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政治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9-19
/ 3

浅论政治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蒋慧银

蒋慧银

(上海海事大学,上海200135)

中图分类号:D62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码:1003-2738(2011)09-0007-02

摘要: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故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离不开公民的政治参与。本文即论述了政治参与的重要性以及实现其有序化的途径。

关键词:政治参与;公民;有序性

一、政治参与

(一)政治参与的定义。

公民直接或间接地以各种方式对与其利益相关的政治活动施加影响的活动,其目的是使自身的利益在公共政策中得到最大的满足。西德尼·维巴认为:“就政治参与这个术语来说,我们指的是平民或多或少以影响政府人员的选择及人们采取的行动为直接目的而进行的合法活动”但是巴恩斯和凯思在他们的著作《政治行为:五个西方民主国家的群众参与》中认为,政治参与是政治在各个层次中意图影响政治抉择的公民的一切资源活动,他们包含抗议和暴力行为。亨廷顿和纳尔逊将政治参与定义为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政治参与包括活动而不包括态度;政治参与是指充当平民角色的那些人的活动,不包括作为角色行为的政府官员、政党骨干、政治候选人和职业院外活动分子的活动;是合法的或是暴力的活动,不影响其是否被成为政治参与;政治参与可以是自主参与的也可以是动员参与的。[1]

(二)政治参与的重要性。

现代民主理论认为,政治参与是公民沟通政治意愿、制约政府行为,从而实现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手段。而政治参与的有效性及其规模、程度也成为学者们判断一种政体是否民主的重要指标。随着现代国家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不断增强,民众通过政治参与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使直接或间接影响自身利益的政府政策更多的以民意为基础,日益成为一个政治系统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

首先,对作为政治参与主体的公民来说政治参与发挥着重要的政治学习功能。如果说现代民主政治是一种公民政治,那么培养具有独立的理性判断能力的权利和义务主体、具有民主意识的公民则是建立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前提。通过政治参与,公民可以“学习如何发挥自己的政治作用,变得关心政治,增强对政治的信赖感,并感到自己是社会的一员,正在发挥着正确的政治作用,从而得到一种满足感”。而且,在政治参与过程中,民众可以逐步养成宽容和妥协精神,后者正是现代民主制度赖以建立的政治文化基础。

其次,政治参与是合法性的重要途径所谓合法性,就是一个政治系统内成员对系统的心理认同和群体忠诚。它是政治系统赖以存续并维持长久生命力的基石。政治系统可以通过各种政治参与渠道吸收各种社会利益诉求、民众意愿,然后做出政治选择,从而使政策输出以民意为基础。一个参与渠道畅通、能够以系统内大多数民众的利益和意愿为依归的政治系统必然增强民众对该系统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其统治能力也会得到增强。而对一个长期压制公民参政要求的政治系统来说,其政府政策必然无法反映民众意愿,因此该系统的合法性也会遭到削弱。

最后,政治参与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杠杆,政治参与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杠杆现代政治社会学研究表明,国家权力有着不断扩张的强大惯性,如果缺乏足够的制约手段,最终将会吞噬整个社会机体内部的自组织系统和自治能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不仅要求在体制内以权力制约权力,而且要以社会权力对国家权力构成外在的平衡力量,而“民主的政治参与可以在国家和社会之间稳妥的矫正政府的行动与公民的意愿和选择之间的矛盾”。

二、有序的政治参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2]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

(一)政治参与是实现民主法治的途径之一。

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范畴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民主法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促进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和谐,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人民有无参与的通道程序是检验一个国家是民主与否的硬指标。同理,法律是否经由民主程序制定,则是检验一个国家是否实行法治的硬指标”。政治参与本身就是民主制度发展的产物,“是民主政治的一种实现方式”,民主政治的正常运转和继续进步都要依赖于公民的政治参与。与此同时,法治的最终目标在于保护公民的自由、平等及其他基本政治权利,法治的根本价值也在于保障包括公民政治参与在内的各种权利的实现。法治社会的根本问题是立法,而“就历史来看,我们有理由断定,政权的一切和平的起源都是基于人民的同意”,“立法的权力属于人民,也只能属于人民”。在立法程序中实现公民政治参与,使立法参加者能够充分地表达各自的立法态度和利益目标,使各种利益要求能够得到综合考虑,使立法结果更容易得到认可,从而能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法治化进程。由此可见,公民积极的政治参与既是执政为民的要求,更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最高表现,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具有的内在价值。

