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食物中毒的调查报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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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食物中毒的调查报告

王云

王云(青县卫生监督所河北沧州062650)

【中图分类号】R595.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3)1-0385-02

【摘要】食物中毒事件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毒事件能科学、及时的调查、处置是非常必要的,非常有效杜绝中毒事件的蔓延。这起食物中毒事件因报告的时间不及时,造成调查人员采集的样品实验室没有检出致病菌,但是通过进行流行病学和操作现场的调查、分析,准确的判断出造成这起中毒事件发生的污染环节和引起中毒的食品。

【关键词】食物中毒经过现场调查流行病学分析

2010年7月21日—7月30日,×县××大酒店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累计就餐336人,发病90人,罹患率26.8%。

1、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2010年7月21日9点我们接举报电话称,7月19日中午,××在××大酒店为其女儿举办婚宴,从7月19日晚开始陆续有数十人出现了发热、腹痛、腹泻的急性胃肠炎症状。之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处理。

1.1基本情况

经过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得知,2010年7月19日中午在××大酒店为其女儿举办婚宴,从11时30分开始至下午2时30分结束就餐,当天共办酒席32桌,累计328人就餐。

经调查核实,当日中午还有8名散客于该酒店就餐。

1.2流行病学调查

1.2.1中毒病人调查:通过对医院门诊报告的婚宴就餐人员调查,均有发热、腹痛、腹泻等相同症状,通过当事人了解到,就餐人员分布在5个乡镇,人员居住分散,初步确定这是一起食物中毒。流调人员对336个就餐人员逐一进行排查,累计发现了90个病例,并全部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首例病例××,女,58岁,7月19日的婚宴午餐后,下午5点出现腹胀,7月20日早晨开始发热,体温38.5℃,并出现恶心、腹痛、腹泻,黄色水样便。90个病例中男性27人,女性63人;年龄最小的5岁,最大的75岁。发病最早的是在当天下午5时,最晚的是7月21日17时,潜伏期最短的是4个小时,最长的是53个小时,平均潜伏期是21小时。病例时间分布:19日23人,20日64人,21日3人,通过数据分析病例主要集中在20日。

90个病例均是以急性胃肠炎症状为主,即发热、腹痛、腹泻,腹泻以水样便为主。其中发热67人,占调查病例数的74.44%,体温最高39.2℃;腹泻76人,占调查病例数的84.44%;恶心呕吐的32人,占调查病例数的35.56%。

根据对90个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婚宴午餐为中毒餐次,午餐菜谱为:6个凉菜(小雏鸡、酱牛肉、大城粉肠、杂果、麻酱豆角、凉拌豆腐丝);8个热菜(椒盐基围虾、甜豆山药木耳、坛子肉、玉米南瓜、清蒸鲈鱼、香菇肚条、腰果虾仁、烤鸭);8个合碗。病例进食情况如下:凉拌豆角66人,占调查病例的73.33%;凉拌豆腐丝63人,占调查病例的70%;酱牛肉50人,占调查病例的55.56%;椒盐基围虾46人,占调查病例的51.11%;八个合碗39人,占调查病例的65%,大城粉肠和腰果虾仁各为38人,各占调查病例的42.22%;清蒸鲈鱼36人,占调查病例的40%;杂果罐头33人,占调查病例的36.67%;烤鸭32人,占调查病例的35.56%;甜豆山药木耳29人,占调查病例的32.22%;小雏鸡26人,占调查病例的28.89%;玉米南瓜24人,占调查病例的26.67%;坛子肉23人,占调查病例的25.56%;香菇肚条22人,占调查病例的24.44%。8个散客有5人出现了相同的中毒症状,散客与婚宴相同的菜为清蒸鲈鱼、杂果、凉拌豆腐丝、酱牛肉,其中食用凉拌豆腐丝有5人、酱牛肉3人、杂果2人。

1.2.2饭店现场调查情况

该饭店设有专用凉拼间,专职操作人员5人,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没有腹泻及皮肤外伤感染等症状。原料豆腐丝是7月10日从高碑店由公交车送货到饭店,在凉拼间冷藏存放,定型包装。喜宴所有凉菜均是在7月19日早晨7:00至10:00期间进行加工,23-25℃室温存放至中午开席。其中凉拌豆角和凉拌豆腐丝分别在两个大盆拌好后装盘,所用大盆先用快洁灵去污,然后倒上一些84消毒液擦洗后立即用清水冲洗。

1.3样品采集及实验室检验

因接报的时间较晚,无法采集到病人的呕吐物和排泄物。接待喜宴的酒店又未按规定留样,于是我们只对该店的部分原材料和加工工具进行了系统采样,包括定型包装的豆腐丝1袋,杂果罐头1桶,烧鸡500克,基围虾50克,酱牛肉600克,凉拌豆角60克,鸡爪子50克,盘子涂抹拭子6份,刀具涂抹拭子2份,案板涂抹拭子2份,大盆涂抹拭子2份,抹布浸泡液1份,患者带回家中的部分剩余饭菜500克,共计16份。上述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均未检出致病菌。

1.4医疗救治

中毒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各级医疗单位进行救治,共有9人住院,治疗药物主要是左氧氟沙星,其余患者在家治疗,服用药物主要是氟哌酸,经过积极治疗后,截止到7月26日所有病例均已痊愈。

1.5采取的卫生措施

对接待喜宴酒店凉拌间及凉拼间内使用的案板、刀具、容器、餐具等用品责令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2、结论及分析

7月30日,经县专家组评定,结论如下:

2.1本次90人的集体发病事件是一起感染型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因为90个病例都有共同的进餐史;所有病例的临床症状相似;潜伏期短;对肇事酒店控制以后没有在出现新的病例,以上符合食物中毒的特征。

2.2中毒食品是凉拌豆腐丝。证据一:通过对发病人员的食谱分析,8个散客没有吃合碗子,因此合碗子不是中毒食品。证据二:通过对调查的5名未发病人员的食谱分析,因未食用凉菜,所以排除热菜致病的可能。证据三:在90名病例中进食种类最多的依次是凉拌豆角、凉拌豆腐丝和酱牛肉。因有2人不吃海鲜和肉菜因此可以排除酱牛肉,8个散客的食谱中没有凉拌豆角,因此认定凉拌豆腐丝为此次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食物。

2.3本次食物中毒事件的肇事者是接待婚宴的酒店。通过对酒店加工人员的询问调查得知,凉拌豆腐丝的原材料为定型包装食品,在此之前该店一直在使用该产品,但从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又因实验室检验结果证实该店现存的豆腐丝中没有致病菌,因此确定此次中毒事件的原因是该店在加工过程中污染所致。

3、建议

3.1饭店在接待大型聚餐时,一定要按照规定留取样品。

3.2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注意蒸熟煮透、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3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