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少儿心理健康的社区支持机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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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少儿心理健康的社区支持机制

朱志刚

朱志刚江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430056

摘要流动少儿心理问题的产生并非只是流动少儿自身或者是家庭的问题,社区同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当前关爱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就要发挥社区在流动少儿心理健康中的重要地位,有效整合社会各阶层力量,建立帮扶机制,形成系统性、可持续的、稳定度高的社会支持系统,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流动少儿的健康成长。

关健词流动少儿心理健康社区机制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加入打工的行列。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农民在自己进城就业的同时,他们将子女带来城市,广大城市也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群体———流动少儿。流动少儿群体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成本和代价,是在短时期难以消除的现象。由于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客观因素存在,加上长期缺少父母关爱及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流动少儿往往在心理上产生一定时期的不适应感,严重的则会导致心理畸形发展。流动少儿的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我们付出的很可能是一代流动少儿的前途和未来的沉重代价。

对于流动少儿的教育问题需要政府、学校、家庭联手形成合力,合理建构流动少儿的社会支持体系。社区是流动少儿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在当前留守儿童缺乏亲职教育的情况下,应运用社区照顾模式,发动社区内外资源以解决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心理失依问题。

一、从思想上,确立社区是促进流动少儿心理健康的重要维度

从社区层面来看,现有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的实践方式对于流动少儿的身心健康发展非常有利,动员社区人士、邻居、志愿者等为流动少儿提供照顾。特别是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今后作为可以持续利用的资源,为流动少儿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同时,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如何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使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形成一种长效的动力机制,是解决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问题的关键。

(一)建立社区支持流动少儿心理健康模式

社会支持模式是以社区为中心,借助政府的和社会的一切资源,善于运用专业化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在社区内建立各种各样的服务体系。通过动员政府、企业、社区和媒体为流动少儿提供更为长期和可靠的生存和发展资源,并力图改变政策,以为流动少儿提供制度性支持。

社区促进流动少儿心理健康重要维度必须实现“两个转变”:(1)社会支持由群团组织推动向党政部门联动转变。现有的流动少儿关爱工作,有些地区是通过妇联来做工作的,这并不是系统的安排。(2)社会支持由单纯依靠开展活动向建立社会关爱体系转变。要发挥社区的作用,动员社区资源,帮助流动少儿,很好地接纳和关心流动少儿。

(二)由政府主导社区支持流动少儿心理健康治理

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困境正是基于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是具有特殊性的公共产品,在解决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困境上,最为关键的是要确立政府的主导地位,并发挥其系统整合各方力量的优势,形成政府主导型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困境的治理模式。各级政府同样可以利用以上四种手段在流动少儿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中有所作为。

第一,通过供应加大财政预算。政府供应提供的是非市场化的商品和服务,政府可以直接针对流动少儿进行财政立项,所有预算开支用于流动少儿的抚养、教育、管理。

第二,通过补贴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政府不是万能的,很多问题的解决需要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一定的资助,鼓励非政府组织为流动少儿提供特定的商品与服务。

第三,通过生产提供更多的服务。生产无关乎政府预算,且使用者必须付费。但政府生产可以为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工作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与更好的服务。为此,政府可以将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为流动少儿的身心健康提供丰富的产品选择和公共服务。

第四,通过管制进行正确的引导。管制是一种特殊的刺激机制,使一组以命令性行为以及对不服从者明确予以惩戒威胁的刺激因素,形成一种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特殊关系。通过管制,政府可以在引导良好的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作用。

(三)非政府组织是救助流动少儿群体的重要力量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对流动少儿群体的救助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注重专业社会工作者支持。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社会团体,包括基金会、学会、商会、研究会、行业协会等;另一类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职业培训中心等机构。

无论是乡镇基层的共青团组织、妇女少儿联合会等社区组织人员都不是专职的社会工作人员。受我国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程度的限制,在广大还没有从事专业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可以在社区为流动少儿提供多种服务,诸如运用专业知识开展心理咨询、建立成长档案、进行个案辅导、对监护人进行培训等活动,则能有效地促进流动少儿问题的化解。

