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反窃电检查方法范佳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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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反窃电检查方法范佳庆

范佳庆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饶阳县供电分公司河北衡水053000)

摘要:窃电行为给国家和供电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所以,一定要强化对于窃电问题的探究力度,不断学习与改进反窃电技术,加强对于窃电行为的检查力度,才能降低电力企业的损失。

关键词:用电检查;反窃电;检查方法;提高措施

引言

由于窃电行为对于社会经济的良好发展会产生一定的危害,所以,就需要不断加强反窃电工作的重视,针对相应的窃电技术和设备实现合理的研究,随着窃电行为不断的呈现多样化,窃电技术的发展,使得反窃电工作宽度加强。所以,现阶段的电力企业生产中就需要不断对反窃电技术的有效应用,制定科学合理的反窃电管理措施,并且采用相关制度规范和法律依据来对窃电行为加强惩治,使得窃电情况在一定意义上能够获得控制,从而将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1当前用电检查概况

所谓用电检查,指的是电力企业、相关组织、相关个人按照电力行业的事例经验、规范标准、主要规则等,针对电力用户的设施性能、营销、质量、计量、隐患、安全等方面开展评估、检测、管理工作的一种行为。用电检查能够为后续用电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依据,其内容主要有用电之前的检查、用电期间的检查与用电之后的检查。除此之外,用电检查还是一个近年来新兴的项目与职业,是检测、电工等多种技术人员需要学会、需要了解、需要掌握的基本操作技能。

2常见的窃电手段

2.1失压法或者欠压法窃电

窃电者采取对计量装置内部的电压回路进行改变的方式来接通电线,或者故意损坏电力计量装置的电压回路,使其发生故障,从而使得电压线圈中流经的电压降低或者失压,这种情况下,电力计量设备之中将只有电流参数、无电压参数,使得电量被漏计或者直接不计,窃电者的窃电目的也就此达成。

2.2欠流法窃电

CT开路:通过拆除电流回路接线,使得计量回路中没有电流通过,导致电力计量设备不计量;CT短接:通过将CT短接,导致电力计量设备没有电流通过,引起电力计量设备不计量;分流:在CT并联一个分流接线,使得一部分计量回路中的电流通过分流接线流出,导致电力计量设备只能通过部分电流,引起计量少计电量。

2.3扩差法窃电

窃电者直接拆电力计量装置,变动电力计量装置的内部构成参数,从而使得电力计量出现较大误差。或结合电力学知识,并使用外力来破坏电力计量装置,变动电力计量装置进行安装时的必备条件,从而增加计量的误差,以此导致计量少计电量。

2.4移相法窃电

窃电者利用电感与电容之间固定的接线手段,变动电能表线圈之中电压与电流的相位关系,从而使得电能计量装置反向转动或者转动速度降低,以此达成少计甚至不计的目的,从而使其窃电目标得以实现。日常出现较多的移相法窃电行为有以下几种:相序错接线:通过改变相序的接线方式,使得部分相位或者全部相位的有功功率为负数,引起电力计量设备少计量或者不计量;极性错接线:通过改变电流互感器的进出引线的极性,使得电压和电流呈现180°反相位,从而降低有功功率值,引起电力计量设备少计量或者不计量。

2.5无表法窃电

窃电用户在未向电力公司报备的情况下,就自行在公用电线上接通电线,也有部分用户直接自行串接电线,如此窃电用户便可在未安装电力计量装置的情况下用电,从而构成窃电行为。

3提高用电检查反窃电力度的措施

3.1精准掌握查处窃电行为的法律规定

掌握《电力法》对供电公司检查用电情况,制止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特别授权内容,及《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对窃电行为、窃电量计算、窃电行为处理及窃电法律责任的专门规定。在查处窃电行为时把准身份,明确自己主体地位的合法性、行为性质的合法性、查处程序的合法性,正确把握“依法依规查处”,规范化、合法化查处窃电行为。分清“查”和“处”两个不同而又不可分割的工作环节,把查处窃电的着力点落在检查和处理的程序和结果上,把客观事实变成法律事实,有效规避查处窃电中的法律风险。

