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火工品使用装配过程的质量控制方法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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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火工品使用装配过程的质量控制方法研究

韩晶 1 董海鹏 2 安洪武 3 谢鉴 4 林凡红 5

北方华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齐齐哈尔 161046

摘要:火工品装配是将加工好的零部件装配成组部件或整机产品,以达到所要求的装配精度并获得预定技术性能的过程。本文论述了基于火工品使用装配过程的质量控制方法。

关键词:火工品;装配过程;质量控制

当前,许多弹箭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长期存放后存在性能下降的问题,这些问题大多是由于火工品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当,长期贮存功能失效和下降所致。因此,为了加强火工品使用装配过程的质量管理,应规范火工品采购、验收、装配等过程,实施严格控制,保证信息传递畅通,以规避质量风险,从而确保投入使用的火工品符合使用要求。

一、火工品简介

火工品又称火具,是装有火药或炸药,受外界刺激后产生燃烧或爆炸,以引燃火药、引爆炸药或做机械功的一次性使用的元器件和装置的总称。包括火帽、底火、点火管、延期件、雷管、传爆管、导火索、导爆索以及爆炸开关、爆炸螺栓、启动器、切割索等。

二、火工品典型故障

在“通用弹药质量可靠性认证试验”中,某末制导炮弹出现瞎火率高的现象,该问题为典型的可靠性问题,属于共性问题。

1、机理。末制导炮弹的工作原理为:在发射过载的作用下,各控制电路启动,引信在炮口解除机械保险。当弹丸进入捕获区域时,导引头捕获目标,陀螺解锁,引信解除,自动导引头进入跟踪状态,引导末制导炮弹命中目标。

根据末制导炮弹目标命中分析,末制导炮弹各部件及弹上供电系统均正常,引信瞎火是末制导炮弹未炸的原因。

2、引信瞎火。引信工作原理为:引信兼有炮口保险及弹道保险。引信平时处于保险状态,传爆序列不对正,保证了平时和试验过程中的安全。发射时,在膛内发射过载作用下,弹丸出炮口后机械保险解除,弹道末端电保险解除。此时,传爆序列对正,在撞击目标的冲击力作用下引爆战斗部。

根据对引信结构和功能的分析,引信瞎火的原因有:引信未解除保险;发火系统未发火;传爆序列失效。

3、排查结果

1)通过对引信生产工艺的复查,明确了引信的技术状态,控制了生产工艺的质量;火焰雷管按图样生产,生产工艺受控,验收符合规范要求。

2)在同一生产周期的包装状态下,长贮火焰雷管,抽试样做起爆试验,均符合要求。

3)在排查过程中,对火焰雷管模拟引信环境进行了长贮试验,结果为火焰雷管输出功率下降。试验结果表明,引信小环境对火焰雷管有明显的影响,在引信小环境的影响下,火焰雷管长贮后输出功率下降。

4、故障定位。经分析排查,炮弹瞎火率高的原因是火焰雷管长贮后输出能量不足,无法引爆传爆序列,导致引信瞎火。火焰雷管输出能量不足的原因是火焰雷管经长贮后,由于部分药剂变质,导致其输出功率下降。火焰雷管中部分药剂变质的原因是火焰雷管为非密封产品,在引信小环境下,长贮后一些药剂变质,致使输出功率下降。

三、火工品使用装配的质量控制措施

1、火工品入厂验收时的控制

1)验收前,检验部门应确认验收过程文件是否完整、齐全,具有可操作性,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是否明确及具体。

2)设计部、技术部、检验部应共同负责与供方确认统一交付接收(含试验)条件;验收方法和验收所用工装应与制造厂家一致,防止误判;功能试验应满足接近产品使用状态的要求。

3)火工品入厂后由采购部提出验收验收,检验部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验收,必要时通知顾客代表。

4)验收过程严格按验收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同时确认附有顾客代表签署的质量证明书原件。

5)在非自密封火工品及与火工品配套的包装箱、配套性、外观、物理参数等工艺验收时,应在一天内完成。验收工作未完成或因故停止验收时,应保持原入厂状态,对已拆封的火工品应立即恢复密封包装或分类存放在干燥的瓶子中。