(四)对流动少儿进行教育管理,必须树立系统和全局意识

以社区为阵地,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广泛参与,政府、学校、社会以及家长都要积极主动参与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各个方面齐抓共管,才能切实做好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工作,促进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朝着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二、优化和创新教育公共产品的提供方式,社区介入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的制度安排

没有制度作支点,很难撬动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工作。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制度建设的重点应指向流动少儿的社区教育管理重建、政府职能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参与等方面。

(一)社区成立专门负责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问题的组织机构,安排专门工作人员

以社区为阵地,在农民工子女比较密集的地区,建立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中心,成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并配备专门的人员来负责应更为合理,聘请一些有教育经验的教师和一些素养较高的老干部参与流动少儿的道德教育。

建立健全市、区县、街道三级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少儿工作,确定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流动少儿工作体系。把流动少儿工作纳入全市和各地区发展工作,与各级政府实施少儿发展纲要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二)不断加强政府调控,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首先,强化政府行为,突出政府责任。政府应加快制度改革的步伐,从多方面来加强流动少儿的道德教育。各级政府认识到:流动少儿的心理健康工作关系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流动少儿心理健康管理工作,把它作为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好抓实,特别强调政府在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中的行为与责任。

其次,各级政府要制定专门的政策和制度,明确各级政府与组织的责任和义务,指导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共青团组织、关工委、学校和社会主动参与流动少儿的心理健康管理工作,推动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向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政府要加大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的宣传,营造人人关心流动少儿,人人参与管理流动少儿活动的氛围。

再次,政府要在财政支出中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建设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平台、场所和开展教育管理活动,例如流动少儿之家等等。

最后,政府促进合理的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定,主要包括促进公平合理的社会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各组织间的关系,筹措与安排各种资源的运用等方面,是一种间接介入方式。

政府制定有利于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的新的社会政策或者通过总结社会政策的执行经验,提出修订建议,直接干预和修改原有不合理的法规政策,促进社会公平,保障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可以通过协调各组织间的关系,整合多方面的资源以增加教育资金投入,要关注流动少儿的心理状况,关心和引导流动少儿。

(三)非政府组织是救助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对流动少儿群体的救助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非政府组织可以弥补政府对流动少儿群体救助的不足。

在对该群体的救助中,但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保障制度的制订和完善还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在提供社会福利、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还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政府还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经验、手段和技能,特别是在解决经济滞后、法治失范、道德滑坡以及人口膨胀和人口结构不合理所导致的社会良性运行受阻条件下产生的流动少儿问题上经验、能力尤其不够。而各种非政府组织有较强的使命感,与基层联系密切,通过多种服务,能够灵活、有效地满足居民特别是流动少儿的各种需求,从而弥补政府在流动少儿群体救助上的失效现象。

2.非政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和途径的救助,可以促进流动少儿身心的健康成长。

由于长期缺乏亲情、教育和监管,未成年的流动少儿在情感、心理、道德、行为习惯等诸多方面均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为了流动少儿身心的健康成长,外界的专业性的介入和救助就显得尤为重要。事实上,这是非政府组织应当也是能够有所作为的领域。非政府组织成员在对流动少儿的救助中,不仅能够表现一种能震撼其心灵的志愿精神、奉献精神和平等合作精神,还具有无时空阻隔的面对面、富有情感等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家庭关爱、教育、互动的不足,能够让流动少儿感觉到他人、社会对他的关心、爱护,去除被社会忽视、边缘化的不良体验,从而促进其身心的健康成长。

3.非政府组织拓宽筹集流动少儿救助资金的渠道。

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开展针对性贫困人口特别是流动少儿的有效的援助项目,如医疗康复、扶贫援助、教育培训、教育扶助、文化活动等,使其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支持力量。

