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空间正义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路径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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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空间正义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路径探究

闫佳毅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北分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 719000

摘要在经济转型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快速进行,规模扩大所引发的空间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这亟需我们重构城镇化发展的新模式。新型城镇化模式应恪守“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彰显城市五维空间生产活动的正义价值,以空间正义理论为基础,解决空间发展权利分配和土地资源配置中存在的公平问题,本文重点阐述空间正义的哲学意蕴,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应遵循的“空间正义”原则进行论述,进一步探析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路径。

关键词空间正义新型城镇化路径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new normal of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the space problems caused by the scale expansion are gradually emerging, which needs us to reconstruct the new mode of urbanization development. The new urbanization model should adhere to the principle of "people-oriented", fully demonstrate the justice value of urban five-dimensional space production activities, and solve the equity problems in the distribution of space development rights and land resources based on the theory of Space justice.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philosophical meaning of Space justice, and carries out the "Space justice" principle that should be follow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urbanization Discuss and further explore the path of new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Key words: Space justice; New Urbanization; Path

新型城镇化的“新”重点就表现在以“人”为核心,以保障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空间权益为建设发展的价值目标,促进社会主体的自由发展。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的发展方向意味着其要充当拉动经济增长和扩大内需的动力引擎,有效推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城镇化的价值取向是“以物为本”,注重并片面的追求城市的空间扩张。而新型城镇化与之完全不同,它摆脱了传统城镇化建设以数量取胜的发展策略,转而强调全面提升内在质量,注重质量和内涵的提升。

一、空间正义的哲学蕴意

公平与正义是和谐社会稳健发展的保障,也是人类不断追求的理想与目标,而目标的实现需要通过价值的引导,使社会主体可以共享发展的成果。城市空间生产活动要彰显公平与正义,就需要重塑空间正义价值。20世纪60年代,新马克思主义城市学派以马克思主义为视点,将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分配公平问题与人类从事的生产和生活空间联系起来,把城市经济学、社会关系及地理位置等聚集在一起进行综合性分析,实现人类从社会维度向生存的空间维度转变。空间里的社会关系即被支持,也被用于生产,当空间被用作为生产资料时,可以大力开发剩余价值,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利用空间的唯一目的,利用空间作为生产资料生产出的利润大小成为社会分层的依据。采用这种方式划分社会,是在空间上对社会的隔离与割裂。在规范人际关系中空间正义作为价值准则,进行空间资源配置时确保各层面公平分配,使人人可以得其所得。在生存的空间维度中向空间正义迈进是当代人追求公平正义权利的体现,也将空间正义价值重塑。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价值原则一空间正义

新型城镇化建设应遵循“空间正义”原则,向空间正义迈进是其价值取向。在城镇化建设中如果片面地只顾追求经济增长,一味地服从于资本逻辑,在寻求资本增值的路径时将空间生产作为其手段,必然会产生城镇化空间非正义问题。在近四十年的发展中,虽然资本逻辑对外促进经济有序化开放,对内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在城镇化进程中资本逻辑在一定程度上起着主导作用,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是举足轻重的。可以说资本逻辑是城镇化的动力,它带给人们思维方式的更新。然而,在新经济常态背景下,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更加突显出生产和分配中正义性问题。而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诸如贫困的空间聚集、区域空间的不平衡、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城乡空间的断裂与分化以及人们归属感的丧失等空间非正义问题也十分突显,这种不公平与不平等问题的存在,需要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吁求确立空间正义原则。追求正义的目的是促使“人”发挥自我价值,对其行为进行规范,促进自身的自由与发展,从而收获生活的意义。空间正义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体自我价值的实现,使全社体成员共享发展成果。在不同的社会主体之间重视代际和代内公平的融合,并对各个社会主体的空间权益都要给予尊重,有利于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对构建和谐社会有很大的帮助。因此,必须将恪守空间正义原则贯穿于新型城市一体化建设的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防止产生资本逻辑“单向运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工业化取得长足的发展,而21世纪是科学引领社会进步[1]所以在城镇化空间生产中,在制造业和农业之间将其关联性进一步深化,将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内在耦合性有效提升,促进城乡间发展的协调性提升,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相互依存,促使其价值取向真正意义上向空间正义迈进,才能真正促进城镇化空间生产。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路径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中明确了整体性发展观念,并提出整体是不同部分的聚集,由多个部分组成,它们汇集在一起相互合作、相互作用有效的维持整体的完整性的观点。他认为,在不同部分之间即便是产生了矛盾与冲突,社会所具备的强大功能也能使冲突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中得到解决,整体的新结构、新特点将会再现。新经济常态环境下,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发展观念所提出的理论思想不仅仅只为坚持走合作与共亨发展路径提供依据,而且通过合作“1+1>2”的协同效应能够有效产生,达到实现互利共赢的效果。

正义即要尊重差异、同时也要承认差异。注重差异化发展,促使区域内不同主体的多元化、文化底蕴的丰富性、需求层次的多样化等所形成的城镇差异性特征即融合又产生碰撞与冲击,成为区域发展的内在动力。城市正义需要有一种差异的状态来保障,而城市正义的空间与差异性恰恰能够决定和确保这种差异的状态。区域内个体以及不同要素的流动在多样化和一差异性的推动下,使得整个城市的创造力不断增强,始终保持活力,机遇与挑战为这个城市的进步和发展创造了机会,差异性的动态发展成就了城市空间正义。为了实现区域内协同发展,要求区域内各主体和各要素,在重构新型城镇化空间模式中充分发挥各自所长。

服务型政府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构空间中给予了极大的保障,政府应将“社会公仆”的本色持续保持,合理制订城市公共政策,促使城市对农村经济的辐射作用有效发挥,更好的缩小城乡间的差距。在重构空间过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对伦理空间正义加以思考,通过改变对空间的使用方式,尽可能的为社会主体争取空间的支配权,当人的自由平等权利得到实现,人的尊严地位的价值才能得以提高[2]才能更好的去研究和探索与时代发展相协调的城乡空间生产机制。

结语

追求空间正义不仅仅只是城乡发展与规划的基本伦理,更是其价值取向,所追求的城乡一体化是将农业工业化发展而决不是“一样化”,在城镇化空间生产中,并不是要解决社会本质问题,而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追求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终极目标就是要达到体制创新、环境特色化、社会平等、经济集中,打破发展的一切障碍,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樊霞飞.空间正义视域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路径研究[J].中国市场,2020(12):90-92.

[2]何禾.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美丽乡村建设路径探析[J].决策探索(下),2019(07):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