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常见问题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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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常见问题及对策

吴慧峰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摘要:铁路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区域跨度大,国家及各省、市政府有关政策性规定较为复杂,大多存在征拆、价差等费用调整,以及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设计等,为确保铁路项目顺利推进,实现对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清理概算目前仍是概算管理和投资控制的重要手段。本文结合几个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工作,从变更设计、征地拆迁、价差调整等方面探讨清理概算常见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铁路建设项目 清理概算 问题及对策

一、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的内容

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的主要内容是依据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对征地拆迁费用、其他费等建设项目发生的费用以及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和铁路建设管理规定,对材料价差、变更设计、新增工程、预备费使用等工程费用进行清理。

二、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的目的

清理概算主要是针对铁路建设项目特点,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管理,客观真实地反映铁路建设项目概算变化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概算总额。通过对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费用、甲供物资和自购物资等各项价差、变更设计、新增工程清理,达到确定项目概算总额、完善决策管理程序、下达投资计划、实施项目销号、控制竣工决算额度的目的,同时为项目末次验工计价奠定基础。

三、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现状

1.变更设计程序不完善。变更设计,是指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合格后至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半年以内变更设计的活动。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变更设计必须“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变更设计手续应在清理概算前全部完成。但从实际情况看,铁路建设项目均不同程度存在变更设计手续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项目在上报清理概算文件的同时,还在上报Ⅰ类变更设计文件。二是有的项目Ⅱ类变更设计手续不完善,导致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无法及时审批。

2.审价咨询工作质量低。按照铁路总公司要求,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征地拆迁、各项价差调整以及岩溶、采空区处理工程数量、费用等内容进行审价。从目前来看,不同项目的第三方审价工作质量参差不齐,有的项目第三方审价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真正的审核把关作用。主要表现为有的审价单位仅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提供的征地拆迁数量、费用只进行简单的累加、复核,没有进行现场核实,对补偿标准、政策的执行进行把关;未参与重大拆迁的评估、谈判和补偿协议签订过程;对纳入施工合同的道路改移、重大“三电”迁改工程数量未进行审核;审价单位对征地拆迁资金流向未进行跟踪,经常出现征地拆迁资金与实际补偿额不符的情况,没有实现审价工作的目的和要求。

3.补充合同签订不及时。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与各参建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是清理概算的重要依据和基础,清理概算中的各项费用调整必须依据建设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因为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产生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建设中地方政府要求增加的立交、改移道路工程,初步验收、安全评估中提出的安全补强工程,“三电”、管线迁改等工程及相应的费用变化,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过程中大多未履行变更设计手续,没有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二是个别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勘察深度原因或外界条件变化引起工程措施和数量变化较大,在上报调整施工图量差、包干内容等情况时未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没有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四、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问题对策

1.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目前,征地拆迁费用梳理已成为各项目编制清理概算文件的主要工作,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缺乏过程控制,特别是对委托地方负责实施的征地拆迁部分,包干协议范围不明确、基础资料保存在地方相关市、县征拆部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工作量大,时间长。

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对征地拆迁实施全过程控制,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征地拆迁事项的执行要形成建设、设计、监理单位与地方政府、被征地拆迁人五方签认,按照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签订协议;对与铁路方与地方的实施范围,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管理的的指导意见》及地方政府的指导意见予以明确。

2.严格实施过程控制投资。加强建设项目过程投资管理和控制是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和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同等重要。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批复的标准、规模组织建设和清理,对于超标准、超规模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否则不能纳入项目概算。严格按照规定调整各项价差,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属于由施工单位承担的由风险包干费解决。严格控制费用性支出,除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能调整。

3.强化项目变更设计程序。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的变更设计原则,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4.依规计算调整各项价差。物资、设备价差计算应严格按照《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补充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目录的通知》,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仅对允许调整物资价差进行调整,对除道砟外的当地料等不得调整,更不能仅对文件目录中价格上涨的材料调整,而对价格下降的不调。二是全部工程均应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调整,包括使用地方工程和费用定额编制概算的站房工程。

5.规范使用项目预备费用。预备费按规定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使用,主要用于施工总承包风险包干费,解决限额以上Ⅱ类变更设计,标准变化、验收提出补强等合同外工程,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施工组织调整等。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应规范使用,一是要严格对各项变更设计、新增工程等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工程数量和费用的合规性、准确性。二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相关问题,对于合同约定不予调整或属于风险包干的部分,不得调整;对于合同外工程及其他特殊问题须依规签订补充合同后处置。

6.切实发挥审价单位作用。对征地拆迁、价差、岩溶处理、变更设计等进行审价,充分利用审价单位的经验和专业力量,将事后审计环节提前,帮助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管理,合理控制建设成本。

五、总结

在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工作中,通过加强征地拆迁过程管理、严格过程投资控制、及时完善变更设计程序、依规进行价差调整、规范预备费使用、切实发挥审价单位作用等,能够有效解决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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