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护理效果观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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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护理效果观察

曲雯琼

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五医院163714

摘要:目的:研究并探讨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患者护理效果观察。方法:此次研究的对象是选择我院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收治的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患者42例,将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在本组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患者中治愈39例,死亡3例,其中治愈率为92.9%,死亡率为7.1%。结论:经过临床分析得出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及时有效地做出相应的护理措施及护理目标,有计划的进行实施,对减少并发症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护理效果;观察

Objective:Tostudyandexplorethenursingeffectofacutehemorrhagicpancreatitis.Methods:theobjectofthisstudyistoselect42patientswithacutehemorrhagicpancreatitisadmittedtoourhospitalfromJuly2014toJuly2015,andanalyzetheclinicaldataretrospectively.Resultsamongthepatientswithacutehemorrhagicpancreatitis,39caseswerecuredand3casesdied,ofwhichthecureratewas92.9%andthemortalityratewas7.1%.Conclusion:accordingtotheclinicalanalysis,itisimportanttomakecorrespondingnursingmeasuresandnursinggoalstimelyandeffectivelyaccordingtothepatients'differentsituations.Itisimportanttoreducetheoccurrenceofcomplicationsbyimplementingtheplaninaplannedway.

Observationonthenursingeffectofacutehemorrhagicpancreatitis

急性胰腺炎主要是由于胰腺分泌的胰酶被异常激活后对胰腺自身及其周围脏器产生消化作用而引起的炎症性疾病,是一种常见的外科急腹症。按病理分为急性水肿性胰腺炎(轻型)和急性出血坏死性(重症)胰腺炎两种。轻型急性胰腺炎临床表现为腹痛、血、尿淀粉酶明显升高,但无胰腺坏死和全身及局部并发症,只引起轻度代谢紊乱,临床经过呈局限性。重症急性胰腺炎常伴有脏器功能障碍或出现坏死、脓肿或假性囊肿的局部并发症,或二者兼有。由于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是一种来势险恶,病死率极高的急腹症[1],所以早期加强护理,预防全身并发症发生,做好相关脏器的支持治疗,给予恰当的心理护理是治疗的关键。现将我院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共收治的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患者42例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取得满意疗效,严格观察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患者护理实践医学效果[2]现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资料来源于我院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共收治的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患者42例的临床资料。其中有男性患者30例,女性患者12例,年龄范围40~72岁,平均年龄(46±1.2)岁。诱因:出现胆源性胰腺炎25例,酒精性胰腺炎12例,不明原因的有5例。临床表现:37例患者均有不同程度腹胀、腹痛及恶心呕吐,上腹部有压痛及反跳痛,有5例患者出现Grey-Turner征,即患者腹部出现青紫色瘀斑。

2结果

在本组患者中治愈39例,死亡3例,其中治愈率为92.9%,死亡率为7.1%。

3护理

3.1心理护理

由于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患者发病突然、发展迅速、病情凶险,住院时间长,所需费用高,术后带管多,死亡率高,因此病人往往表现出异常紧张、焦虑、恐惧、抑郁。护理人员应耐心细致的鼓励、安慰病人,并向患者讲解疾病相关知识和必要的治疗、护理措施,以增强病人战胜疾病的信心,使病人以良好心态接受和配合治疗。

3.2一般护理

患者进入病房后应密切监测病人生命体征的变化,严密观察患者的意识、肢体的温度及色泽等变化,同时监护肺、心、肾等重要器官功能,对患者进行给氧,3L/min,同时给予禁食及胃肠减压以减少胰液分泌,以便减少胰腺及周围组织的破坏及刺激,减轻腹胀;及时为患者迅速建立两条静脉输液通道,防止休克,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保持患者呼吸道畅通,防止发生肺部感染,按时为患者进行翻身和拍背,鼓励病人深呼吸、咳嗽、咳痰。

3.3疼痛护理

禁食、持续胃肠减压以减少胰液对胰腺及周围组织的刺激;遵医嘱给予抑制胰液分泌及抗胰酶药物,必要时在4~8小时后重复使用,疼痛剧烈时,可适当应用解痉、镇痛药物。协助病人变换体位,使腹肌放松以减轻疼痛;按摩背部,增加舒适感。

3.4药物护理

药物剂量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医生的指导进行用药,严格掌握输液速度。运用生长抑素对胰酶、胃酸和胰高血糖素的分泌有抑制作用,减少胰腺的分泌,同时对胰腺细胞有保护的作用。在运用抗生素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现配现用的原则,按时定量的使用,同时密观患者血糖、尿糖的变化。