(二)政治参与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就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平,它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核心价值,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是党执政的根本目标,更是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公平正义的范围十分广泛,它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合作,也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关系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公平正义毋庸质疑地要求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利。首先,政治参与的实现使广大公民不论贫富贵贱都能有机会参与到现存政治体系中,合理合法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和利益诉求,这本身就是一种公平;其次,广泛的政治参与有利于体现和实现社会政策的正义性,有助于经济、政治利益的公平分配。北欧几个“福利国家”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参与政治,通过政治斗争扩大和实现自己政治和社会经济权利,迫使统治阶级让步的结果;最后,政治参与是社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促进了政府行为的公开透明,缓解了普通公民和政府之间的诸多矛盾。

(三)政治参与是社会充满活力的集中体现。

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变化发展的现实力量和动力源泉,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不断推动社会进步。社会主义社会的活力,具体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在政治上有活力,就是要引导和发展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我国的社会发展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经济的增长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对政治参与的发展起到了直接的促进作用。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在参与数量、参与范围、参与程度、参与效果等方面得到了充分的提升。政治参与的扩大化被看作是社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它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充分的政治参与是社会充满活力的体现,而社会充满活力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

三、构建有序的政治参与,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一)政治参与模式与社会稳定的关系[3]。

政治参与的模式大体上分为:自由模式是主要来自最发达国家的总概括性的静态比较,现代国家中只有极少数的国家是接近发展自有模式的。中产阶级模式和专制模式,这种模式是经济发展初期,经济不平等日增,政治参与与扩大的和会-经济基础开始形成,若是采用中产阶级的政治参与模式,政治参与将扩大到都是中等阶层,经济将迅速合理地增长名单是经济不平等也会日趋严重。于是到了经济全面发展影响到下层阶级,这些阶级被社会动员起来,开始要求政治参与的机会和接近政治权利的途径,这时便面临着在“技术统治”还是“大众”发展模式之间的选择。大众模式和技术统治模式中出现的参与爆炸将从根本上该改变社会和经济结构,大众模式势必会不断增多政府救济经和促进经济平等以及在必要时维持较低的经济增长率同时进行,这样势必会使更多的人参与政治并且试图瓜分一个停滞不前或增长缓慢的经济馅饼,最终导致内部的战争和社会的总崩溃或是“参与内爆”。

政治参与模式可以使作为一个因变量发挥重要作用,也可以是一个自变量发挥作用。政治参与的扩大和限制都会影响社会经济平等的程度和社会的稳定。

(二)实现政治参与有序化的途径。

1.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民众的最大的政治参与首要的任务是社会经济的现代化,经济的发展会不断的扩大社会中地位较高的那部分人的比例,更多的人成为有文化、受过教育、经济上较为富裕和从事中产阶级职业的人,而且各种组织和协会会成倍的增加,这都大大促进了整个社会民众参与政治的人数。

2.在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必然要尽量保证社会的经济平等,政治现象的本原,政治的上层建筑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社会的政治生活来自于社会物质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活动,政治本质立足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和生产关系。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之间存在着广泛的联系。

3.重视低收入者的政治参与。要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就必须重视社会的弱势群体,重视低收入者的政治参与。改善低收入者的生存环境,提高其文化素质和参与政治的思想意识。

5.适度的控制政治参与。由于我国目前仍然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经济发展速度快,但是社会贫富差距大,经济发展不均衡,处在政治参与模式的分析中专制模式向大众模式转换,在转换的过程中要避免图-3中的“参与内爆”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要适度控制政治参与,尤其是控制暴力的政治参与方式。

参考文献:

[1]燕继荣.发展政治学:政治发展研究的概念与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112~113.

[2]苏加毅、陈宇.公民政治参与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经纪人学报.2006(01).

[3]塞缪尔·P·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华夏出版社1989,21~27.

作者简介:

蒋慧银(1988年1月-),上海海事大学2010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都市干群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