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营销稽查新模式的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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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营销稽查新模式的探索

肖春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资金集约中心、计量中心 ) 山西太原 030032

摘要:电力营销稽查是供电企业经济效益和服务形象的有力保障,是防范电费回收风险的有效方式。本文根据营销稽查的原则,提出了电力营销稽查新模式的探索,构建四级联动的营销稽查运营机制和建立高效顺畅的营销稽查保障体系。电力营销稽查新模式的探索,可以达到规范营销行为,切实防范营销经营与服务风险,堵塞漏洞,挖潜增效,提高营销政策执行力,为推动营销精益化管理、精细化运作、规范化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营销稽查;新模式;电力营销

0 引言

电力营销是电力企业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以满足客户对电力消费需求的目的,通过电力企业一系列与市场有关的经营活动,提供满足消费需要的电力产品和相应的服务。电力营销稽查是电力营销环节内控约束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电力营销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通过构建电力营销稽查新模式,可以达到规范营销行为,堵塞漏洞,挖潜增效,提高营销政策执行力。

1电力营销稽查现状

1.1 电力营销稽查的概念

电力营销稽查是指按照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电力稽查机构对发电企业、电网公司、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和电力用户等采取的可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检查活动。电力营销稽查是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的事后控制范畴,依托罚款、吊销电力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等工作的统称。通过实施内稽外查等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供电企业内部工作差错,保证电力营销业务执行过程中能正确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维护供电公司和用电客户的利益,提高营销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1.2 电力营销稽查存在的问题

目前电力营销稽查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营销稽查机制有待完善。各级营销稽查机构设置不一,稽查队伍人员不足,营销业务质量管控工作目前没有明确的组织结构予以支撑,存在岗位缺失情况,各管理层级对营销业务质量管控的管理界面和职责不明晰,造成管控要求难以传递到基层,稽查问题核实、整改不到位。

(2)稽查协同工作效率不高。目前,省、市营销部均在开展营销业务质量管控工作,存在工作职责重叠、业务内容交叉情况,协同工作不明确,造成基层人员工作内容的重复,影响了实际工作效率。

(3)现有营销稽查系统不能满足精益化管理需要。随着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的深化应用、智能电表终端普及、客户服务渠道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压力的增加,现有营销稽查系统暴露出指标数据源广度和深度不够、指标多但实用性不高、预警和风险分析能力不足、缺少增值服务等问题,已经不能满足营销管理需要。

2 电力营销稽查新模式

2.1 电力营销稽查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营销工作质量、经营成果、重点工作和基础数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短板,以及业务融合可能带来的风险,推动基础管理突出问题及时治理,实现营销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省为主体。充分发挥省公司营销稽查主体作用,紧密结合营销工作出血点、风险点、薄弱点,统筹稽查资源,组织常态稽查,强化问题溯源分析和闭环整改。

坚持协同闭环。建立在线稽查、专项稽查、现场稽查“三位一体”运作模式,强化横向专业协同、纵向各级联动,形成跨层级、跨专业、跨地区齐抓共管的稽查工作合力,持续推进系统升级完善、主题迭代更新、问题闭环整改,实现营销风险全面防范。

坚持创新引领。顺应营销业务创新发展新需要,充分利用营销信息化建设成果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强化数据深度挖掘应用,创新稽查手段,完善稽查主题,优化稽查主题算法,不断拓展稽查工作的深度与广度。

2.2 电力营销稽查新模式

2.2.1 构建四级联动的营销稽查运营机制

加强总部营销稽查管理职能。强化稽查工作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标准和制度体系,健全稽查工作机制,加快稽查系统升级改造,统筹推进稽查体系规范化运营。研究确定稽查主题方向,对公司营销重点关键指标、营销工作质量开展在线稽查。组织开展营销典型性、普发性及重大风险问题专项或现场稽查,推动重大问题治理。开展营销稽查工作考核评价,确保工作成效。

