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医院,福建漳州, 363200
摘要 目的 探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米索前列醇和缩宫素三联方案治疗产后出血的效果。方法 将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来我院产科分娩发生产后出血的200例产妇纳入本研究,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均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00例,对照组产妇给予米索前列醇联合缩宫素治疗,观察组产妇在此基础上加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比较两组产妇产妇临床疗效、不良反应以及出血和住院情况。结果 观察组产妇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产妇术后24h平均出血量、平均持续出血时间及产后平均住院时间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米索前列醇和缩宫素三联方案治疗产后出血疗效显著,可有效缩短出血时间且不会明显增加不良反应,值得临床推荐。
关键词 产后出血;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米索前列醇;缩宫素
产后出血是产科发生率较高的一种严重并发症,也是导致产妇死亡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临床研究显示,多数产后出血是因分娩后宫缩乏力所致,因此选择对症药物进行治疗能够有效防治[1]。缩宫素与米索前列醇是临床常用的治疗产后出血药物,临床效果确切,但在持久性方面效果欠佳[2]。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对子宫肌层有强烈促收缩作用,且生物活性和半衰期更长,效果更为理想[3]。现对我院在临床上应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米索前列醇和缩宫素三联方案治疗产后出血的优势进行分析,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来我院产科分娩发生产后出血的200例产妇纳入本研究。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均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00例,观察组年龄为20~38岁,平均年龄为(29.45±6.33)岁,孕周37~42周,平均(39.20±1.42)周,产妇类型:初产妇62例、经产妇38例,分娩方式:阴道分娩66例、剖宫产34例;对照组年龄为20~38岁,平均年龄为(29.48±6.29)岁,孕周37~42周,平均(39.23±1.48)周,产妇类型:初产妇61例、经产妇39例,分娩方式:阴道分娩67例、剖宫产33例。两组产妇的年龄、孕周、产妇类型及分娩方式等资料具有可比性(P>0.05)。
1.2 纳入和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产妇在胎儿娩出后24h内出血量超过500ml,结合临床表现确诊为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符合本研究用药适应症,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合并其他严重并发症或感染者;有凝血功能障碍者;有精神疾病或交流障碍者。
1.3 方法
两组产妇胎儿娩出后均接受常规对症治疗和基础护理。对照组产妇给予米索前列醇联合缩宫素治疗:阴道分娩者肌注20U注射缩宫素,并口服400μg米索前列醇;剖宫产者静滴20U注射缩宫素,并肛塞400μg米索前列醇。
观察组产妇在此基础上加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卡前列素氨丁三醇250μg宫体内注射。两组产妇均治疗至出血量<100ml后第二日停药。
1.4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产妇产妇临床疗效、不良反应以及出血情况(术后24h平均出血量、平均持续出血时间、产后平均住院时间)和住院情况。
临床疗效评价标准[4]:显效:初次给药20min即出现明显宫缩增强,阴道出血量显著下降;有效:第二次给药30min即出现宫缩明显增强,阴道出血量有所减少;无效:未达到上述标准;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病例数×100%。
1.5 统计学分析
本研究所有数据的统计分析均使用SPSS 18.0软件,疗效、不良反应等计数资料以百分率表示,组间比较用χ2检验,出血量、住院时间等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组间比较用t检验,P<0.05时可判断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产妇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对比
观察组产妇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表1 两组产妇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对比[n,%]
分组 | 临床疗效 | 不良反应 | ||||||
显效 | 有效 | 无效 | 总有效率 | 恶心/呕吐 | 感染 | 血压一过性升高 | 总发生率 | |
观察组(n=100) | 58(58.00%) | 38(38.00%) | 4(4.00%) | 96.00%* | 4(4.00%) | 6(6.00%) | 7(7.00%) | 17.00% |
对照组(n=100) | 48(48.00%) | 33(33.00%) | 19(19.00%) | 81.00% | 6(6.00%) | 6(6.00%) | 9(9.00%) | 21.00% |
注:与对照组对比,*P<0.05
2.2 两组产妇出血及住院情况对比
观察组产妇术后24h平均出血量、平均持续出血时间及产后平均住院时间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产妇出血及住院情况对比[x±s]
分组 | 术后24h平均出血量(ml) | 平均持续出血时间(h) | 产后平均住院时间(d) |
观察组(n=100) | 287.65±16.77* | 29.07±5.42* | 6.25±1.47* |
对照组(n=100) | 497.07±20.08 | 36.42±6.33 | 9.08±2.02 |
注:与对照组对比,*P<0.05
3 讨论
产妇产后出血在临床上较为常见,该病的发病机制复杂,诱发因素较多,常见的包括宫缩乏力、软产道裂伤、胎盘因素以及凝血功能异常等,其中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占所有产后出血的70%以上。针对性进行药物干预刺激子宫肌层收缩能够防治产后出血,尤其对于羊水过多、巨大儿、多胎妊娠等高危产妇预防性使用促宫缩药物是十分有必要的。
缩宫素与米索前列醇是临床常用的促宫缩药物,对产后出血效果明确,其中米索前列还能够软化和扩张宫颈,二者联用报道较多。但临床实践表明,上述两种药物半衰期并不长,单次用药后药效持续时间较短,因此在治疗宫缩性产后出血中效果并不能令人满意[5]。而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很好的解决了上述问题,该药物具有强效刺激子宫平滑肌协调和收缩的作用,且半衰期较长,生物活性也较高,在促进宫缩方面效果更加明显。国内研究报道也指出,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与普通缩宫素有协同作用,临床上采取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与缩宫素等联合用药具有起效快、药效持续时间长、吸收率好等优点,治疗产后出血效果更为理想[6-7]。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产妇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也证实了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在提高产后出血治疗效果中的临床优势,与上述研究相符。同时,观察组产妇术后24h平均出血量、平均持续出血时间及产后平均住院时间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也证实了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米索前列醇和缩宫素三联方案在促进子宫肌层收缩中的强效作用,短时间内即可达到良好的控制出血效果,有利于提高预后。另外,在用药安全性方面两组产妇均仅发生数例轻度不良反应,且观察组虽然加用了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但并未明显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见该药物的安全性良好。
综上所述,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米索前列醇和缩宫素三联方案治疗产后出血疗效显著,可有效缩短出血时间且不会明显增加不良反应,值得临床推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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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婧, 陈倩. 如何预防产后出血产妇发生严重不良妊娠结局[J]. 中华产科急救电子杂志, 2015, 4(03):14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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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党玮, 李冰, 付天芳, 等.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米索前列醇和缩宫素联合应用治疗产后出血的疗效分析[J]. 药物评价研究, 2016, 39(03):43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