4.非政府组织的介入有助于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效率。

少儿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有着独特的情感、独特的心理、独特的需求和渴望。目前,社会各界的关注往往是从外部开始的。例如,学术界通过大规模的社会调查来揭示该群体在个性、心理、情感、品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偏差,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是,学术界还停留在“学院式”的研究当中,随后针对性的实践行动并不多见。而非政府组织成员在深入流动少儿群体时,在面对面的、饱含关爱的教育、监管、引导、心理矫正等多种服务中,对流动少儿群体的特点、需求、愿望及缺失有非常深刻的了解,从而有助于提高进一步服务的针对性和效率。

(四)建立多方整体联动制度

有条件的地方依托社区创办“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中心中心",以此形成政府、非政府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等联动管理模式,定期、定时开展相关活动,建立长期的帮扶关系,将关爱从抽象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实践行动,关注他们的成长变化,及时发现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砰,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进行心理矫正工作。同时,要大力参与到对流动少儿的关注中.在营造出关爱流动少儿的和谐氛围在政府、学校、家庭与其他社会民间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建立起稳定可行的长效机制,才能为流动少儿的成长一路护航。

(五)良好的评价体系是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发展的推手

传统的评价方式形式单一,周期长,重结果轻过程。不符合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对于疏于监管的流动少儿更是弊多利少。于是从实际出发,我们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革:(l)目标具体化。将心理健康教育目标纳人学生管理细则,作出详细的要求,以便执行,以便操作和评价。(2)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积重难返”的现象得到充分遏制。事实证明,这种具体的多元的及时的评价对于促进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发展是行之有效的。

(六)建立流动少儿安全与心理问责机制

在社区应加大对流动少儿心理问题的预防措施,实行预警制和失范追究制,建立流动少儿安全与心理问责机制。

三、采取各种方法,保障社区介入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的实施

对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的社会支持体系的介入,可以采取以社区为依托,以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等多方面合作协调的分层面的社会工作模式。

(一)动员社区现有的正式与非正式组织社会支持资源

对于流动少儿而言,他们所生活的社区,存在着政府、社区居委会、共青团、妇女少儿联合会、所在学校等社会支持资源。

首先,以社区为依托,建立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关爱流动少儿的活动,由社区负责牵头成立由街道(民委员会)、妇代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学校、派出所组成的社区教育委员会,建立流动少儿托管中心等机构,发展社区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

其次,可建立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师生实习、志愿者活动的试点基地。聘请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和学生、少儿问题专家、心理咨询师进驻社区对流动少儿进行专业辅助,也可以吸引志愿者进行对流动少儿的看护或学习辅导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应有的职能效应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关注流动少儿。社工联合专门的少儿组织如共青团、妇联等开展关爱流动少儿的各项活动,针对存在心理障碍的流动少儿,进行一对一的个案帮扶工作。

最后,营造关爱流动少儿的良好氛围。经常深入、学校、流动少儿家庭当中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流动少儿心理健康情况,找出流动少儿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基层组织应在管理机制上督促家长关注流动少儿的心理健康,与家长签订少儿责任状,,并可通过引导和激活退休教师队伍等社会力量,设立“社会保姆”,预防流动少儿道德滑坡。

(二)政府统筹解决流动少儿的社区心理健康教育保护工作

1.应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流动少儿心理健康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要成立专门机构具体研究和负责流动少儿的社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教育、文化、劳动、公安、民政等部门以及妇联、共青团等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参与流动少儿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共同承担起关心和帮助流动少儿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

2.设立流动少儿社区教育专项经费。

经费不足是流动少儿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建议设立流动少儿”专项资金,可采取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社会资金为补充的方式,用于改善流动少儿的就医、就学和生活条件。同时对基层开展的针对流动少儿的试点和科研工作给予资助,推动流动少儿教育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流动少儿数据库,全面把握流动少儿教育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用有限的资源解决长期存在的问题,必须明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可依据流动少儿的基本信息及存在的问题,对流动少儿群体进行分类,针对问题相对集中的流动少儿分布情况及表现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这种分类实施和突出重点,需要通过较大规模的数据采集和统计调查。