6)检验部门按火工品验收程序抽取检验试验样品后,对试验合格的火工品,未密封的火工品和内包装箱,应当天委托包装单位装入铝塑包装袋内进行塑封。经包装、检查、确认密封后,立即转入周转库库存。

7)火工品在入厂进行的安全性、功能性、匹配性等试验验收时,应经外观、尺寸、物理参数检验合格。

8)检验部门对合格的火工品开具进厂验收证书,经验收不合格的火工品不得投入使用。同时检验记录中应记录不合格事实,并及时通知采购部。采购部接到通知后,履行不合格品审理手续,呈报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由技术部会同制造厂家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落实不合格品审理结论。

9)不合格品应隔离、标识或贴标签,防止混淆。

验收合格后,仍需对火工品提出严格要求。火工品验收合格后,应在证书上注明有效期和使用寿命。对已拆封的火工品,自拆封日起至装入产品前,预计不超过一个月,应装入干燥瓶子,并置于干燥通风的库房;预计超过1个月的,应重新密封包装,与未打开包装的火工品一起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经验收合格及装配结余的火工品,密封贮存期≤1年的可不再做消耗试验,密封贮存>1年且≤5年、特种装备产品火工品密封贮存>1年且≤3年,由采购部填写《火工品复验申请单》提交申请重新进行验收,由技术部与顾客协商后确定验收标准,并书面通知检验部,经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装配使用。密封贮存>5年、特种装备产品火工品密封贮存>3年的均不应投入使用。科研项目所使用的火工品,项目组可依据火工品使用寿命酌情处理。

2、火工品装配中的控制

1)火工品装配前,应对工房温湿度进行检查确认,确认火工品处于密封状态,方可取出使用;每次使用的火工品总质量不得超过4h的生产需要,并严格按照班产量启封;进行包装密封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装配;核对其使用寿命,确保投入装配的火工品满足全弹寿命;装配工房内不密封贮存不得超过1个月(含1个月),若超过时,按技术文件进行各项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装配;分厂班组每2h检查1次温湿度,并做好记录,若相对湿度超过规定值,其差值≤3%,在2h内调整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火工品和带有火工品零件的未密封件应密封存放;装配时应遵守GJB166中的有关规定。

2)在装配过程中,根据不同火工品的特点,对工房的温湿度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装有火工品的部件应密封在干燥瓶中保存,储存条件和时间应符合GJB166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过1个月(含1个月)。对带有火工品的零件贮存预计超过1个月的,应用铝塑带抽真空密封保存,不得超过1年(含1年),对超过一年的,按《火工品使用装配过程质量控制标准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3)当不在同一栋工房进行产品装配时,应按技术文件要求使用专用盛具周转。当室内外温差较大时,产品周转应避免表面结露。

4)火帽、雷管、导爆管、传爆管等火工品一般通过胶结、铆接或螺盖压紧等方式固定在产品的相应部位。仅由设计单位根据火工品在产品中的结构位置和受力情况确定。因此,应针对性地研究产品中火帽、雷管、导爆管等的固定方式,并在使用前提出可行、规范的实施方法。

5)带火工品的机械零件和成品检验时,应注意手拿安全,不得损坏产品,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带电火工品零部件和成品检验时,在注意手拿安全的同时,还需注意防静电安全,严格进行短路保护,去漆皮时应在防护隔板内进行操作。

6)报废的火工品应在当天送到隔离室,保证帐、料、卡的一致性;成品包装应在专用生产线上进行;合格品应及时组批入库。

7)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处理火工品在装配、检验、试验和验收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根据质量信息管理程序的要求,及时向质量管理部反馈信息,质量管理部遵循“五归零”原则和产品质量问题处理程序,通知客户代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确认,并以双方名义将信息反馈给供应商,同时跟踪供应商的质量问题处理及归零情况。

参考文献:

[1]GJB166.引信制造与验收技术条件[S].

[2]夏建才.火工品制造[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2015.

[3]倪保航.火工品安全性影响因素分析[J].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学报,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