3.5营养支持护理

应密切观察患者的营养情况,如患者皮肤的弹性、肌肉的厚度等变化。禁食期间给予肠内、肠外营养支持。患者在禁食和行胃肠减压时,向病人解释禁食的重要性,以取得配合,给予TPN支持治疗。轻型急性胰腺炎一般1周后开始进食无脂肪低蛋白流质,并逐渐过渡至低脂饮食。重型急性胰腺炎待病情稳定,血尿淀粉酶恢复正常,肠麻痹消失、肠功能恢复后,可通过空肠造瘘给予肠内营养(EN)支持,以选择要素膳或短肽类制剂为宜。若病人无不良反应,可逐步过渡到全肠内营养及经口进食。开始时进食少量米汤或藕粉等流质饮食,再逐减增加营养数量,但应限制高脂肪饮食。在病人行肠内、肠外营养支持治疗期间,营养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需注意输注速度、浓度和温度及有无导管性、代谢性或胃肠道并发症的发生。

3.6各种引流管护理

对于急性出血性胰腺炎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术后放置引流管较多,包括胃肠减压管、腹腔引流管、双套管引流管、T形管等。因此引流管观察和护理就显得非常重要。对于术后回病房的患者,应及时分别标明每根引流管的名称及安置时间,分清引流管安置部位及其作用[3],将各种引流管远端与相应的引流装置紧密连接并妥善固定,防止滑脱,定期更换引流袋。注意保持引流管通畅,严格无菌操作,观察并记录引流液的性质及量等相关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定期行引流管内造影检查,通常情况下周期为每两周左右检查一次。保持引流管周围管口的清洁,敷料浸湿后及时更换,在清洁后对患者管口的皮肤处涂氧化锌软膏进行保护,这样做的目的防止胰液腐蚀皮肤,同时告知患者掌握引流管的自己护理的方法。必要时监测引流液的胰酶值。

3.7并发症观察与护理

急性出血性胰腺炎多伴有休克、胰瘘及多脏器功能衰竭等并发症发生。对于休克患者,一旦发生,应立即进行抗休克治疗,同时监测生命体征及中心静脉压的变化,并密观患者的意识状态、皮肤的色泽温度及尿量的变化。对于术后出血的患者,按医嘱給予止血药物,定时监测生命体征,观察病人呕吐物及引流量色、量、性质。对于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详细记录出入量,必要时给予利尿剂,或者行血液透析。同时该病患者卧床时间长,身上置多根管道,并且患者体内糖代谢不稳定,也极容易造成皮肤处的损伤,因此护理人员在患者术后取半坐卧位,定期做翻身、拍背,鼓励多咳嗽,及时排痰吸痰,防止发生坠击性肺炎。让患者睡海棉垫床,保持床单元及患者衣物的清洁,每天用50%的红花酒精为患者做受压部位的按摩,防止发生压疮。

4讨论

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是由于胰管梗阻,暴饮暴食、醺酒等原因引起的剧烈腹痛为主要症状,并且伴有恶心、呕吐、高热甚至休克等一系列症状的急性疾病,该病起病急、变化快,死亡率高,可达20%—40%,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威胁[5]。通常情况下,较多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患者都是胆道疾病诱发,本文胆源性胰腺炎的患者为20例,在总病例数中占到47.6%,待病情稳定后,积极治疗护理胆道疾病,可避免诱发胰腺炎。尽管急性出血胰腺炎虽然存在着重凶险的特点,但是护理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部分,本组42例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患者中经临床实施一定的治疗护理措施后,治愈39例,其中治愈率为92.9%,提高了治愈率,死亡率为7.1%,使死亡率下降了13%。所以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分析,及时制定出相应的护理措施及护理目标,有计划的实施,对减少并发症是至关重要的。另外对患者进行出院指导:嘱患者和家属保持积极的信心,有效的诊治胆道疾病,科学的饮食,尽量少吃一些油腻的食物,严禁暴饮和暴食,忌酒。另外患者还应该多休息,防止过劳以及情绪的波动[6]。

参考文献:

[1]王淑丽.护理干预用于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的效果观察[J].基层医学论坛,2012,(20):123-124.

[2]李丽.循证护理在40例急性重症胰腺炎护理中的效果观察[J].现代医药卫生,2014,(30):222-225.

[3]薛凤敏.个性化健康教育用于急性胰腺炎护理效果观察[J].中国疗养医学,2014,(30):145-146.

[4]何劲梅.循证护理在重症急性胰腺炎护理中的应用效果[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4,(5):225-226.

[5]苏杰.循证护理在重症急性胰腺炎护理中的应用效果观察[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5,(7):445-447.

[6]韩斌如.33例暴发性重症急性胰腺炎患者的护理[J].中华护理杂志,2013,40(7):514—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