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证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护理中的应用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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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证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护理中的应用探讨

陈嘉妍 陈惠成 冼献洁 袁丹

广东省湛江市中心人民医院心内三科 524045

摘要:目的 对循证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护理中的应用效果进行分析探讨。方法本次采取随机盲选法,将2016年2月—2017年2月我院收治的88例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分成两组,其中对照组44例采取常规护理方法,观察组44例采取循证护理,进一步对两组护理效果进行比较评估。结果 经积极护理后,观察组心功能分级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心律失常再次发生率,观察组为4.55%,和对照组的25.00%比较明显更低(P<0.05)。结论针对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实施循证护理,能够改善患者的心功能状态,并降低心率失常再次发生率;所以,具备推广及使用的价值意义。

关键词:循证护理;急性心肌梗死;心律失常;心功能分级

急性心肌梗死,是心血管内科较为常见的一种疾病,该类患者主要的临床表现为胸骨后疼痛,在受到过劳、激动、暴饮暴食、寒冷刺激以及大量饮酒等因素影响下,便容易引发此病[1]。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临床发现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的发生会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因此,针对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有必要采取及时有效的医护方案。本次针对2016年2月—2017年2月我院收治的88例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作为研究的对象,其目的是分析评估循证护理在其中的应用效果,具体研究成果如下:

1.资料及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纳入研究的88例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在2016年2月—2017年2月收治我院,均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有关“急性心肌梗死”诊断标准[2-3],且均伴有心律失常表现,排除合并其他严重脏器疾病及严重精神障碍者。按随机盲选法分成两组,观察组44例中,男性、女性分别为24例、20例;年龄最小、最大分别为32-79岁,年龄平均为(56.9±1.3)岁。对照组44例中,男性、女性分别为23例、21例;年龄最小、最大分别为34-76岁,年龄平均为(56.8±1.2)岁。在一般资料上,两组比较没有显著差异性(P>0.05),具备对比的意义。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取常规护理方法,在护理过程中需加强对患者病情的认真观察,同时严密监测患者各项生命体征变化情况,如果有异常问题,需协助医生积极处理,确保患者的生存质量。观察组患者采取循证护理方法,涉及的护理内容包括

及时成立循证护理小组。在心血管内科及时成立循证护理小组,小组成立根据自身以往的护理经验,同时收集相关临床护理信息资料,洞悉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护理过程中潜在的问题,共同探讨,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病情循证护理。需时刻关注患者病情的变化,心律失常大多数出现在急性心肌梗死后1个星期到2个星期,且在发病24h内出现最为常见;所以,相关护理工作人员有必要了解患者发病的特征,做好患者急性发作期的护理工作,当监测或观察到患者存在头晕、胸闷以及心慌等心律失常发病先兆症状的情况下,需及时告知医生,并协助医生及时处理。

治疗环境循证护理。为患者构建安全、舒适、温馨的住院环境,合理控制病房温湿度,定期进行通风、消毒处理,并严格控制探病的人数及时间,指导患者遵医嘱服药,让患者了解用药禁忌及相关注意事项等。

心理循证护理。由于受到疾病的影响,患者会伴有一些消极心理,比如焦虑、抑郁等。因此,有必要针对患者加强心理循证护理。及时评估患者的心理状态,针对患者可能存在焦虑、抑郁等心理状态,实施有效的疏导方案,指导患者进行呼吸训练,放松心态;为患者播放喜爱的音乐,转移患者注意力,进一步达到缓解不良心理情绪,提高医护配合度的目的。

1.3判定标准

比较两组心功能分级情况,I-IV级;此外,比较两组心律失常再次发生率。

1.4统计学分析

本次使用SPSS21.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数资料采取百分率(%)表示,两组对比采取χ2检验;P<0.05代表存在明显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心功能分级情况比较

经积极护理后,观察组心功能分级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两组数据差异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见下表1:

表1·两组心功能分级情况比较[n(%)]

组别

例数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观察组

44

26(59.09)

14(31.82)

4(9.09)

0(0.00)

对照组

44

11(25.00)

13(29.55)

12(27.27)

8(18.18)

χ2

12.384

1.473

12.568

11.235

P

<0.05

<0.05

<0.05

<0.05

2.2两组心律失常再次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44例患者,心律失常再次发生2例,发生率为4.55%;对照组44例患者,心律失常再次发生11例,发生率为25.00%。观察组心律失常再次发生率和对照组比较明显更低,两组数据之间存在明显的统计学差异(P<0.05)。

3.讨论

循证护理侧重追溯临床护理潜在的问题,结合护士的临床护理经验及查阅相关护理对策,有预见性地解决护理服务工作中潜在的护理问题[4]。将循证护理应用到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护理过程中,首先需进行循证护理小组的构建,进一步针对患者实施病情循证护理、治疗环境循证护理以及心理循证护理等。循证护理的实施,主要是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护理质量,使患者的生存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本次研究中,实施循证护理的观察组,在患者心功能改善效果方面明显优于采取常规护理的对照组;此外,观察组心律失常再次发生率仅为4.55%,和对照组的25.00%比较明显更低。

由此可见:在临床中,针对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实施循证护理,能够改善患者的心功能状态,并降低心率失常再次发生率;所以,具备推广及使用的价值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先枝,赵华,党丹.循证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患者中的应用探讨[J].中国老年保健医学,2016,14(06):124-125.

[2]石娟.循证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护理中的应用[J].首都食品与医药,2016,23(08):98-99.

[3]齐秋红.循证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护理中的应用观察[J].河南医学研究,2016,25(02):370-371.

[4]杨丽娟.循证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护理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卫生产业,2014,11(14):8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