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作用、现状及改进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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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作用、现状及改进建议

段晓梦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 100010

摘要:随着近年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呈现出了新的特点。目前,国企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因此对监事会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势在必行。监事会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实现了出资人对公司制企业的内外结合的一种治理机制。同时,随着国有企业对国有资产安全的监督管理任务越来越艰巨,监事会的作用也越发凸显,对于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保障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事会;作用;现状;改进建议

当前阶段,为了促进国有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得以有效的实现,必须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重视监事会在企业经营中监督职能的发挥,对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地位和作用进行清晰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巩固监事会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促进其作用得以有效的发挥,为国有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以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作用和现状为主展开了分析工作,提出了改进建议。

1简述监事会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

1.1确保国有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防范合规风险

作为市场经济商业竞争的参与者,国有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以追求市场份额及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开拓经营。在市场监管不够规范的情况下,个别国有企业难免会存在“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采取一些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手段来实现盈利,这必然要面临相应合规风险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作用首先是要确保公司依法经营管理,让公司在合规的轨道上健康可持续发展。

1.2维护股东及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方式和制度上,如资源配置、投资决策、利益分配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股东权益和员工切身利益是否得到保障,都应该是监事会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工作范畴。通过监事会监督,可以及时纠正各种侵犯股东权益和员工利益的不当做法和行为,从而维护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1.3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产能和运营质量及经济效益,确保国有企业的高质量运营和业绩持续攀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要通过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决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时核查并制止各种损害国有资产的行为。国有企业监事会可以凭借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有利条件,通过对企业管理规范化的检查和经营业绩的评价,促使企业合规发展,实现规范管理,堵塞风险漏洞,预防资产流失,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2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监事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有待完善

国有企业监事会目前主要采取外派或兼职监事的方式开展工作,监督人员构成呈现多元化的状态,有专职、兼职或身兼数职等,同时需要在不同程度上长期或短期留驻在监督企业,并且出差的频次也比较多,但大多没有建立相应的工作激励机制。同时,监事会内部岗位在横向交流和纵向晋升上也没有形成成熟的机制,对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大部分国企对监事会人员的考评工作是根据统一的内部人事规定进行,与监事会的日常工作量和监督检查效果关联度较小,使得内部激励约束评价机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2监事会制度缺乏独立性,造成监督职能被削弱

第一,依据《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企业监事会的成员主要包括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在这种一股一票的情况下,股东监事选举的结果主要受到大股东的影响,所以选举出的股东监事履职可能会受到公司董事的限制。

第二,当前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下,在国有企业尤其是二级及二级以下中小型国有企业中,监事会的权力不可能凌驾于经营班子与董事会的权力之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的独立性。

第三,《公司法》没有在监事会行使职权的程序方面作出保障性的规定,这是当前监事会所要面临的现实性问题。因此,导致国有企业监事会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可能致使其监督力度被弱化,甚至边缘化。例如,很多国有企业的监事会没有自己的常设办事机构,自身议决机构监事会议也极少召开,形同虚设。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人员来源于本企业,不得不听从董事会或管理层的安排,一些日常监督检查等依法履行的工作也必须取得董事会或管理层的支持才能顺利进行,而监事会检查工作报告的公允性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2.3监事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亟待提升

由于组成监事会的人员数量并不多,并且通过调研发现,很多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且多为兼职,从而导致监事会对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力度不足,造成工作质量普遍偏低。尤其是很多监事会监督人员对财务、审计及法律等专业知识熟悉度不够,并且工作方法单一落后,在履行职责时难于发现深层问题,造成监事会监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出现想监督也监督不了或监督不好的尴尬局面。

2.4监事会的信息来源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

国有企业监事会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必须充分了解企业情况,全面掌握各种经营管理信息。实际现状是目前监事会信息来源渠道单一,本身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无法直接获取所需的信息,主要以从企业经营层获得第二手信息为主,常常导致无法全面掌握情况,做出及时有效的判断。因此,监事会所获取信息的数量多少和质量好坏直接决定了监督作用发挥的效果,有效监督的第一要素是信息对称,而目前国有企业监事会在信息获取方面还存在“有求于人”的掣肘。

3对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几点改进建议

3.1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监事会人员工作积极性

一是完善对监事会内部监督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工作与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相比有着较大的区别,因此对于监事会的考核评价工作也应因事制宜,从工作的特点出发对监督人员开展相关考核,主要应关注日常建立的工作记录、监督人员的工作量和效果等,结合监事会相关领导人员和被监督企业的反馈意见,上下结合,形成对监事会内部监督人员的最终考核评价结果,并以此为依据进行薪酬激励和奖惩,达到提升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监事会整体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是为监事会监督人员提供职务晋升或轮岗交流的平台。对于表现优异的专职监事,结合国有企业实际需求,可优先推荐到集团总部或重要岗位任职,监事会主席可以考虑交流到子企业中担任经营班子成员。这样不仅解决了监事会人员队伍的职业发展问题,也推动了企业管理队伍的良性循环,使监事会人员队伍保持了一定的活力,促进了整个国有企业系统人才交流。此外,监事会监督人员到国有企业各领域工作,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性、规范性、稳健性的特点,将监督经验与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推动所任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3.2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的独立性

从企业制度建设与合规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应当进一步强化监事会本身的独立性,要在本来的“不干预原则”、“有效性原则”、“及时监督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其“独立性原则”,对国有企业监事会在行使职权时的制度保护方面进行完善,提高其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一是加快国有企业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充分依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制定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加快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已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国有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监事会,对于还没有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国有独资企业,可由产权单位直接派出监事会。

二是充实加强国有企业所属子公司监事会的力量。在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基础上,国有控股公司应向所属全资子公司委派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向所属控股或参股子公司推荐监事会主席及专职监事人选。同时,可参照稽查员制度的经验,对于年富力强、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监事会主席可同时监管2-3家企业,充分发挥其工作能动性。

3.3改进监事会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效能

国有企业监事会应以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责任,以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的有机统一为目标,积极主动与所监督企业进行沟通和联系,努力消除与董事会、管理层的距离感,获得所在企业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监事会监督工作从企业高层决策开始,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要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多环节、全方位的有效监督,避免工作的盲点和死角。对决策类事项力求同步预防,开展事前监督;对执行类事项要跟踪检查,积极同步监督;对结果类事项要做好科学评价,例行事后监督。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推进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广泛调研、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关注对企业影响较大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落实情况,加大对企业投资、采购、销售等重要环节的检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可协同企业内部审计一并开展,必要时可寻求外部第三方机构的帮助,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提高监督检查的效果。同时,国有企业监事会还应合理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任职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素质培养。

3.4建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充分保障监事会的知情权

由于国有企业监事会并不直接介入企业经营活动,除了自身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外,还应当积极推动企业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各种信息沟通渠道及信息发布制度,保障监事会的知情权。企业应确保生产经营信息真实、透明、及时、顺畅地传递到监事会监督检查人员。具体地讲,对重大财务报告、统计数据、法律文书等在提交董事会或管理层审议的同时也应抄送监事会;重要会议资料的归集应当做到详实准确,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和有助于监事会监督人员理解业务事项进展的信息和数据等。同时,监事会在对公司监督检查结束后,也应就检查情况和检查报告与企业董事会或管理层及时进行深入的沟通,促进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的应用,确保监事会监督检查在推动企业发展中取得实效。

结语:

监事会对于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还存在很大的完善空间,除了上述几项改进建议外,国有企业只有找准监事会工作的突破点,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出有效的监督与服务作用,为企业的降本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巨大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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