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建设创新模式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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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创新模式探析

田永华

山东省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4300

我国农村人口占比较大,单纯依赖城市吸纳农村转移人口来缩小城市和农村发展差距的难度较大。只有充分发挥小城镇的重要作用,城乡间才更容易形成一种平衡关系。因此,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小城镇建设是实现城乡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平衡重点和一般关系,重点发展中心镇

首先,择优发展重点中心镇,避免因重点中心镇分布不平衡带来的弊端。各地可考虑选取差异化路径建设重点中心镇:东部地区城乡、镇、村间的界限模糊,城乡一体化特征明显,中心镇建设应以条件较好的建制镇、县城和城关镇为重点;中部地区城乡差别较大,发展中心镇应以城关镇和少数建制镇为主;西部地区地广人稀,经济不发达,应按实际情况重点建设城关镇。

其次,应继续探索中心镇发展新模式,通过中心镇带动一般小城镇发展,提高小城镇建设的总体水平。中西部地区应转变“重城轻镇”的观念,抓准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机遇,采用非均衡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中心镇。加快制定中心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发展中心镇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具体的调查研究、政策拟定、督促考核等工作,引导中心镇在各方面先行一步,使之成为带动作用较强的区域经济中心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后发地区在引导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中心镇集聚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地理区位、土地面积、经济和人口规模、财政收入等指标,有针对性地推进中心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管理权限,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力争将中心镇率先建成“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带动效应好”的现代化小城镇,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小城镇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首先,小城镇建设应与较高水平的产业发展相结合,在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为社会发展提供物质保障。打造根植性强的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对我国小城镇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应选择“竞争性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比较优势明显”的特色产业作为小城镇带动其他产业发展的主导产业,夯实小城镇发展的经济基础。为此,应制定特色产业培植计划,引导小城镇特色产业发展。基础好的小城镇应实施园区化战略,以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园区为平台,吸引与特色主导产业相关的大中小企业向园区集中。

其次,小城镇建设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首先,小城镇必须从自身优势出发,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就业门槛低、资金投入少的社区服务业,从而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进城农民的收入,壮大小城镇经济实力。中西部地区的小城镇应立足于本地特色主导产业,鼓励富余农民、外出打工的成功人士、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家带资金、带项目在小城镇创办实业,并积极承接城市产业转移,努力增加当地的经济总量和就业机会。要加快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小城镇社保投入,完善社保体系,提高社保水平,吸引农民进镇定居。制定面向全体居民的基本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层次,使每个居民都有一份医保、社保。四要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劳动力培训投入,鼓励企业参与“新”居民技能培训,培养专业技能型劳动力,增强“新”居民就业能力,从而带动“新”居民乐业,确保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三、合理规划,围绕紧凑型做文章

应制定小城镇布局的优化策略,形成合理的小城镇发展规模和布局。一是客观分析小城镇当前的综合承载力,科学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小城镇的发展状况,把小城镇放到区域发展的整体规划中综合考量,明确小城镇在区域内的功能定位。二是小城镇建设要坚持有限扩展理念,结合小城镇具体定位,从区域整体发展的高度来设计小城镇空间扩展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引导小城镇进行有序的空间扩展。三是形成以重点镇为枢纽的小城镇总体布局,形成布局合理的小城镇发展态势。;东部后发地区小城镇建设应遵循“总量控制、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全面、准确分析一定时期内当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对新增土地的需求量,避免出现因过度耗费土地资源引发的问题。另外,可通过依法收回荒芜的国有土地、开发闲置土地等途径,推动小城镇原有空间更新改造;用好、用足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合理置换,将农村节约出来的土地向小城镇倾斜,盘活小城镇建设用地;加强科学规划,建设紧凑型小城镇。按“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注重特色、简明适用”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小城镇建设规划,避免出现因规划水平不高造成的小城镇建设无序、资源浪费和功能弱化等问题。着重以节约占地总量、繁荣经济社会、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优化小城镇的布局,严格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业区、住宅区、行政区、商贸区和绿化区。在选址上,应引导原工业区有序向小城镇边缘区迁移,新上项目一律进工业区,第三产业用地向中心区扩展,逐步取代原工业用地和部分居住用地。结合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布局其他功能区及道路、交通等设施,有条件的小城镇可运用绿地、自然景观将各功能区隔离,使人文景观和自然风景和谐地融合在一起,营造生态优良、清洁舒适型城镇。各功能区建设也要相对集中,从而实现功能区协调发展和分区配置效率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