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保护区内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梁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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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保护区内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梁秋

梁秋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0000

摘要:地铁建设过程中已建成的主体结构及设施受外界施工影响,造成地铁主体结构及设施受损时有发生,本文就事故发生原因、预防措施及管理的难点进行分析,对地铁现有设备设施和地铁保护区内施工的安全管理进行论述。

关键词:地铁保护区;施工监管;安全管理

1、引言

地铁保护工作划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地铁保护。地铁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和事故,地铁保护区内的外界工程施工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对已建成的地铁主体结构及设施安全构成很大威胁。如何处理好城市发展与地铁结构及设施的安全的矛盾,做好外部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管,对确保地铁主体结构及设施安全显得尤其重要。

2、地铁保护区施工事故原因的分析

2.1地铁区间盾构隧道被凿穿

2012年10月21日,某运营地铁区间盾构隧道被违法勘探凿穿。造成盾构隧道顶部出现局部破损,遗留一个钻孔孔洞;隧道顶部孔洞部位漏水漏泥,导致大量泥浆涌入隧道;一截约3米长的钻管掉入隧道,撞上正在运行中的地铁列车,导致两辆列车受损;造成部分地铁区间停运2次共计75分钟,近百名乘客因此受阻误机,影响了市民的正常出行,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2.2区间盾构隧道上方大量堆载土方

2013年1月8日,地铁保护人员发现在某已施工完毕的地铁区间盾构隧道,土方单位将隧道北侧弃土平摊至隧道上方,约6米高,发现隧道发生严重病害。隧道较2个月前健康监测值沉降突增3.5mm-22.8mm,下行线隧道内排水沟与道床剥离2mm。

2.3基坑施工诱发运营的明挖浅埋地铁隧道产生病害

某基坑施工诱发运营的明挖浅埋地铁隧道病害事故案例:受邻近基坑严重超挖和大量抽排地下水等施工影响,某明挖箱型地铁隧道出现了变形缝部位严重漏水漏砂、道床开裂、边沟冒水、隧道结构横向裂缝等病害。

2.4已建未运营地铁隧道

2016年2月23日晚6:10左右,某已建未运营地铁隧道某公司在区间联络通道上方采用旋挖桩进行抗拔桩施工中造成区间联络通道上方钻穿,形成直径800MM孔洞,泥浆灌入隧道,幸好周边地层比较稳定,无二次塌方现象。

3、地铁保护区内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由于在地铁沿线保护区内经常发生影响已建成的地铁主体结构及设施安全的事件,所以必须要对地铁保护区内的施工加强监督管理,从行政主管部门到地铁建设单位、从施工单位到每位市民都应积极参与,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即可保证地铁主体结构及设施的安全,又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达到科学规划、全面发展的效果。

3.1立法是地铁保护的根本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地铁主体结构及设施安全的根本保障。地方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铁保护法律法规,明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地铁建设单位、外界项目施工单位的职责,划定保护区范围,建立统一协调机制。

(1)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确定保护区范围及保护层级;明确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分工,职责界定清晰,目标明确;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管,并建立接报制度,及时处理地铁经营单位等报告的违章施工情况,依法实施处罚;制定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确保意外情况的应急救援;法律责任及奖惩。

(2)地铁建设单位的职责

对保护区内的施工全面控制,确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严格把关,杜绝盲目施工的现象;要履行属地化监管职责,做好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发现施工过程可能危及地铁安全的,立即制止作业活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拒不整改的则立即报市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职责分工,促进现场管理。

(3)外界项目施工单位的职责

在地铁控制保护区内施工需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在施工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并会同地铁建设单位制定对地铁主体及设施保护方案,对地铁主体及设施的监控量测方案、施工前的证据保全方案,并必要时应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施工前进行证据保全鉴定,布设监测点,完善相关手续后再行施工;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把好安全关,自觉接受地铁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管;做好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规划是地铁保护的基础

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在工程批复过程中做到统筹规划、科学发展,在充分考虑地铁结构及设施安全的情况下批复工程建设并实施过程监控。

(1)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手续、项目可行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材料,征求地铁建设单位的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下达行政许可;对外界项目施工方案、对地铁的保护方案、证据保全方案、监控量测方案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家论证并充分听取地铁建设单位的意见;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

(2)地铁建设单位在审核外界项目在地铁控制保护区施工的申请时,严格把关相关材料,收到相关方案专家论证结论后向外界施工项目回复书面意见,明确地铁控制保护区施工相关要求及标准;施工前双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确保现场的安全生产,同时做好对现场的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

(3)外界项目施工单位要做好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在全面了解地铁自身特点及施工过程难点的基础上,制定严格的施工管理和安全保护措施;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地铁结构及设施进行监控量测,证据保全鉴定;审批后的项目进行精心组织,与地铁经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严格施工过程控制;对地铁结构及设施进行监控量测,发现问题及时对接地铁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铁主体结构及设施的安全;接受地铁建设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

4、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

地铁控制保护区管理的成效,最终还是要看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因此必须做好地铁沿线的日常巡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和反馈信息,真正做到对地铁安全的有序控制。一是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执法队伍,组织专人对地铁沿线进行巡查,发现违规施工的问题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从源头上减少地铁主体及设施损坏事件的发生。二是地铁建设单位要加强日常的巡检,地铁保护实行地铁施工、监理单位对自己管辖范围进行巡查,地铁建设单位现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巡查,地铁建设单位地铁保护办公室组织季度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三是外界项目施工单位做好自身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施工安全规定和规章制度,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5、严格执法是地铁主体结构和设施安全的保证

为维护地铁设施设备的安全,必须严格执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要求,强化对外界项目施工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从严进行处罚,处罚情况通报其他正在地铁控制保护区施工的单位,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同时,行政主管部门可定期深入地铁沿线各区、街道进行地铁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指导,层层落实管理责任。

结束语:

由于地铁控制保护区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需要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地铁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在确保地铁安全的情况下,统筹规划城市建设,安全施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城市的平衡有序和持续发展,为提升城市形象、创建和谐社会、建设文明城市。

参考文献:

[1]CJJ/T202-2013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2]谢明.地铁及轻轨岩土工程勘察中地下管线的保护问题[J].地铁与轻轨,1996(3).

[3]罗云.注册安全工程师手册[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