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的探讨刘明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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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的探讨刘明玖

刘明玖

刘明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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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铁路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的有效构建,不但能够有效提升铁路工作系统的运行效率,为整体铁路管理质量提供了保障;同时更能够确保铁路功能系统构建全面,以便后续职能运转环境具备明确且有效的责任索引条件,从而将铁路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降低。本文基于铁路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特点展开分析,在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与优化对策同时,期望能够为后续铁路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良好的参照。

关键词:铁路运营;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分析

一、铁路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的构建现状

1.安全管理职责标准制定程序不规范

在铁路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构建过程中,多数单位在标准内容制定方面并没有针对当前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深入研究与论述,便根据原有法律法规进行照搬,这样不但影响了整体安全管理职责标准的实用性,同时更破坏了铁路管理工作在先进性方面的要求;其次,当前安全管理职责标准在制定时存在借鉴其他单位标准的状况,并没有针对当前制度需求进行整改,如此更影响了整体管理工作落实的有效性,为后续动态管理工作的落实造成了影响,自然无法确保职责标准能够满足铁路工作需要。故而,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过程中,必须确保制定程序标准且严谨,才能够确保后续标准实用性满足要求。

2.安全管理职责标准内容制定不完善

在职责标准制定过程中,相关单位因为知识性方面的缺失,并为全面考虑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所涵盖的岗位与人员配备要求,促使整体管理职责标准构建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并且存在大量缺项漏项的状况,自然无法有效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能够为整体铁路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另外,铁路安全管理系统因为构建相对复杂,所以对应岗位职责也要求更加明确。但按照实际标准制定状况来看,多数职责表述和索引方式较为笼统,并且无法根据职位的不同提供先进的见解,如此自然无法真正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体系的构建,甚至还会对岗位工作人员造成职能认知错误的隐患,为后续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埋下不必要的阻碍。

3.安全管理职责与操作权限不匹配

理论上讲,责任与权力必须相互匹配,不应该存在无责任的权力,也不应该存在无权力的责任。但实际上却存在有职无权或有权无职的情况,即规定了某岗位的责任,却不规定此岗位有哪些权限,也有的单位只规定了本单位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却没有将责任逐级分解下去,从而造成职责体系不完整。除此之外,单位内部设立的职能部门之旬及管理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是常态,但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对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标准中彼此协作的内容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出现部门之间、管理岗位之间工作不协调、互相推诿的现象。

4.安全管理职责标准的考核机制不健全

一些单位没有将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标准的履行情况纳人考核奖惩之中,导致所制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标准缺乏考核监督,无法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一些单位考核项点不全,在考核监督过程中存在漏点漏项,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约束作用大大减弱,不利于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的有效贯彻落实。

二、铁路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的优化对策

1.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标准

首先,在构建安全管理工作标准期间,需要明确不同管理层级的职责特性,确保整体管理职责具备完善的究责系统与审查条件,这样才能够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能够逐级落实入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制定环境内部;其次,根据铁路局与站段环境内的安全管理职责要求,同样应当针对性提供安全生产保障,并针对设备与操作制度进行完善,这样才能够确保安全风险能够被有效把控,并能够基于铁路局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详细的职责标准环境,以避免工作内容中存在疏忽的现象;再次,在构建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过程中,应当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相应安全管理职责,期间需要明确职责分工与内容划分合理,这样才能够确保整体岗位职责落实能够有效,并能够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具备延续性;最后,在管理标准制定过程中,管理人员需要针对岗位工作流程、工作任务、时限要求、量化特点、质量需要等多方面进行统筹,这样才能够确保整体工作标准构建完善,并能够满足岗位可持续化的要求。

2.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管理系统

(1)推进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建设。我国铁路系统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形成了特有的安全文化,但也形成了惯性思维和习惯做法,这是规范化管理最大的障碍。为此,应从领导做起,从具体工作抓起,形成自觉运用标准、依靠标准的工作习惯。

(2)依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标准严格责任追究。铁路安监部门应树立对规检查、对规追责的理念,在铁路发生事故或重大安全问题时严格对照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标准倒查管理责任,剖析管理致因,推动管理千部正确认识、深刻理解并严格执行。

(3)依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标准切实加大履职过程考核。干部履职考核不仅是对安全结果的考核,更重要的是对履职过程的考核。因此,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履职标准和要求,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建立符合不同层次、类型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使考核过程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

3.加强安全管理职责的日常维护

铁路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日常维护工作应做到以下3个方面。①归口管理。像管理技术规章一样管理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文件,明确变化信息的反馈、收集渠道,由专人进行登记、梳理,使各类信息能够及时反馈上来。②动态完善。重要的变化或较大漏洞应立即进行调整,一般的变化信息,应打包处理,积累到一定量时集中组织修订;同时,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清理,公布变化调整目录。③定期评估。建立评估团队,定期组织对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标准的使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指导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标准建设和运用,及时提出修改建议。

4.改善安全管理职责评估体系

铁路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应用效果如何,安全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控,需要及时做出评估并改进。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标准的有效性,在铁路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实际作用,与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融合度,以及还需要进行哪些改进等。通过评估和积累经验、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期间,各铁路局应成立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评估团队,定期组织对安全管理职责及工作标准进行检查调研、全面审查和系统修订,客观评估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的运行效果,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建设。

三、结语

铁路安全管理职责标准系统的有效构建,不但能够有效巩固当前铁路单位工作职能运转的稳定性,从而提升整体铁路安全管理质量水准;同时更能够凭借标准内容,为职能体系的构建提供参照,以便后续铁路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能够落实完善。故而,在论述铁路安全管理职责标准体系的制定过程中,必须清晰铁路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潜在的风险,这样才能够确保标准制度构建水平能够有效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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