4.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流动少儿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要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所个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少儿发展纲要》等法规条例细则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流动少儿的合法权益。二要加快户籍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距。加快户籍改革,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关联的城乡分离制度,从而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二元经济体制”,引导富余劳动力在城乡的有序流动。这是解决流动少儿问题的根本所在。

(三)非政府组织对流动少儿心理健康救助的途径

非政府组织应当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及参与流动少儿救助,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及文艺演出等媒介,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介绍流动少儿问题,以引起全社会对该群体的关注。同时,通过媒体形成的强大的舆论力量以及典型事件的宣传,激发人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为救助流动少儿群体形成强大的群众心理基础。

2.努力扩大志愿者队伍。非政府组织具有志愿性、公益性及非营利性特点,其成员在工作过程中,凭借的是一种志愿精神,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和收入的公益精神。非政府组织应当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并努力扩大志愿者队伍。当然也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社会教育,加强公众对参与救助流动少儿的价值和意义的认知,从而培养公众的志愿精神,使广大民众投身于救助流动少儿的队伍当中来。

3.争取各群体、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努力扩大筹资渠道。资金不足是当前许多非政府组织面临的严重困境。为实现公共目标,壮大非政府组织的服务能力,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资金。非政府组织还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争取社会群体和个人广泛参与慈善募捐活动。

4.社会工作对流动少儿心理健康问题的介入,开展心理指导或心理矫正工作。

专业社会工作人员配置的困境由于中国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程度的限制,在广大的从事专业的社会工作的人员并不存在,没有专业的社工人员,对流动少儿的监护介入就是一句空话。社会工作介入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面临的问题是配套资金、经费的短缺,这从最根本上限制了社工介入流动少儿工作的开展。没有相应经费的支撑,再美好的设想也是空谈。流动少儿心理健康的社会工作介入需配套的资金作为后盾以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基于以上思考,对于在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开展社工模式的介入需各方面的配套工作,社会工作本土化不是一句空话,需要从价值理念、工作方法等各角度进行发展以适应中国的国情。

社会工作介入流动少儿问题的模式主要从专业社工队伍、流动少儿父母、个人、外部的社区组织等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实务性、操作性的工作,以及在具体方面的工作中灵活地运用个案、社区、小组和社工行政的方法,整合利用一切可以动员的资源为流动少儿的健康成长铺好道路。

第一,专业社工人才队伍的组建。专门的社工人员是开展社会工作的最基础的元素,在广大的地区可以试着组成一支由民政部门、妇联、村委会、共青团组织人员和流动少儿所在学校教师组成的社工队伍,由政府财政给予一定数量的经济补贴,并聘请专业的社工师对这部分人员进行一段时间的社会工作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和生理学等知识的专业培训,让他们掌握基本专业技能后去帮助流动少儿。

第二,对流动少儿心理健康问题的介入。

针对心理健康教育问题,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心理———社会模式,通过疏导、鼓励、支持等技术对流动少儿进行心理治疗;针对道德和社会行为方面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行为治疗模式修正不良行为;针对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等方面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小组工作中的交互模式,通过互动促进流动少儿的社会关系。

另外,社会工作者还可以就流动少儿心理健康工作中的某个需要解决的问题,采取任务中心模式为个案主动提供服务。虽然每种模式均有自己相对独立的适用范围,但在社会工作实务中并不是孤立的,它们是可以相互协调促进,共同为案主服务。

总之,流动少儿的心理问题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解决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少儿的心理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区以及政府等各个方面的关注与协调合作,构筑起关爱流动少儿心理健康的立体化网络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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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是湖北省教育规划课题“流动少儿心理健康的社区支持机制研究”(SZ2011-8-1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