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巴喷丁与卡马西平治疗复发性三叉神经痛临床对比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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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巴喷丁与卡马西平治疗复发性三叉神经痛临床对比

杨柳1朱诗苗2

1.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神经内一科423000;2.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康复科423000

摘要:目的探析复发性三叉神经痛采用卡马西平与加巴喷丁治疗获取的临床疗效。方法随机在2015年3月-2017年4月期间于我院接受复发性三叉神经痛治疗的患者中选择88例为研究对象,并依据住院治疗顺序分为各44例的观察组与参照组,采用卡马西平治疗参照组,观察组接受加巴喷丁治疗,将两组的临床治疗效果实施对比分析。结果观察组的VAS评分、LSI-B评分均远优于参照组,药物不良反应率低于参照组,两组指标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针对复发性三叉神经痛采用加巴喷丁治疗的临床效果要优于卡马西平,更利于减轻患者疼痛症状,且更具安全性。

关键词:复发性三叉神经痛;卡马西平;加巴喷丁;疗效

三叉神经痛是一种脑神经科的常见病,主要分为复发性和原发性两种,主要以面部三叉神经分布区存在发作性剧痛为表现,并且发病后产生的强烈痛感,使患者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为了选择更佳的治疗方案,本研究对复发性三叉神经痛采用加巴喷丁与卡马西平治疗的临床效果实施对比分析,并将结果总结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入选对象均为2015年3月-2017年4月期间于我院接受复发性三叉神经痛治疗的患者,均签署了书面知情同意书,主动参与研究,并依据住院治疗顺序分为各44例的观察组与参照组。观察组中,男21例,女23例,年龄43-67岁,平均年龄(55.0±4.0)岁;参照组中,男20例,女24例,年龄41-69岁,平均年龄(55.0±4.7)岁。两组一般资料间差异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参照组:采用卡马西平(生产厂家:上海福达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H31022908规格:0.1g×100片/瓶)实施治疗,初始剂量为0.1g/次,2次/d,第二日开始将服用剂量每间隔一天增加0.1-0.2g,直到患者的疼痛得到缓解,之后将每日用药的维持量定为0.4-0.8g,分次服用,每日最大服用剂量应不超过1.2g。观察组:采用加巴喷丁(生产厂家: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H20050271规格:0.3g×10粒/盒)实施治疗,初始剂量为300mg,睡前口服。第二天将剂量定位300mg/次,2次/日;第三讲将用药频率改为3次/d。针对疼痛症状适当调整用药剂量至600mg/次,3次/d。治疗三周后,当有患者的疼痛症状未得到显著缓解时可将剂量至800mg,3次/d。两组均连续用药治疗4周。

1.3观察指标

记录对比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疼痛程度及生活质量情况。利用视觉模拟评分法(VAS)评价疼痛程度:0分,表示无疼痛,轻度疼痛为1-3分,中度疼痛4-6分,重度疼痛为7-10分。利用生活满意度指数B(LSI-B)对治疗前后的生活质量进行评价,特别满意31-35,非常满意26-30分,总体满意21-25分,一般满意15-20分,不满意10-14分,非常不满意<9分。记录并对比两组用药治疗后的不良反应率[1]。

1.4统计学方法

利用spss20对研究内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两组中的所有计数资料均选择n(%)表示,计量资料选择表示,所获取的结果分别用X2以及t进行检验。若获取的P值<0.05,则进一步证明了两组间所存在的数据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对比两组治疗后的疼痛评分及生活质量情况

观察组治疗后VSA评分及LSI-B评分改善情况远优于参照组,且两组临床治疗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1。

2.2对比两组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

观察组共9例出现不良反应,其中5例眩晕、嗜睡、3例恶心、呕吐,1例肝功能障碍,总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0.45%;参照组共19例出现不良反应,其中11例眩晕、嗜睡、5例恶心、呕吐,3例肝功能障碍,总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0.45%。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两组VSA评分及LSI-B评分情况(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