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利用外资的问题及保障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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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利用外资的问题及保障措施

赵若斯

山西财经大学国际贸易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 030006

一、山西省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些年来山西省在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影响了现有外资的使用效率,也制约了外资的进一步引进和吸收。

(一)利用外资规模小,限制经济发展

近年来山西省利用外资发展较快,但利用外资总额偏小,与沿海发达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甚至在中部六省相比,也存在不小差距。从全国来看,外商投资企业创造工业产值占到全国工业产值的四分之一左右,创造的税收占到全国税收的五分之一左右,创造的进出口规模超过了50%。从山西来看,外商投资企业创造工业产值占到全省工业产值的19%左右,创造的税收占到全省税收的2%左右,创造的进出口规模29%左右。从中部六省来看,河南提出了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正在把河南打造成为最具活力的内陆开放高地,2017年实际利用外资134.57亿美元,居中部六省首位。安徽在皖江示范区带动效应下,利用外资呈现出总量快速增长,2017年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06.9亿美元,首次突破百亿美元大关,在中部地区省份中增速最高。2017年山西利用外资创下近年最好水平,金额28.07亿美元,但在中部六省中排名最后。

(二)利用外资产业和来源结构不合理,质量和效益低下

山西省现有的利用外资项目产业、来源等结构不合理,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低下,外资投向偏重于传统行业,利用外资领域急需进一步拓宽。虽然外资服务业发展态势喜人,但整体看来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行业结构不够合理,传统服务业所占比重偏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水平偏低。外资服务业主要集中于开放较早、利润较高的房地产业、商贸零售业等,信息服务、住宿餐饮、金融、教育等领域开始起步,而科技含量较高的一些服务领域利用外资比例较低,如物流、研发、社会保障、风险投资等。到山西投资外商以香港、台湾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中小投资者居多,而欧美发达国家相对偏少。港台来我省投资的项目数占总数的6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的70%以上。欧、美、日投资项目中有一部分属于小规模的华侨、华人投资,真正欧美大公司来山西投资的更少。

(三)缺少大项目支持,外资项目技术含量低

山西省在利用外资过程中存在项目小,大项目,并且技术比较落后,真正能影响、支撑和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特大项目少之又少。在山西直接投资的国际大财团、跨国公司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太少,投资规模也不大,多数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从中部六省来看,江西累计引进世界500强企业54家,安徽累计引进世界500强66家,河南累计引进世界500强81家,湖南累计引进世界500强企业127家,湖北累计引进世界500强184家,而山西累计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只有26家。另外,山西省利用外资“短平快”的一般项目和资源消耗类项目居多,小规模的制造业项目多。大部分项目属于劳动密集型项目,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配套能力强的项目以及现代服务业等项目少,对山西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竞争力的提高影响不够。

(四)利用外资集中在太原,园区发展滞后

由于资源享赋、工业基础、产业特色以及开放意识等方面的不同,山西省11市之间利用外资发展不平衡,主要集中在省会太原。2017年,太原实际利用外资9.4亿美元,同比增长20.7%,但同期沿海省份的省会城市杭州、广州、南京实际利用外资分别52.8亿美元、48亿美元、40.3亿美元,分别是太原5.6倍、5.1倍和4.3倍;中部地区省会城市郑州、南昌实际利用外资分别为33.2亿美元和29.6亿美元,分别是太原3.5倍和3.2倍;即使西部地区的省会城市成都和西安也远远高于太原,充分说明太原利用外资虽然在全省比重较大,但整体规模较小。开发区园区利用外资滞后,未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级以上开发区远远低于沿海发达省开发区利用外资占总额的比重,同时各类园区开发区管理落后混乱,已经严重影响了全省利用外资的整体发展。

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在于:对外开放观念落后于发展要求,对利用外资作用认识滞后;利用外资缺乏科学规划和正确有力引导;中心城市带动力不强,各类开发区管理混乱;招商引资急功近利,政府职能定位不准;诚信意识淡薄,部门利益成为制约投资环境的关键因素。

二、山西省利用外资的保障措施

(一)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机制

推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备案+审批”的管理新模式。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坚持非禁即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推进金融、教育、医疗等服务业有序开放,放开建筑设计、育幼养老、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准入限制。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充分发挥山西省产业基础以及劳动力、资源等比较优势,推动重点产业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制定和完善鼓励外商投资参与山西省国企改组改造,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的政策措施。依法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和经济管理权限的授权和下放工作,做好事后监管和跟踪协调服务。

(二)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

积极借助境外重要媒体、中央主流媒体、外省市主流媒体,省及各市主流媒体,有效利用网络、通讯、社会媒介等平台,精心制作山西形象宣传片,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引导更多境外客商认识、走进和投资山西。加强社会信用评级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营造公平合理、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创造条件,满足来晋投资兴业的外籍人士在户籍、住房、出入境、子女教育、医疗保险等方面的需要。大力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改善政策咨询、人才培训、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质量标准、统计分析、监测预测等公共服务,打造良好的社会和公共服务环境。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推进依法行政,简化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审批、工商登记、涉外税收、口岸通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管理和服务效率,打造诚信服务、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三)加强政策支持

逐步建立健全与国内外市场接轨的法规和政策体系,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努力推动财税扶持、金融促进、要素支持等政策创新。支持企业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大对开发区基础设施贷款贴息扶持力度。积极稳妥地有效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推动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障项目用地,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山西省转型发展的重大合作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并实行优惠地价。加强政策落实管理,优化政策扶持流程,确保与外商有关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建立政策评估制度,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参考文献

[1]秦宇. FDI对中部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研究[J]. 管理现代化, 2016, 第36卷(6):30-34.

[2]张琦著.中国利用外资的新战略.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3]朱晓菁, 韩福荣. 我国利用外资质量评析[J].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2007, (2):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