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行业劳保统筹收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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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行业劳保统筹收费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马西强

商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陕西商洛 726000

收费是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的基础,没有收费就没有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的一切。

建筑行业劳保统筹收费,就是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从工程建设单位收缴的专门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支出的费用,其收取标准按照省政府130号文件和省建设厅389号文件,依照建安工程造价的3.55%收取。我省自1993年开展行业劳保统筹以来,从起步时的每年几千万元,发展到现在累计达几十亿元,这些资金的收取和使用,有效地解决了改革过渡期间国有建筑施工企业离退体职工和在职职工养老统筹和基本生活问题,使多年包袱沉重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在困境中得到了解脱,在危难中看到了希望,企业得以轻装上阵,使新老企业得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较好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完善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26年来的实践和取得的成效已充分证明,建筑行业劳保统等,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善举,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都必将在建筑行业发挥出它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弥补漏洞,完善管理,现结合笔者自身工作实践,就行业劳保统等收费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作如下浅析和探讨:

一、目前劳保费收缴存在的六个问题

1.政府行为干预收费。省政府78号文件规定,“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地方政府和部门都无权减免劳保费。凡擅自下发减免劳保费用文件的,要自行纠正,已减免劳保费用的工程项目,由当地政府负责,限期办理补缴手续,足额追缴”。这一规定,往往在具体工作中,在基层施行中,就打了折扣,掺了水份。县区一级政府部门因受经济困难制约,大部分工程建设只预算工程实际直接费用,而对工程间接费用往往忽略,实际发生时,发现资金缺口较大,就此想办法对各项收费予以减免,提出种种困难和理由,向当地建设部门及主管部门加压。

2.人情关系减免收费。这种现象在经济尚不发达的小县城中较为普遍,主要领导碍于面子和人情关系,在“低头不见头见”的小圈子里,人情面前政策执行往往很难坚持原则,使该收的劳保费往往因个别领导一句话就白白流失。

3.重点工程难以收费。在近年来施行的“普九工程”、“形象工程”、“招商引资工程”、“市政工程”、“政府工程”等一系列戴帽建设工程中,从上到下,较为敏感和关注。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建设等环节,领导们颇为重视,而对收费,特别像劳保统筹收费这种费率较高、数额较大的收费,都视为干扰和阻挠“重点工程”建设,予以排斥。有的还以减免劳保费等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

4.套改名目冲击收费。一些单位和部门为逃避收费,想方设法套改名目,采取报建时少报多建,招标时有意甩项,建设时变更加层、加户,验收时不决算,先验收。开工招标合同价与最终工程决算价差额往往较大,逃避收费,致使后期追缴劳保费很难到位。

5.利益驱动讲条件收费。在一些建设工程项目较少、经济相对较为落后的县(区),对劳保费征收比高,征收数额大,一些主管局领导视劳保费为“一块肥肉”,往往在劳保费征收及上缴方面谈条件、讲价钱,把本应归劳保费征收的资金,人为转向其他部门。

6.无利害关系不愿收费。建设工程项目,一旦由外来施工企业承揽,按照行统文件政策,应进行跨地结算,按比例返还施工企业劳保费。故一些主管部门认为收取这些施工企业的劳保费,既有损当地经济利益,得罪了当地建设单位,把自己的钱给了外来企业,因此不愿收费把关,减免时有发生。还有一些主管部门认为,现在建筑企业大都实行了改制,实行股份制管理,企业养老统筹等职工生活问题均属企业行为,本应由企业自己解决,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义务和责任管理企业的事情,劳保费收的好坏均是企业的事情,与己无关。

针对以上收费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既有外部客观环境的制约和影响,也有主观人为掣肘和阻碍。而更主要的是反映出了我们现行行业收费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必须客观分析,认真对待,引起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和探讨新的管理思路,新的管理制度,新的管理方法,与时俱进,强化管理。

二、加强劳保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思路

1.强化劳保费征收的执法力度。建筑行业劳保统筹,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属于建筑市场管理范畴。加强劳保费征收,就要在强化征收工作力度上下功夫,把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与各级政府所制定任务挂钩,变劳保费征收这种行业行为,为政府执法行为。要通过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政策上纳入建筑市场整顿和管理之中,通过政府执法检查、市场整顿、年度考核等手段,把劳保费征收作为考核各市县(区)建筑市场管理好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行统收费也能渗透和参与到工程检查、工程验收、工程决算之中,从各个重点环节上把关口、堵漏洞、抓收缴。

2.健全完善劳保费征收的管理制度。我省开展行业劳保统筹26年来,随着新的形势发展先后定下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在指导和加强宏观行业统等收费管理中起到了决定性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但规定制度在一些部门执行中还不够坚决、彻底,对随意干预、减免劳保费的问题,管理和制约手段还不够强硬,处理办法也不明确。要提高我们的行业统筹的执法力度,要走出行统的小圈子,走向社会统筹大舞台,要把行业统筹收费变为政府行为,积极探索和制定纳入社会大统筹的办法和途径,使社会真正认可建筑行业统筹收费是在为企业筹集养老费用,最终是为社保部门服务,为企业职工服务。通过政府和社保部门出面为我们呐喊助威,支持我们收费,我们的整体工作就能迈向新的一步。

在目前抓宏观政策管理的同时,对内部的收费管理上也要积极制定新的管理办法。不仅要制定有关收费金额,更要注重制定提高征收率、覆盖率的办法,对征收率达不到60%的,要出示黄牌警告,对拨付补贴相应的予以扣减。连续两年达不到60%收费率的,拨付补贴按收费率比例拨付,把收与补变为一种动态管理,收的好就给予保证,收的不好就予以下浮。使各级都有压力、有紧迫感。

3.确定好各方责任利益适度。要激发各方征收劳保费的积级性、主动性,要通过有效激励政策和手段,使各级认识到多收才能多用,少收就得少用,不收只能不用。在资金分配上,把县级统筹费用纳入全省统一核算和管理。在对外来施工企业跨地结算中,要适当提高当地劳保统筹机构手续费的额度,以激励当地行统机构对劳保费征收的积极性。

在收费票据及财务管理上,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用专用票据收费,收入不进专户的,坚决予以纪律处理,以维护行统收费的严肃性,特别要把收费票据、银行专户数、报表填报数等实行“三相符”检查制度,不相符的拒绝拨付,使县级统等办既有经济利益驱动,又有责任要求约束,管而不死,活而不乱,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4.重视解决基层实际问题。通过解决目前人员工资不保障等实际问题,着眼重新改制,把县级人员多、收费支出大的问题逐步予以解决,使在职的人员各项福利政策有保障,提高待遇,提高个人分配额度,树立省、市统筹管理机构的权威性,从而调动起各方征收劳保费工作的积极性,条块结合、内外开花,劳保统筹收费工作就能在新的时期得以大幅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