强化省公司营销稽查管控主体责任。省公司要严格落实总部稽查工作部署,明晰各级稽查岗位职责,充实稽查专业力量,保障稽查工作常态开展。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围绕管理漏洞和服务短板,因地制宜完善稽查主题,对营销全业务、全流程、全环节常态开展在线稽查。组织开展专项和现场稽查,有效消减问题异常,全面管控本省营销风险。定期编制营销稽查工作月报,开展稽查工作质量及成效考评,确保稽查工作质量可控在控。

提升市县营销稽查业务执行能力。市县公司是稽查工作具体执行单位,要严格落实稽查相关工作要求,深化稽查系统应用,常态开展营销稽查工作,管控消除本单位营销风险。要严格按照稽查工作流程和时限,及时处理上级派发的稽查任务,对本单位全量异常进行调查整改,组织开展本单位专项和现场稽查,落实闭环管理责任。将稽查结果与绩效管理相挂钩,严格考核业务差错和营销风险事件。

2.2.2 建立高效顺畅的营销稽查保障体系

强化稽查队伍建设。各级要充实稽查专业力量,定期组织开展稽查人员理论技能培训。加强跨专业业务学习,掌握最新专业管理规定和业务关键点,强化稽查技能学习,提升问题异常剖析能力和现场检查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精通的复合型营销稽查专家队伍,确保稽查工作质量和成效。

完善稽查制度体系。组织制定营销稽查业务运营管理办法,明确稽查业务范围与内容,统一业务运作模式,优化业务处理流程,细化业务执行标准,确保稽查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各单位要制定配套稽查工作作业指导书,建立稽查知识库和典型案例库,编制营销风险防控手册,全面提升营销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水平。

3 电力营销稽查运作模式

3.1 发挥两级在线稽查的日常管控作用

深入研究重点业务异常规律,固化稽查规则,部署常态稽查主题。按业务开展频度、专业管控要求划分管控重点与层级,合理设置主题等级。开展异常工单实时预警和分析研判,精准定位风险问题,组织核查并限期整改。定期随机抽检稽查工单,对异常集中问题启动专项稽查,对存疑问题组织现场稽查,严控异常消缺质量。

3.2 强化专项稽查的突出问题挖掘能力

紧密围绕营业普查、巡视审计、客户投诉等方面线索,全方位、多维度挖掘突出问题,应用好各类营销信息平台,精准锁定重点稽查对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专项稽查。对查处问题要深刻剖析问题成因,总结典型案例,提出防控治理建议,编制专项诊断报告,有效推动突出问题治理。

3.3 加强现场稽查的存疑与突发问题核查功能

对在线与专项稽查中发现的存疑问题、以及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组织开展现场稽查。定期梳理分析存疑问题,锁定稽查单位与范围,组建专家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复核。对突发性重大风险事件要指派专人,从速从严组织现场核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系统核实、资料调阅、现场走访,全方位复核存疑问题,深度核查重大风险,按照“一事一报”上报核查结果,并跟踪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4 强化风险问题溯源防范与闭环管控

建立专业与稽查协同高效的闭环管控机制,充分发挥营销各专业质量管控主体责任和稽查对营销业务的监督与服务作用,强化稽查成果应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协同推动问题整改。针对稽查发现问题,协同专业做好风险溯源分析,从业务执行、流程环节、标准制度、专业协同等方面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服务问题,督促各专业从根源上进行整治,实现“发现一个、消除一片”的治理目标,推动营销风险管控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4 结语

通过发挥两级在线稽查的日常管控作用、强化专项稽查的突出问题挖掘能力、加强现场稽查的存疑与突发问题核查功能和强化风险问题溯源防范与闭环管控,构建电力营销稽查新模式。建立在线稽查、专项稽查、现场稽查“三位一体”运作模式,强化横向专业协同、纵向各级联动,形成跨层级、跨专业、跨地区齐抓共管的稽查工作合力,持续推进系统升级完善、主题迭代更新、问题闭环整改,实现营销风险全面防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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