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年金方案设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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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年金方案设计

高秋荣

高秋荣(洛阳石化工程公司)

摘要:企业年金是企业和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因此,在方案设计上呈现很大的灵活性、多样性,如何设计企业年金方案,现就结合我公司的具体做法,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企业年金方案设计

1年金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

我公司的企业年金始建于2002年,自建立和实施以来,运行平稳。不仅较好地提高了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企业年金方案,从建立的目的来看,主要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1.1要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建立企业年金,应充分考虑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不能损害企业的长远发展。企业经济效益好时,企业年金可以足额提取,效益不好时适时调整。

1.2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企业年金采取企业缴费和员工个人缴费相结合,员工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享受企业年金待遇。这一原则,不仅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也增强了员工的自我保障意识。

1.3坚持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企业年金是长期的福利制度和激励制度的重要方式。企业核心员工是企业效益的主要创造者,短期的企业福利和激励方式,不利于长期吸引和留住企业核心人才。企业年金经过一定时间的积累,可以达到很大的积累规模,可以有效地吸引和留住企业的核心优秀人才。与此同时,企业年金是普惠制,要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找到平衡。

1.4自愿平等、集体协商的原则。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1.5平稳过渡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前后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做好新老制度的过渡衔接。

2年金方案设计重点考虑的因素

2.1吸引、留住人才,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建立和实施企业年金,是现代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企业的竞争,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人才的竞争,企业年金作为一种重要的分配形式,是一项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建设,也是现代企业实施薪酬战略、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实施企业年金,使企业的员工更有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而且,作为一种长期的福利制度,企业年金伴随员工终身。为吸引和留任企业核心人才,建立起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年金方案中将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时,应综合考虑员工工龄、职级、年度考核等因素,采取不同的缴费方法;涉及企业缴费记入个人账户的权益归属时,应根据员工为企业的服务年限、离职原因等设计不同的归属比例。一个员工离开本企业,在其他企业未必能够享受同样的企业年金计划,而在原企业积累的企业年金基金,也很有可能因为辞职等非正常流动的原因,受到企业的扣减。这就加大了人才的“离职成本”。这样的方案,可以较好地把员工个人利益和对企业的贡献及经济效益等密切联系起来,吸引和稳定骨干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

2.2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由于员工退休待遇的高低与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时间和缴费时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即使如职务、职称等其他条件相同,仅仅因为年龄不同,老人、中人、新人的待遇也会差别很大。在设计企业年金方案时,老员工由于账户积累少,可以考虑企业员工的特殊性采用不同的标准和办法,有所区别。既要坚持“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还要考虑新老制度的过渡衔接。对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后退休的人员,其个人年金账户中企业缴费部分低于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前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统筹外项目的,可通过在企业年金计划中采取加速积累的方式设计过渡期补偿缴费,或采取一次性补偿的方式予以解决。

2.3年金计划类型选择

国际上通行的企业年金计划主要包括DC(确定缴费型)计划和DB(确定收益型)计划。

DC计划则一般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为每位成员设立个人账户,员工的退休金标准不确定,取决于个人账户的缴费累积额;DB计划一般只有企业缴费,不设个人账户,预先确定员工的退休金标准,员工退休后即从企业年金计划中按预定的标准领取退休金。

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采用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制,因此主要采用DC计划,因此在企业年金计划中,缴费方案对员工的利益影响很大,需要相对完善的设计。

同时,对于平均年龄较大的企业来说,在计划建立时,相当部分的员工已经接近退休,企业年金的累积额将非常有限。对于这类企业,可以设计DB与DC混合的计划,即计划采用DC型缴费设计,但设定最低的退休金标准,以保证保障水平不会过低。

3年金方案设计的要点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企业年金方案应包括九项内容,其核心为参加人员范围、资金筹集方式、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待遇计发及支付方式、组织机构、企业年金管理与监督等。

3.1参加人员范围

兼顾公平和效率,是确定企业年金计划参加人员范围的基本原则。对于每个企业而言,建立企业年金应贯彻普惠制的思想。通常情况下,与企业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且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员工都可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3.2资金筹集方式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也就是说企业年金费用来自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共同缴费,企业缴纳企业年金费用一般不超过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33%,加上职工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费用,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67%,具体比例根据企业经济发展阶段与效益状况确定,经济效益好时缴费比例适当高一些,效益下滑时缴费相应调低或暂停缴费。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缴费中工资总额5%以内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超出部分可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目前,我公司的具体做法是企业缴费总额控制在工资总额的5%以内,员工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这样,企业既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又不加大职工福利费不足的压力。

