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数据共享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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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数据共享

郑凯津

(天津市信息中心,天津300201)

摘要:简要介绍了数据共享及其运行机制等问题。

关键词:数据共享;观念;机制

1科学数据共享的有关问题

1.1观念问题

要实现数据共享.必须解决观念问题。否则,共享无从谈起。

1.2政策问题

这里所说的政策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百先,对于国家长期固定投资使之从事某些专项领域的数据采集与数据生产的组织。国家应当制定明确的政策,使这些机构或组织生产的数据成为数据共享的主要数据源。至少是公益性数据共享的数据源。其次,要有-整套鼓励数据共享的政策和措施,保护数据提供者的利益。不论数据本身是免费还是有偿的。应当允许数据服务的提供者收取适当的工本费和服务费,以维持数据共享系统的正常运转。

1.3费用问题

费用问题是数据共享中比较敏感的问题,费用包括数据本身的费用和数据以外的费用。对于完全是国家投资所产生的数据(绝大部分为公益性数据),原则上不应当再收取数据费,因为生产数据的费用开支已经出国家投资所支付。而对于不是(或不完全是)由国家投资所产生的数据,被提供服务者可能需要对数据支付一定的费用,因为数据提供者在获取这些数据时进行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他们当然希望通过数据共享与数据服务来获得一定的经济上的弥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生产新的数据提供了经费支持。不论数据本身是免费还是有偿的,数据服务的接收者都应当支付必要的工本费和服务费,工本费主要是指存储数据的介质费用和数据通过网络传输的费用,如:磁盘费、光盘费、网络传输费等;服务费主要指提供数据服务人员的劳务费。只有这样,才能鼓励和支持数据服务与数据共享工作的开展,维持数据共享系统的正常运转。

1.4基于互联网的科学数据共享系统由数据提供者、计算机互联网络和数据用户三部分构成,数据提供者通过网络把数据传输给用户。同时,数据提供者和数据用户之间还通过网络进行与数据共享有关的其它信息的传送。

1.4.1数据源管理;

1.4.2数据分级管理;

1.4.3用户分类管理;

1.4.4记费管理;

1.4.5系统对用户使用数据的监督与管理。(见图1)

1.5目前的研究成果主要是从专业分类和建立部门信息系统的需要出发,至今尚未针对建设综合性科学数据共享提出比较完整的标准体系。第一,专业性的信息标准主要立足于各类资源的专业属性分类系统。设计思路偏重于资源本身属性分类的全面性、系统性。因此信息体系庞大,大批在目前条件下尚难以采集或综合,许多共享性不高的信息也都纳入其中。第二,现有的标准主要涉及的是信息的专业分类和编码,缺乏有关网络共享和网络管理方面的指标和分类,不能满足面向管理的分布式、实用性的数据资源网络共享的要求。第三,目前许多标准的制定缺乏系统的和科学的整体规划,使标准的系统性、适用性和生命周期受到很大限制。标准研制的技术手段与先进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不能很好适应相关领域技术的飞速发展。根据科学数据共享标准参考模型,我们将科学数据共享的标准划分为四个类别,即基础标准、公用标准、技术标准、学科领域标准。

1.6科学数据共享是一个特定的社会领域,涉及到多方面的社会关系。因此,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共享行为,这就必须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体系来适应、调整与科学数据共享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这包括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和科学数据资源利用与共享中的社会关系。否则,就会阻碍共享秩序的创立与发展,减损科技创新能力。由于政府是最主要的信息生产者和发布者,数据公开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政府掌握的数据的向公众开放。目前,政府许多信息还处在封闭、闲置或半封闭、半闲置状态,因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具有突出重要的意义。在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要确定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原则,划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信息发布的责任与义务。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开放政府掌握的科学信息,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信息获取机制。

1.7共享管理必须通过政府整体规划,确立系统实施的管理体系,整合资源,优化机构(组织)布局,确立协调领导与隶属关系以及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制度和方法。在组织结构设置上要尽量减少层次,增强统一协调的效能。

1.8对数据服务机构共享绩效的评价主要从数据服务能力与共享度,数据使用的科学、经济和社会效能,以及节支效益三个方面人手。主要包括:数据资源丰度(数量、质量以及专业类别与数据产品多样性);数据产品开发能力;包括用户数量、使用频度等的数据共享度,特别是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政府决策的数据提供情况,以及产生有国际影响成果的用户对数据的使用情况;提高数据的质量、时效性与供给的及时性等服务质量;数据使用的科学、经济、社会服务效能评估;投人与产出比以及节约国家投人的效益评估等。

2科学数据共享的两种不同运行机制

政府拥有、产生和政府投资产生的数据纳人到“完全与开放”共享管理机制;私营公司投资产生的数据纳人到“平等竞争”市场化共享管理机制。国家政府资助产生的数据,以及政府资助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研究项目产生的数据均纳人到“完全与开放”的共享政策管理机制。在该机制保障下,科学研究人员以及社会各个阶层人员均可以不高于工本费的费用,以最方便的方式、无歧视地得到数据,国家为促进他们使用数据提供技术培训资助。对于私营公司的数据提供业务,国家采取鼓励平等竞争的政策,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降低数据价格,达到促进数据应用的目的。同时,国家通过税收进行调节和控制。政府在科学数据管理方面根据投资来源的不同采取两种不同的管理机制,在这两种不同管理机制中,政府均起到主导的作用。所不同的是采取的方式和管理的环节不同。两种机制互相补充,促进全社会对科学数据的获取、共享和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