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20
/ 2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

薛钊熙

(渤海大学,121013)

摘要:历史文化名城是国家的瑰宝,是先人对自然认知的有力见证,是勤劳与汗水的结晶,对我们研究历史与文化具有重要的价值。截止目前,我国已有120多座城市成功申报国务院,并经批准后,成为历史文化名城。这些历史文化名城之所以会受到国家如此高度的重视,与其所具有的研究价值及不可再生具有重要的关系,因此,如何再新城市规划的背景下,做好名城的保护工作,将值得我们深思。文章将对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开展的现状进行分析,并针对其中的不足,提出几点个人观点,望对加强历史名城保护工作有所帮助。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现状;建议

引言

历史文化名城,无论从历史角度亦或文化角度,都具有重要的价值,然而,虽然人们已经意识到保护其的重要性,但保护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拆旧建新、古今共存等,一些地区为了城市形象的整体协调,把历史名城拆除新建,把名城建筑与现代洋房并存,使得历史文化名城不伦不类,缺乏一定的美感,因此,名城保护工作的正确开展,是一件十分重要且急需解决的任务。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状

1、保护工作开展的资金来源单一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没需要大量的资金,然而,现阶段的资金来源仅为政府的专项资金,对于需长时间维护的名城而言,这些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部分地区的保护工作可以采用“政+企”合作的方式,让企业出一部分资金,使企业再开发中也会获取一定的利益,这样,便可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企业紧密联系起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2、名城保护与现代城市规划发展相冲突

新世纪之后,现代化建筑迅速崛起,并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与历史文化遗迹有着截然的不同,因此,一些从事保护工作的人员,纷纷将城址搬迁、拆旧建新等,从而为现代化新城市留出足够的空间,但这种方式耗资巨大,且对名城的伤害较大,因此,如何妥善解决好城市发展与历史名城保护,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重要问题。

3、名城的保护技术有待进一步提升

历史文化名城是不可再生资源,因此,其保护工作应尽可能确保其城市的原貌,但现阶段,由于技术的欠缺以及保护理念的差异,使得再保护工作开展的时候,一些历史建筑,经常会被现代化,而不是尽可能的修旧如旧,还原其本来面貌,在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开展中,一些工作人员采用新时代的材料进行修复,如水泥、粘土砖等,使城市保护工作大打折扣。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议

1、吸引社会资金,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名城所包含的历史文化遗产,尤其是物质类文化遗产,往往具有稀缺性与独特性等特点,并有着不可再生的价值,这就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较高,而同时也使得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纵观国内外的实践经验,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政府通常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而在加大投资保护工作的同时,政府还通过制定各类政策法规、资金补助、税收与贷款优惠等方式不同程度地鼓励社会公众资本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在科学的统筹规划下,激励更多社会公众资本参与,以解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但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避免出现开发与保护“两张皮”的现象,注重开发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保护,从而获得双赢。

2、合理规划,活态保护,以保护带动发展

活态保护有别于博物馆式的保护,是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与发展的环境条件一并进行保护与传承。所谓活态,是指使保护的内容“活着”留存下来,而非简单用文字、影像等记录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方面面进行记录。其本质在于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与发展,以达到活态保护与传承的目的。而历史文化名城的活态保护同样指不单单是要对历史的真实遗存进行保护,更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功能延续和文化传承。

文化街巷是重要的旅游资源,而很多历史文化街巷为了发展的需要,将原住民搬迁,而引入了其他的商户,这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古城镇的影响是巨大的,古城失去了原有的居民,失去了原有生活的气息,取而代之的是全国上下一片雷同的霓虹灯招牌与街边小店。这种现象是不合理的,也不应该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方向。

历史文化街区应当是一个成片的地区,区域内居住有大量的居民,形成的是一种活态的文化遗产。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不仅要重视对其外貌的保护,而且要保护其在历史的长期发展中形成的深厚的文化底蕴与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简单地采用“人房分离”的做法,历史街区的建筑是保留下来了,但建筑中生活的人却消失了,历史街区的文化氛围也发生了变化,失去了原本存在的“灵魂”。因此保护工作需要保存的不仅仅是这些建筑的外在,还要保护的是建筑内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与生活气息,在保存过程中也不需要一成不变,居民的生活应该不断改善,在渐进式的变化中使历史文化得以传承。

3、加强科技力量的投入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应当进一步加强科研与科技力量的投入,对城市历史地理进行整理与梳理,研究城市的发展历程、文脉传统,甚至家族谱系,把城市当作有机的生命体进行研究,出版相关的研究书籍。对于建设中新发现的历史遗迹,需要做好发掘与保护工作,制定科学的保护与研究方案,因地制宜地进行综合研究,结合历史文献与科学手段,将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剖面还原给世人,将文物古迹的展示与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相结合,为城市增添更多的文化色彩。

结束语

综上,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对文化的传承,是对历史的追溯,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公众的义务,因此,在保护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政府和社会各界,应齐心协力,共同监督,进而让历史延续,文化传承,为国家及民众留下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参考文献

[1]晏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困境与思考[J].宁夏社会科学,2018(6)

[2]张欣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现存问题和对策探讨[J].文物鉴定与鉴赏,2019(5).

作者简介:薛钊熙(1998.12-),女,辽宁省朝阳市人,学历:本科,专业:历史学(师范),学校:渤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