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电力多经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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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电力多经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探讨

郑心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516003

摘要:电力多经企业是我国电力发展所催生的具有时代特色的阶段性产物,在电力改革日益深化进程中,电力多经企业也在进行着内部改革,以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其中做好劳动关系的处理是影响电力多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的重要因素。本文从分析劳动关系对多经企业的发展影响入手,较为全面的阐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电力多经企业改革的正面促进作用,并提出对应措施。实践证明,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多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石,也是电力多经企业适应新形势深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劳动关系 电力多经企业 改革 和谐

一、电力多经企业存在的简要原因

电力多经企业乃是电力企业发展史所催生的阶段性产物。回顾上世纪九十年代电力发展史,随着股份制改革,职工持股成为多经企业存在的主要形式。多经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电力企业的发展,在做活能源经济、安置主业富余人员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安置型、福利型等特定历史阶段作用。

二、电力多经企业劳动关系普遍存在的矛盾及问题

(1)当前电力多经企业用工多元化现象较为普遍。以惠州某电力多经企业为例,公司共有员工165人,由于历史原因,人员身份较为复杂,有主业委派人员、有地方编制人员、有省多经企业委派人员、有劳务派遣人员及临时工人。不同的人干着同样一个岗位的工作,因为身份的不同,在薪酬待遇、晋升机会及员工福利方面也不尽相同,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较为突出。由于身份地位不同导致的同工不同酬,对劳动者造成的直接影响是经济收入上存在差异,这是一种不平等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为关键的是影响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个人获得感及价值体现。长期以往的身份及等级差距,使“体制外”的优秀的员工容易滋生“妒忌”、“仇富”等消极心理,而“体制内”的一般员工容易产生某种身份地位上的虚荣感,长期以往的两极分化形成的“歧视”,是激发劳动关系矛盾的导火索,这严重的阻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大者影响了和谐社会的稳定。

(2)“官本位”的思想影响着多经企业的内部薪酬绩效制度制定及执行。当前的电力多经企业仍然不是以市场竞争为导向,以创效益为主要目标,更多的是偏“安稳”为任务,如何保持多经企业的“人员稳定”是电力多经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电力多经企业的管理人员更多的是从主业委派过来的体制内员工,在薪酬绩效考核上直接参考主业,实际上没有发挥薪酬绩效与企业经营挂钩的强关联作用,在这种“官本位”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容易使员工产生“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消极想法,不少人无心安于本岗位工作,而是追逐“官职”。这种本末倒置的劳动关系往往使企业管理关系容易激化,极大的阻碍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3)多经企业员工的申诉渠道有限。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对多经企业内部发生的劳动争议已经明确了解决的办法。照道理来说,劳动关系一旦产生争议时,应当有健全的解决纠纷的机制,但实际上在发挥应有作用上还是有所欠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协调劳动关系的一个最主要的组织,然而在电力及电力多经这种具有特殊地位的国有企业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代表性不够广泛,主管人员通常都是体制内任命,这就导致了在劳动争议发生时,处于弱势的职工往往不信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三、构建电力多经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必要性

(1)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企业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当前电力多经企业迎来了改革转型的关键期,内在用工要求及劳动关系逐步趋于市场化,这势必要求电力多经企业要突破原有的劳动体制壁垒,摒除“等、靠、要”等依赖主业才能发展的落后思想,不断自我革新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具有生命力的企业也应当具备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不断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员工的自我价值才能得到进一步体现,只有广泛调动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让劳动者和企业平等合作、和谐发展,企业才能保持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

(2)新时代新时期文明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之匹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明确出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能加快社会民主管理进程、提升人民信任感。只有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谐发展,才能充分发挥,人才增动力、企业创效益的良性作用,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助力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同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电力多经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发展的眼光处理劳动关系,保障员工正当权益得到落实,不断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在全面延伸,助力和谐社会全面建成。

四、构建电力多经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分析

电力体制改革的纵向延伸要求电力多经企业要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做到坚持发展和谐,稳定和谐,法治和谐的原则。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1)《劳动合同法》应作为企业必学的首要法律法规,依法健全企业用工制度。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两个阶段”战略安排,要求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因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构建依据国家政策法规,以协商一致为原则,集思广益形成管理合力,不断健全企业内部劳动争议体系,真正实现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2)多经企业虽然是历史产物,但是存在即合理,在新时代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也应当与时俱进,逐步转变管理理念的同时应当更加重视法律事务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员工的合法权益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电力多经企业应当将普法教育纳入企业培训内容之一,自上而下学法、懂法、知法,做到“依法决策”,真正从严治企,依法经营。再者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并刚性执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制定,是企业管理行为准则,一定意义上是企业的“法”,只有制定完备的制度并落地执行,才能是企业活动规范化、法制化。最为关键的是做好“人”的管理工作。多经企业应该依法经营运作,进一步强化民主管理,着重强调发挥员工的民主管理权,只要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或者企业的重大事项,应按照要求做好厂务公开,保障员工知情权、参与权到位。

(3)邓小平同志曾说过“事业兴衰在用人”,用之贤则企兴,弃之贤则企衰。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期,人才的竞争是决定企业长远发展的内生动力。因此,多经企业在适应电力改革新形势要求要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文管理理念,所有员工都是发展潜力的分子,承认员工的价值,尊重员工的个性,积极主动为其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的环境,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企业、员工利益双赢。

(4)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真正发挥薪酬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涉及员工最核心的利益也就是工资待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最关键的是充分保障员工的薪酬福利落实到位。在多经企业管理中,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人的内在潜力,对激发企业活力有正面作用。实行薪酬激励必须认真遵照按劳分配、奖惩结合的原则,以员工长远发展为激励导向,营造企业内的良性竞争氛围,公平、公正、透明化操作,让员工在你追我赶的同时带动企业向前发展。

(5)工会的协调作用应贯穿于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全过程。根据工会法规定,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性组织代表是中国工会,各级工会组织是有义务担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角色,工会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会是员工的组织后盾,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工会应当积极主动介入,充分发挥工会沟通协调作用,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与企业协商解决;作为代表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工会组织,应把员工权利和权益方面的诉求及时向企业反馈,做好企业与员工的沟通桥梁作用,将劳动关系矛盾扼杀在摇篮里,防患于未然。

结语

电力多经企业改革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是电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动力。因此,电力多经企业应坚持以人为本,和谐至上的原则,做好和谐的劳动关系的构建工作,稳定人才队伍,营造互利双赢的干事创业氛围,不断增强员工的工作热情,才能顺利实现电力多经企业的顺利改革转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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