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零售药店药品 GSP实施现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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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零售药店药品 GSP实施现状研究

张富

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 150000

【摘要】GSP作为一项药品质量标准的管理制度,有效的保证了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不仅严格的约束了企业的行为,也保证了用户可以买到优质放心的药品。零售药店GSP的实施,不仅保证了药品在流通的过程中,能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应标准,也对我国在药品监察方面的不足和缺点进行了补充,对药品的经营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本文对我国零售药店GSP的实施现状进行讨论,希望对我国零售药店提高服务有所帮助。

【关键词】零售药店;GSP标准;解决思路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结合我国社会现有的社会发展状态,即我国现有的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不平衡发展之间的矛盾,使人们对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关注度持续增加。现代社会由于工作压力,人口老龄化等原因,对药品的需求不断的增加,同时也对药品其他方面的要求,比如:质量、安全、等要求,不断地增加,这进一步的推动了零售药品GSP的实施,让药品的质量得到了保证。

1.当前在GSP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机制——GSP,虽然已经推行很多年,但是还是存在着很多缺陷和问题,近几年对于假药的报道,仍是层出不穷,这说明我国的GSP制度还是不够完善,仍旧让很多不法的商家钻了药品监管的漏洞,让药品的安全,仍旧被全社会所关注,同时据查证也确实有很多的零售商家,对药品进行以次充好,导致假药、过期药事件仍旧层出不穷,给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使人们的身体健康仍处于一个不安全的环境之中。

1.1在进行GSP认证之后缺乏跟进力度

虽然我国早在2001年就开始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强制认证,并且在2004年就已经完成了对全国药品经营企业的分层次的全部认证,但是这么大规模集中的药品认证监查,对药监部门来讲却是个极大的考验,而且这么大工作量的药品GSP认证工作,难免会有所疏漏或者出现后继乏力的现象,导致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之后,却无法在接下来的认证任务中抽调人手,对已经完成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跟进监督抽查,这就让很多药品企业钻了空子。而由于密集和大量的工作导致,药监部门只能先通过先前已经提交的材料,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原材料、经营行为、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和控制。造成几年内的药品安全问题仍旧是社会关注的重点。

1.2GSP认证工作本身也没有全面落实

近几年由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药品的售卖也不再只局限于零售商的手上,网络渠道和电视媒体也成为了不法药商扎堆出现的重灾区,但是现有的GSP认证体系还没有覆盖到这两个领域范围,这就导致药品的安全问题仍旧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同时由于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很多药品企业急于抢占市场,让很多临床验证不足的药品接连面市,导致患者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了解的不全面,让使用者的身心安全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同时GSP的覆盖范围主要集中在一些城市和县镇里,这就导致了很多乡村零售药店在安全,质量保障等方面仍旧让人堪忧,这也使得乡村成为了药品监控的盲区,人们的身体健康仍处于隐患之中。同时在保健品的监督检查上GSP的力度仍然不足,保健品市场的隐患仍旧居高不下。

1.3药品零售药店自我约束管理意识不强

GSP认证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量过关,安全有保障的药品,而经过GSP认证工作后,一些不符合要求的药品零售药店和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进行整改,在经济利益和法律条文相悖处往往产生了弄虚作假和自我约束管理意识不强的现状。首先,没有配备专职的药品零售药师。对于一般的生理疾病,大部分的人群选择直接询问零售药店的药师,进行简单的就诊。而一些资历不够,工作经验不足的药师对于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了解和学习不够,造成了药师服务质量不高。其次,零售药店与药品批发企业的零售裙带关系,根据批发企业所给予的提成,药店在为患者推荐药品的时候不是按照疗效而是按照利益来拿药。最后,零售药店的信息化程度不高。零售药店在药品货源和药品保质期等方面的管理还处于人工状态,少有采用信息化管理的模式,人工工作必然会产生一些管理漏洞。

2.解决药品零售药店GSP工作问题的思路

2.1创新GSP认证工作方法

从1980年国际药品联合会呼吁全世界开展“药品供应和管理规范”工作以来,到2005年WHO颁布最新的《药品流通规范》(简称GDP),通过对比GSP与GDP的内容来创新我国GSP认证工作方法将会使我国与世界接轨,是提高药品质量最有效,也是最快速的办法。在管理组织体系上,我国GSP制度推行的是政府药品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通常一个较小的部门负责了数量众多的药品经营企业和零售药店,工作不可能开展得较为细致,而GDP强调的是缩小管辖范围,实行长期的监控和细致的管理。例如,在进货和验收工作上,我国GSP停留在对每个批次的产品主体进行质量检测上,国际GDP标准强调要追根溯源到药品生产工艺和药品原材料甚至是原产地等。

2.2完善GSP标准的内容

然而,近年来由于网络的迅猛发展,GSP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对于现代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来说,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重新完善GSP标准。第一,努力与国际GDP标准靠拢。当前我国是世界第一的外贸出口大国,药品的国际销售和出口工作需要了解国际上关于药品流通的规定,将GSP的条文与GDP的条文进行严密的对比,适当的进行修改;第二,扩大GSP认证工作范围,GSP认证工作尤其要注意对乡镇异地和偏远地区药品零售药店进行严格的管理,因为药品一旦出现安全问题给社会带来的恐慌堪比战争,因此要不遗余力的对与药品相关的机构和组织继续加强细致的管理工作;第三,兼顾现实和虚拟认证工作。

2.3药品零售药店要进行信息化管理

GSP认证工作完成之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销售企业要从道德和法律双重角度去考虑自身的经营现状。首先,要开展自我检查工作,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其次,对所属的药品零售药店完善立体化管理工作,对全部商品进行药品养护动态管控,防止出现不合格和过期药品,防止有毒有害药品流入市场。最后,药品零售药店要引进,具有丰富信息化工作经验的药师,通过信息管理对销售的药品和销售人群进行登记,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结语

综上所述,药品作为一种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商品。其重要程度远超一般商品,这就导致了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对人们生活的影响非常大,药品作为治疗疾病必不可少的商品,其质量是否过关,安全是否达标,跟人们身体健康是否有保障是密不可分的,这就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的储存,以及运输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管理,同时在必要的条件下,也需要建立一个专门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测的GSP系统,对药品进行实时监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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