在缴费方式选择上,企业缴费我们采用年缴方式。如果缴费周期过短,缴费过于频繁,会加大相关部门的工作量;如果缴费周期过长,则一次性缴纳的费用会过高,与企业年金的本身特性相悖。采用年缴方式,可以使企业年金缴费与员工业绩考核相结合,使得企业年金更好的融入薪酬体系,同时,也便于财务上的安排。员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3.3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

企业缴费在使用上,除用于支付相关管理费用后,主要分配给员工个人。企业缴费如何分配,是员工最为关心的关键问题之一。为充分体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我们将企业缴费划分为基础补充养老保险、激励补充养老保险两部分。

3.3.1基础补充养老保险

基础补充养老保险采用工资比例法计算缴费,以员工本人上年度工资作缴费基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缴费。即,月缴费金额=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

基础补充养老保险主要体现企业年金的“普惠制”属性,即让所有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成员都能获得一定的利益。在工资体系比较科学完善的情况下,这种缴费方式可以缩小员工间缴费的差距,使得处于底层的员工更容易接受。如果基础补充养老保险缴费要引入差别,也要尽可能的少。若要在企业缴费上缩小分配差距,可以设定缴费基数的限制。比如,采用类似社保的政策,将缴费基数区间限制在员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

缴费比例具体数值根据年度预算来确定。

3.3.2激励补充养老保险

激励补充养老保险采取差别性缴费,是为了稳定骨干、吸引人才而设立的。目的是突出公司的人力资源导向,鼓励员工多做贡献,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等。激励性缴费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工龄、职级、绩效考核等。

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工龄系数+职级系数+考核系数)

工龄系数:工龄反映员工对本企业服务时间的长短。工龄系数可按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系数为1,以后每满一年递增0.008。

行政职务与技术职称交叉时,职级系数可择高执行。

考核系数: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成绩的不同设定

在实际操作中,缴费基数可依据年度预算设为固定值;工龄、职级、考核系数的选择与系数值的设定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

3.3.3特殊贡献奖励

对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设立特别贡献奖,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名额和奖金数额由公司自定,奖金一次性记入员工个人账户。

3.4待遇计发及支付方式

3.4.1员工个人账户权益归属

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明确年金基金中个人账户权益归属。合理的权益归属计划,有助于企业实现挽留优秀员工,减少人员流失,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年金基金中记入个人账户部分,并不一定完全属于员工本人。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记入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完全归属员工个人;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只有满足设定条件,员工才能获得全部的企业年金权益。员工为公司效力年限越长,归属比例越高,直至满一定年限后达到100%。如果员工“跳槽”,为公司效力满一定年限,其企业年金才能随同员工的流动全部转移;达不到规定的工作年限,则不能转移或只能部分转移。此外,还可以附加某些惩罚性条款,合同期未满离职的,适当降低归属比例;工作期间发生犯罪行为对公司造成危害的,降低归属比例,甚至降为0。

诸如此类的内容,在我公司年金方案中就有明确规定。这也是我们自建立企业年金以来,人才流失总量明显呈下降趋势的重要原因之一。

3.4.2退休人员待遇的计发

员工达到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本人账户上的年金基金应当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给本人,实际操作中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而定。例如,我们公司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前退休的人员享受除基本养老金之外的一部分企业补贴。为不再加重公司负担,且又不降低退休待遇,妥善处理好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前后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做好新老制度的过渡衔接。具体做法是,员工达到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个人账户中的年金基金按月计发。计发标准为在规定的企业补贴月度水平和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单位供款部分1/120间择高执行。

3.5组织管理

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由于企业年金理事会便于与企业及员工沟通,目前建立年金的企业多数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企业年金理事会受企业和员工委托管理企业年金。企业年金理事会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机构作为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账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3.6企业年金管理与监督

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应当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确定委托关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3.6.1账户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账户下设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个人账户项下分为企业缴费账户和员工缴费账户。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企业缴费划入员工个人账户部分、员工个人缴费及归属个人的年金基金投资收益;企业账户用于归集尚未归属的企业缴费部分及投资收益尾差。

账户管理人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定期向企业年金理事会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

3.6.2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人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投资需求,制定企业年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财产进行投资;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定期向企业年金理事会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投资运作报告。

3.6.3基金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托管人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根据企业年金理事会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核对有关托管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定期向企业年金理事会提交基金会计报告和托管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托管报告。

企业年金理事会应定期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年金管理、运营等情况,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工监督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行。

4年金方案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一个完善的年金方案不仅限于上述要素,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4.1制定方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企业年金最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不能建立企业年金。

4.2员工待遇水平差距不易过大。企业年金具有激励和保障双重功能,企业缴费划入账户应适当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差距不易过大,原则上控制在5倍以内。这样,方案才容易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

4.3树立风险意识。企业自主确定年金方案并进行市场化运作,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享有年金收益。为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可以从年金收益中预留一定资金设立风险基金,同时,强化管理和监督,保障企业年金制度规范、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