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农村自办婚宴引起的食物中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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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农村自办婚宴引起的食物中毒报告

白玉琼

白玉琼(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78300)

【中图分类号】R595.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2)10-0418-02

2011年3月25日10点30分,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一起疑似由婚宴引起的中毒报告,患者出现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乏力等症状,并陆续到医院就诊。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流行病学、检验、消杀等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中毒经过

2011年3月23日14时30分,龙陵县象达乡某村庄某家儿子结婚,宴请亲朋好友约200余人聚餐,中餐主菜为油炸排骨、卤鸡脚、卤猪肘子、猪肉凉片、烤鸭、姜丝炒肉、凉拌青笋等12个品种,晚餐有南瓜、炒豆芽、乡巴佬牌熟鸡蛋、炒魔芋、水腌菜拌魔芋、红萝卜煮小米汤,其他主菜有几种同中餐共14个品种。当晚23时左右陆续有人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呕吐、发热、头晕等症状,患者陆续到乡卫生院就诊。

2流行病学调查

2.1发病情况3月23日14时30分食用婚宴200余人,27人发病,其中男16人,女11人,年龄最大为72岁,最小为7岁,经调查患者均食用炸排骨、卤鸡脚、卤猪肘子、猪肉凉片,未发病者均以食用热菜为主。患者除中餐或进食过中餐剩余食物外,其它餐次无共同进餐史。所有患者经对症、支持治疗后均治愈出院,无死亡病例。

2.2潜伏期发病时间最短10h,最长为55h,平均25.5h。

2.3临床表现患者主要症状,发热14人,占发病人数51.85%,体温多在38℃以上;恶心25人,占92.59%;腹痛25人,占92.59%;腹泻24人,占88.89%;乏力头晕20人,占74.07%,多为水样便,一日可达5-10次。经抗感染,对症治疗,患者全部治愈。

2.4卫生学调查由于是自办婚宴,地点在自家的院内,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加之坐厨人员卫生意识较差,并且无餐具保洁设施、洗碗、洗菜盆共用,无冰箱,砧板、刀具生熟混用,易交叉污染。

3实验室检验

3.1采集病人肛拭子12份,在10名患者肛拭子中检出沙门氏菌。

3.2采集食物7份,5份菌落总数超标,5份大肠菌群超标,在炸排骨、鸡脚、卤猪肘子、猪肉凉片中检出沙门氏菌。

4讨论

4.1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患者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出结果,依据GB14938-199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原则》及WS/T13-1996《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规定,该起事件符合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判定标准。

4.2该事件发生地为农村,食品加工地在住户家中院场,设备简陋,周围环境卫生条件较差,人畜混居,苍蝇密集,容易造成污染。

4.3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在加工过程中要控制好能被病菌污染的各个环节避免食物污染,同时应在低温和通风良好的条件下储存食物,并且在食物使用前要彻底加热,对受污染的用具、物品和场所等要分别给以消毒处理,要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建立家庭自办婚丧喜事聚餐申报制度,同时做好周边和室内的环境卫生及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降低苍蝇密度,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方法》GB478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