3.2积极主动与公安部门协同查处窃电行为

结合自身享有的用电检查的法定权利,加强与公安部门的精诚协同,弥补单独进行查处窃电过程中,因法律赋予权利的范围所限,窃电事实难以查清,窃电行为人采取逃避甚至抗拒的行为来对抗供电公司的用电检查和处置窃电的问题。一方面,双方联合开展用电检查,在发现涉嫌窃电行为时,由公安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确认窃电事实,将涉嫌变证实;另一方面,对构成犯罪的窃电行为,或者其他依靠企业自身力量无法或无权继续查处的情形,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配合并以公安部门查明的窃电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追究窃电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3.3仔细做好窃电行为证据的提取和收集工作

主动、及时、客观、全面、深入、细致地收集、提取、保全窃电现场证据,重点检查和收集电能计量装置、客户生产记录、产品消耗和产量、用电记录、电费收据等与计算窃电数额相关的物证、书证,查找电力负荷控制管理系统数据库,逐日核对窃电户被查前后的日用电负荷或电量异常变化,分析其具体窃电时间,准确计算窃电者的窃电数额,做好客户签字确认工作,对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窃电案件,还要借助公证手段固定窃电证据,确保证据有理、有据、合法、有效,为查明窃电事实、追究窃电人责任、追回经济损失奠定法律基础。

3.4充分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打击窃电行为

从造成窃电问题的原因入手,分析研究拓展反窃电措施。实施“全封闭”运行电能计量装置,将计量装置户外化、集中化,实行“线入管、管进箱、箱上锁、锁加封、封编号、号入机”。利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实时跟踪检查营业班站、线路和台区,对任何一个电量异常客户做到可控、可查。开展台区对时计算,实现对线损管理由结果统计向过程控制的转变,杜绝电量流失。加强客户用电检查与线路巡视,通过对客户负荷曲线、线路线损、电量及电费数据变化曲线的综合分析,实地验证不正常用电情况,以人防与技防相结合,让窃电行为无所遁形。

3.5密切关注用电客户生产经营内容和方式

运用自身享有的用电检查法定权利,发挥供用电合同是供电公司与客户,尤其是大客户之间的纽带作用,加强合同履行的跟踪检查,不仅从电费回收安全的角度,更从防控窃电行为的方面,高度关注客户的生产经营内容、方式和产品销售、收益情况,把控生产经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防控和治理窃电行为的前瞻性和实效性。同时增强服务意识,落实“人民电业为人民”服务宗旨,想方设法满足客户需求,多措并举保障客户可靠用电,为优质大客户提供差异化增值服务,在服务中交心,在合作中互赢,努力实现供电公司与用电客户的共同创效和发展。

3.6培育过硬的查处窃电队伍

坚持以思想作风佳、政策原则性强、法律法规意识好、操作技术过硬、工作责任心强为目标,建设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队伍。通过各种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强化查处窃电规章制度执行力,规范工作人员言行,严把工作环节重点,不断提高查处窃电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并大力发扬千方百计、千言万语、千辛万苦的“三千”精神,认真贯彻“四到位”工作要求,竭力帮助客户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应急能力,采用多种有效的方式方法与客户沟通交流,多一个电话确认,多一句耐心解释,多一些热情引导,赢得客户对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反窃电工作是电力企业的重要工作,因此需要利用先进技术结合新型设备并加强人员管理,制定针对性的策略,做好相关工作。希望通过本文论述,为类似研究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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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绍周.浅谈用电监察管理与防窃电技术措施[J].工程技术:全文版,2016(12):00167.

[3]韩松林.对几种防窃电电路的功能分析[J].电测与仪表,2018(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