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毕《法学家茶座》第七辑刘京华先生所著《“电脑量刑”别议》(以下简称《别议》)一文,作为该文所批驳的对象——“电脑量刑”(“电脑量刑”的实际称谓应该是“数学化量刑电脑辅助系统”。)的设计参与者,笔者觉得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法学家茶座
2005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