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议土地确权管理制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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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土地确权管理制度

吴美红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摘要:农业是国家发展的根基,三农问题是持续二十年来中央一号文件的重点关注目标。而土地无疑是所有三农问题的根本。国务院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也将农村土地列入到登记范围之中,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关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进程,是目前最重要的工作项目之一。本文就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地探讨。

关键词;土地确权;意义;存在问题;对策

引言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在各地陆续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和办法,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建议。

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意义

1.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相关责任模糊不清,在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增多的情况下,致使很多土地荒废地产、非农用途甚至非法用途的现象层出不穷,使农村农业用地遭到了严重破坏。加强农村的土地确权工作,明确土地的各项权责,可以及时掌握土地的管理和利用状况,切实保护农民真正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提高农村土地的产出以及农民的收益。土地确权是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和基本依据,农村土地的流转有效降低从事其他行业的农民的负担,同时流转给需要土地的农民还能够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从而提高土地的产能。

3.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农民在急需生产或消费资金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将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的手段来获得,从而解决融资不足的困难。第四,农村土地的确权不仅包括耕地的确权,还包括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农村宅基地的流通不仅有利于缓解城市土地紧缺的问题,还有利于推动农村的城镇建设,促进农民的市民化建设,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第五,农村土地确权有利于明确经营主体的利益关系以及构建权责清晰到位。自我决策和管理的农业经营体系,这样由于权责清晰,一些政府的原有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就可以进行一定的撤销或和兴以及职能的转换,从而有效改善政府职能重叠、管理效率低下、社会资源浪费的现状,提高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降低农村管理成本,促进政府的简政放权。

二.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领导干部仍有思想顾虑,农民群众对确权工作的认知度较低。

当前不少基层领导干部甚至部分乡镇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怕”,即怕确权工作会引起农村长期积累的矛盾集中发生,怕确权工作会对今后征地工作增加难度,怕确权工作会对原来已经获得流转土地经营权的经营者造成影响,因而推进确权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慢作为,成为当前部分试点村开展工作的最大障碍。

2.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仍然存在很多盲点

实行土地改革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问题,并从制度层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先后出台了关于农村土地权利与隶属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然而仍然存在许多盲点和漏点。首先这些制度文件只是停留在最基本的原则性问题上,而并没有对具体问题进行详细的规定和描述,使得在土地确权实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无法可依,缺乏依据,有些法律规定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使得执政人员在处理问题时束手无策。

3.土地权属争议较多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的调整和重新分配都成为村集体重要的自治资源,通过调整土地的经营权解决由于人口增减带来的农村就业问题,实现土地的保障作用,增强村集体的凝聚力。但长期不变的土地政策和农村人口的变化之间的矛盾使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影响了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有的土地权属资料不够齐全,也给确权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题。

三。加强土地确权工作的对策

1.健全确权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确权工作督促指导。

建立健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切实加强对各地确权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对先行完成确权任务的试点村进行成果验收。指导各村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查、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健全登记薄、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等工作。同时,督促指导各村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依托确权工作化解存量土地纠纷,坚决防止产生新矛盾,确保确权工作稳步快走,让确权成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2.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有效开展土地确权工作的根本保障和执行依据。

在政策层面,首先要避免在处理各种各样的实际情况时过度死板的问题,给予工作人员一定的自由空间。其次,在保留一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的基础上,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弥补在土地确权进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盲点和矛盾问题。最后,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公开透明的土地确权工作环境也是完善土地确权相关政策法律的重要内容,可以通过设立投诉热线、官方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加强信息的公开机制,提高广大农民对土地确权工作的监督效力。

3.确定土地确权方式,有效解决土地争议

对土地进行确权可采用三种方式进行:一是按照农民承包土地的数量和位置进行确权,这是最普遍和最简单的方式,但由于农民的承包地较为分散,不利于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二是按照合理调整后的土地数量和位置进行确权,即农民根据自愿的原则把分散的土地互换为集中的地块后进行确权,使承包地较为集中连片。三是通过集体土地整治项目确权,但不确定土地的具体位置和地界。尽管土地位置不明晰,但土地收益和份额是明确的。对于有争议的地块,要查清争议土地的宗数和原因,采用纠纷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通过第三方调解解决和提出行政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各种争议,化解因土地而产生的矛盾。在确权过程中,以现有土地承包使用、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理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完善和规范土地管理。

结语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完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关系到我国农村的健康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意义重大的任务。我国虽然已经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部分成就,但是所暴露的问题仍然不能小觑。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面对这项错综复杂和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我们必须理清思路、循序渐进,协同社会发展中的多方力量,共同努力探索和实践符合我国实际情况,能够促进我国进一步发展的农村土地确权办法,早日完成土地改革的伟大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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