面材料,在面对概念不清晰,逻辑混乱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有效且有针对性的论证,不然之后对整个项目的推进会有严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